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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学校开除会获得什么

被学校开除其实对你很有影响! 首先在你的档案就有了这样的记录! 不过我不知道你的学校有没有! 不过你为了自己的将来还是不要被开除啊 !
自身能力

被学校开除会获得什么

2,被公司开除了有工资吗

如果是违反了公司纪律被开除的,根据劳动法25条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是企业必须支付其工作期间的工资 如果不支付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被公司开除了有工资吗

3,请问开除和辞职有什么差别如果被开除对我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我现

开除是因为违反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被单位解除合同辞职是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你向原单位请一月假有请假手续!单位不能以旷工开除!如开除你你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如你向原单位提出辞职,但单位领导不接受你的辞呈你也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提出辞职应提前1个月通知单位
如果你想辞职,可以提前一个月提交一份辞职报告,一个月以后离职,手续可以很正常的办理。如果你想被辞退或犯错被辞,你要考虑度的把握问题,如果犯错导致企业受到损失是要赔偿的。 不管哪种方式的离职,工作每满一年企业要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支付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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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公司开除有什么补偿

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和方式,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不能自动离职的,我也是那种情况的,要先跟公司签好协议的,并将公司允诺你的那些条件写上,一式两份,正的好两年六个月的话是支付两个半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是两年六个月零一天的话就是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所谓月平均工资就是前十二个月的实得工资(就是算上加班费的)的平均。协议的员工可享受失业金,如果有交失业保险的话,那个我不知道是怎么算的,但不是你所说960,可以领四个月,如果你签了下一份合同就没了,但可以累积到下次享受失业金的时候可以一起领的。

5,我被公司开除了应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肯德基做兼职,公司以违纪为由劝我辞职,如果不辞,肯德基就走手续开除我!我当时口头答应说辞职(就是两天前),现在我觉得不服气,想再回去或者让肯德基走手续把我开除!我该怎么办?还有我和肯德基之间应该有个合同,可是我没签过,也没看见过这合同!据说这合同是肯德基的人给签的,我并不知情!关于合同,不只我一个兼职有这样的情况,这是很普遍的情况!如果肯德基开除我,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如果是我自己主动辞职的有没有一个书面协议什么的? 谢谢大家帮我解决下,我现在心里很不服气!补充:公司以违纪辞退我,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公司劝我辞职,我口头答应辞职,是不是还应该有一个辞职的书面协议什么的?如果两天前我口头答应公司辞职但并没有签定任何书面协议,现在我反悔不想辞职!我还能回去么?有什么法律条款能支持我!满意答案钓鱼佬老头20级2009-09-071、单位没有让你亲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的违法行为,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不受提前三十天的限制可以立马走人,不会承担违约责任。2、按上述理由辞职,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对于克扣的工资不但要求单位依法返还,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3、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理由,则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4、赔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追问: 我的身份是学生!我咨询过,相关劳动法的内容不适用我的身份,我与用人单位产生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回答: 劳务关系是两个法人单位之间才能建立的关系,劳动者个人就只能是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不论什么身份只要为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同样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其他回答(2)晔铖11级2009-09-05你可以去找劳动部门啊 追问: 公司以违纪辞退我,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公司劝我辞职,我口头答应辞职,是不是还应该有一个辞职的书面协议什么的?如果两天前我口头答应公司辞职但并没有签定任何书面协议,现在我反悔不想辞职!我还能回去么?有什么法律条款能支持我! 回答: 在公司工作一年。能得到一个月的补偿。
1、单位没有让你亲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的违法行为,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不受提前三十天的限制可以立马走人,不会承担违约责任。 2、按上述理由辞职,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对于克扣的工资不但要求单位依法返还,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3、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理由,则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赔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6,期被用人单位开除怎么办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1;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问题:★一、调岗调薪1、 调薪、调岗属于企业的自主决定权吗?2、 在什么情况下调薪、调岗才算合法?3、 强制无薪休假、停薪留职、待岗合法吗?4、 薪酬必然随着岗位的变化而变化吗?5、 违法降薪、调岗的风险及补救方式有哪些?6、 如何通过劳动合同的约定规避调岗、调薪的法律风险?7、 员工同意调整岗位后,企业应该与员工办理什么手续,才避免法律风险?8、 调整岗位能否载明:收到本通知后5天内不回复的,视为同意?9、 合同约定的岗位已经发生变化,且双方已履行一段时间,劳动者能否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岗位执行?10、强制调岗调薪,劳动者能否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二、裁员解雇与经济补偿(穿插3个以上的案例)1、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有哪些,非法解除的理由有哪些?2、 如何化解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支付2倍经济补偿的责任?3、 如何避免用人部门经理擅自辞退员工所产生的风险?4、 到底由人力资源部还是由用人部门,向员工发出解雇通知?5、 劳动合同的无效给用人单位带来哪些利弊,该如何灵活运用?6、 劳动者提出口头辞职,又拒交书面报告,有什么风险?7、 劳动者利用业余时间在其他组织兼职,用人单位能否作出解雇处理?8、 用人单位故意不给劳动者安排工作,给劳动者“放假”,合法吗?9、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雇“三期”女职工?10、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约定经济补偿的数额;但劳动者事后反悔,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到底谁会胜诉?11、对于“三期妇女、工伤员工”能否协商解除,其操作技巧有哪些?12、如何妥善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员工?用人部门经理应注意的日常问题有哪些?13、如何书写《辞退通知书》/《处分通知书》,以保证合法处分、辞退员工。14、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后的经济补偿年限?15、离职程序有哪些技巧,既能保障用人单位利益又不触犯法律?★三、劳动合同法真空地带1. 企业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到劳动局备案,不备案是否影响其法律效力?2. 在校学生到公司实习,双方是否建立、存在劳动关系?3. 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4. 公司、企业高层如何签订劳动合同,跟董事会还是上级主管部门?5. 劳动者离职2年后再次入职的,企业能否与其约定试用期?6. 试用期间,以“不胜任工作,经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7. “同工同酬”如何理解及操作技巧有哪些?8. 如何约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范围,以保证试用期间辞退员工没有任何风险?9. 如何约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范围,以保证辞退问题员工没有任何风险?10. 如何约定重大损失的范围,以保证辞退过失员工没有任何风险?11. 以“严重违纪”辞退劳动者,在新法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为什么?14. 婚假究竟在什么时候安排,企业能否自行说了算?可不可以分开休?15. 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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