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专利产品后销售法律主体性:《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禁止制造、使用、-0 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和用途、许诺-1/,用于生产经营目的。

1、法定许可的六种情形

法律客观性: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该专利,即不得制造、使用、使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目的。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和用途,许诺 销售,销售,进口按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0 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2、购买专利产品后 销售

法律的主观性:《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其专利,即许诺 销售,/1223。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和用途,许诺 销售,销售,进口按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因此,根据现行专利法的规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表达销售专利产品的意图也是法律禁止的。

3、甲有外观设计专利,乙正当购买甲产品后 许诺 销售给丙算侵权么

不侵权。希望能帮你采纳,向日葵知识产权为您解答:答案是不侵犯专利。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然后使用的,许诺 销售,销售,因此,甲方属于专利权人,将专利产品销售给乙方,乙方将产品许诺 销售给丙方,不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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