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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中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如何区分55

合同关系中,主体就是合同当事人 客体就是主体得以结成利益关系的对象

合同中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如何区分55

2,请问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在法学理论上,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见仁见智的。但是买卖合同关系作为一种债的关系,我认为它的客体是履行合同的行为,主要就是指交付,包括买卖物的交付和对价的交付。交付或者说交货是买卖合同中很核心的内容,很多争议由此引起。因此,合同中的与交货有关的条款在签订时要非常慎重,字斟句酌。而大金额的合同交付,也就是交货,一般都需要专业人士、技术人员参与,比如点货、验货、质量检验、如何签收、由谁来签收等等都需要注意,否则您的交货很可能会被对方抓住漏洞。其他的履行行为包括合同保密义务、通知义务等。履行不完全或者不正确都很容易被认定为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您非常需要专业人士为您把关。

请问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3,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学科分类】合同法【出处】本网首发【关键词】买卖合同关系;客体【写作年份】2012年【正文】记得上大学时,曾有法理学老师在讲到法律关系的客体时,举了这样一个例子:A与B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于是在A与B之间就产生了一种法律关系,即买卖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客体是房屋。然而这种解释与民法课堂上老师的解释并不相同,民法老师的解释是在此案中,客体并非房屋,而是“给付房屋的行为”。这给笔者带来困惑,带着这种困惑,笔者展开了思考。一、“法律关系”概念的产生与演变法律关系(英文Jural relations,德文Rechtsverhaltnis)。是用最一般的方式观察法律人格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术语。(牛津法律大辞典第488页。)(一)法律关系本为民法上的概念法律关系概念出处难以考证,但是首次在理论上系统使用法律关系概念 ……

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4,劳动合同与合同的关系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从大的分类上讲,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应当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民事合同属于民法体系,劳动合同应当属于劳动法律体系。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最大区别是双方当事人地位的不平等。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并无充分的平等可言,不能自由地选择用人单位,这就形成了劳动合同的特殊性。而这一特殊性使得劳动合同已经不同于一般民法意义上的合同,其中有些内容已经具有社会性质,应当由具有社会法特点的劳动法律调整。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在第三章专门规定了劳动合同,其中的许多规定也表明了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以及不同于民事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程序上的差异。
从广义上理解合同的话,当然劳动合同也属于合同的范畴。只是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所以这类合同更多受到国家的干预,比如有最低工资、最长劳动时间等强制性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会导致合同约定无效。所以不放入合同法,而对其专门立法了。
劳动合同不属于合同法调整。 合同法第二条有明确规定

5,合同有什么作用

劳动合同的作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
(1)合同确定了双方约定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工作活动的依据。  (2)合同规定了双方的关系。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就结成一定的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和权力。  (3)合同是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是严肃的,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制约。订立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合同一经签订,只要合同合法,双方必须全面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单方撕毁合同,则必须接受经济的,甚至法律的处罚。  (4)合同是工作过程中双方争执解决的依据。
合同的作用---合同既然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么最根本的作用就是变“不确定”为“确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古已有之。它是一种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我国古代叫“券”,以后又叫契约。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商品经济的存在和不断发展,合同制的存在成了我们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客观发展的需要。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它就越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有计划地衔接和配合。合同正是实现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之间联系的一种恰当形式。
合同就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发生纠纷时,起到证据的作用。 纵横法律网-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张云霞律师

6,合同管理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

合同管理的概述  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契约经济。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Contract Administration);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  合同管理的任务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必须使合同管理工作专门化和专业化,在承包企业和建筑工程项目组织中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关系相关要素----------------  对不同的企业组织和工程项目组织形式,合同管理组织的形式不-样,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况:  1.工程承包企业应设置合同管理部门(科室),专门负责企业所有工程合同的总体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参与投标报价,对招标文件,对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和分析;收集市场和工程信息;对工程合同进行总体策划;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订,为报价、合同谈判和签订提出意见、建议甚至警告;向工程项目派遣合同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进行总体计划和控制;协调项目各个合同的实施;处理与业主,与其它方面重大的合同关系;具体地组织重大的索赔;对合同实施进行总的指导,分析和诊断。  2.对于大型的工程项目,设立项目的合同管理小组,专门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在美国凯撤公司的施工项目管理组织结构中,将合同管理小组纳入施工组织系统中,设立合同经理、合同工程师和合同管理员。  3.对于一般的项目,较小的工程,可设合同管理员。他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进行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而对于处于分包地位,且承担的工作量不大,工程不复杂的承包商,工地上可不设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而将合同管理的任务分解下达给各职能人员,由项目经理作总体协调。  4.对一些特大型的,合同关系复杂、风险大、争执多的项目,在国际工程中,有些承包商聘请合同管理专家或将整个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或索赔工作)委托给咨询公司或管理公司。这样会大大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和工程经济效益,但花费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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