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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大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

看公司章程是否有规定,法律未规定法人不能向公司借款。如公司章程中也无规定禁止向法定代表人借款的约定,履行一定的公司内部程序,即可以向公司借款。

公司大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

2,股东借款给公司如何帐务处理是不是需要签订借款合同付的利率是

股东借款给公司也要签订合同,这样正规,税务等部门查帐也好说。帐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注:向银行的借款记入“短期借款”。 支付的利率看公司与股东的约定,没有任何制度对借款利率有硬性规定,但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在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 在实际支付利息时要索取正式合法的发票入账,取得利息的股东需要交纳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20%。

股东借款给公司如何帐务处理是不是需要签订借款合同付的利率是

3,关于股东借款的问题

好象说是两年以上吧,因为我们公司也是股东借支,04年借的,06年作了收回处理
高手快答税法规定:股东借款于年底(即12月31日)未归还的,又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视同股息分配,你公司有义务代扣其个人所得税。
高手快答税法规定:股东借款于年底(即12月31日)未归还的,又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视同股息分配,你公司有义务代扣其个人所得税。
貌似是这样吧,好象视为股息、红利所得这个我也去查查

关于股东借款的问题

4,股东借款是指企业借给股东的还是股东借给企业的

这个,要看账务分录是如何做的,再判断是股东借给企业的还是企业借给股东的了。如果原始分录是:借:其他应收款——xx股东贷:银行存款则为企业借给股东如果原始分录是: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xx股东则为股东借给企业。
公司之间借款是可以的,只要有正当的理由和事由。但公司与股东之间要注意一下事项:1、投资方与被投资方要考虑承诺的投资额是否已交足。如果承诺的投资额没有交足,以借款方式付利息就不是很合适。2、投资方长期、大额占用被投资方资金也很不合适,有抽逃投资的嫌疑。在利润分配时是需要考虑的。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不妥之处请指正。

5,公司股东对外以个人行为借款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股东个人将资金用于公司经营,需要区分三种情况。一是将资金借给公司使用。此时股东也是公司的债权人,出借人只能向股东主张债权。二是将资金入股公司,此时出借人也只能向个人索债。三是账目不清无法区分个人和公司财产的,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但财产混同证明标准较高。即使只列个人为被告,仍可执行其在公司的股权,或行使代位权要求公司直接偿债
如果确实象你说的那样,银行和担保公司都没有实际损失,最终用那1000w资产填了那个坑。那么,银行是会这么做的,优先拍卖抵押房产,处理变现抵债后,如果还有缺口,然后向保证人追偿,如果抵押资产拍卖变现处理后,还清了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债务,则不用向保证人追偿了,股东也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希望可以帮到你,如果有用请点回答下面“选择满意回答”支持一下,谢谢

6,股东借款性质

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但要注意手续和期限.如果手续不到位,万一有人举报,工商局可以认定你是抽逃资本,所以要把借款手续做好.第二,借款时间不可以太长,最好在会计年度终了把账结清,如果挂账超过一年未归还,税务局可以视同股东分红,对该借款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1、股东借款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股东借款仅指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向公司以借款形式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行为;广义的股东借款指股东运用借款、往来款、领取备用金、预领材料款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领取资金。2、在公司成立之后,股东存在着借款的行为,但借款之时,股东主观上没有还款的意愿和能力。这种情况一般有二种典型的表现形式,其一是股东在公司成立之时,并无抽回出资的意愿,但公司成立后,一旦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情况的改变,股东就会借款从事其他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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