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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工资计算方法

先计算每小时的工资1H:1H=低薪/21.75/8,再计算加班费¥:¥=1H*1.5*OT1+1H*2*OT2,月工资$:$=低薪+加班费

标准工资计算方法

2,怎么计算工资

不是这样的 看我的举例: 2500-迟到200+70餐补=2370元(应发工资) 2370-100社保、住房公积部分(假设代扣社保、住房公积为100元)=2270(个人所得税计税基础) (2270-2000)X5%=13.5(个税) 2270-13.5=2256.5(实发工资)
是的。

怎么计算工资

3,员工的工资怎么算公式是什么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各项扣款,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各种补贴
这个没有统一的标准的,一般模式是员工的实际工资=应发工资-其它项,其它项当然包括社保费,扣罚款等。其中具体的算式每个公司是不一样,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
很复杂的,一般为收入的10%-30%,同时参照行业标准(给的低了没人跟你干),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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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薪酬如何计算

在法国留学打工赚钱是很正常的事情,很多的留学生都会这样做,不光可以贴补自己的开支,也可以锻炼自己的能力。所以打工的薪酬就成了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关于薪酬的计算,法国留学专家为大家介绍一下。1、帮助超市售货员包装、送货,4-5美元/小时。2、打扫房间,15美元/小时。3、当保姆,5-10美元/小时。4、打字,3-5美元/页。5、在大型宴会上做服务员,10美元/小时(须按要求穿制服)。6、替人打扫花园、修剪草坪,10-15美元/小时。7、辅导功课,10-15美元/小时。8、刷墙、天花板,65美元/间;连刷带糊墙纸,150-300美元/间(视房间大小而定)。9、替人跑腿、排队、去邮局或干洗店、看护宠物,10-15美元/小时。10、到餐厅洗碗、擦桌子等,能免费用餐。原文来源:http://wWw.LiuXue86.Com/a/540480.html

5,工资应该如何算

1、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2、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你还想继续干下去,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你不想在这干了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6,工资如何核算才正确

目前针对固定月薪制工资计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种方法:A:(固定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0.92/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时;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数)+固定月薪/20.92/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时;C:固定月薪/20.92*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0.92/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时;按照A方法:其工资为:600/23*19+600/20.92/8*1.5*21=608.58按照B方法:其工资为:600-600/20.92*4+600/20.92/8*1.5*21=598.21按照C方法:其工资为:600/20.92*19+600/20.92/8*1.5*21=657.86可以看出同样的一个案例如果采取不同的薪资计算方法其工资金额相关很大。
看公司对工资如何管理的啊! 按劳动法,只有加班时候工资才按照1.5、2、3倍核算的 一般加班,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原工资1.5倍的报酬 节假日加班,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原工资2倍的报酬 法定假日,如五一、十一等,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3倍的报酬 当然,以上指的是计时核算的工资! 劳动法规定,计时工资,一个月平均计时工资为23天。 看看劳动法对工资的规定就好了。 对于计件的就简单多了,按数计酬了! 劳动法下载地址:http://baike.baidu.com/view/559589.htm 下面是劳动法对劳资的相关规定: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基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显然,我们的应出勤天数其实就应该是上面所说的“月计薪天数”,但已经剔除了法定节假日,这是不妥的;而且实际出勤天数也应该加上法定节假日的天数,这样才符合通知精神。必须明确的是,标准工资是在员工满勤的情况下才能全额享受。满勤包括应该出勤的天数(剔除节假日、公休日)和有资格享受的节假日天数。这里有个小的细节,如果员工是节后首次上班的,显然不享受节假日工资。这几天在网上看到很多计算工资的方法,而且有很大的分歧,计算的结果也差别很大。其根本原因还是有相当多的单位没有把节假日计算在内,犯了和我一样的错误。总结如下:1、应发工资总额=工资标准×(实际出勤天数+可享受的节假日天数)÷(应出勤天数+可享受的节假日天数)+加班工资2、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发基数÷21.75×加班天数×法定倍数值得注意的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实际上是三倍,因为在应发工资中已经计发了1倍,总数是三倍。如果对此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可参考各地区的解释。3、带薪的公司额外放假的休息日上班的,另外再计发一倍的加班工资就可以了,这和劳动法无关,是为了内部的平衡。示例及注意事项:1、如满勤且未加班的发放标准的约定工资(如5000元)。2、有缺勤未有加班则发标准工资×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如2月份应出勤20天,节假日2天,缺勤5天,应发工资=5000×(15+2)÷(20+2)=3864元)。3、有缺勤也有加班的,则缺勤与加班相抵,剩余仍有多余天数的才计发加班工资,如不过相抵的则算缺勤。4、满勤且有加班的,5000元外再计发加班工资。
看公司对工资如何管理的啊!按劳动法,只有加班时候工资才按照1.5、2、3倍核算的一般加班,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原工资1.5倍的报酬节假日加班,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原工资2倍的报酬法定假日,如五一、十一等,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3倍的报酬当然,以上指的是计时核算的工资!劳动法规定,计时工资,一个月平均计时工资为23天。看看劳动法对工资的规定就好了。对于计件的就简单多了,按数计酬了!劳动法下载地址:http://baike.baidu.com/view/559589.htm下面是劳动法对劳资的相关规定: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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