本文目录一览

1,计划生育的政策是什么

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计划生育的政策是什么

2,计生政策

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计生政策

3,计划生育政策

第一胎是个女孩可以生第二胎!

计划生育政策

4,计划生育政策

不确定,你的提问的问题不全 ,有的可以生, 是有条件的 。

5,2015年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新政策什么时候执行

云南省2015年没有什么新的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政策,不是年历本,一年一换。你只需要网上查阅经过2014年修订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里就集中着云南省全部的生育政策。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请直接与计生部门联系。

6,云南省2016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按照政策,应该是可以的。下面是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生育三胎的具体政策,你也可以自己对照一下规定内容:第十五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第十六条 少数民族农村居民已生育二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夫妻双方都是居住在边境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的。第十七条 一方或者双方为再婚的夫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第十八条 依法生育子女中,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合计生育数不能超过三个。第十九条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第二十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生育服务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云南省计划生育新政策 我属于农转非居民(无职业,有失业登记),我省特少民簇,现已有4岁女儿,老婆属于农村户口,想请问:能否再申请生第二胎? 云龙无业人 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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