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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审批房屋地基是怎样一个程序

写申请批地基盖房子、、、
应该有管理部门吧 具体也不太懂

申请审批房屋地基是怎样一个程序

2,农民如何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是向所在地的村委会申请然后由他们转相关部门批准。
村委会,乡镇,县土地局。
首先你得符合申请条件,其次,是向所在地的村委会申请然后由他们转相关部门批准。

农民如何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3,农村宅基地手续如何办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且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农村村民,按下列程序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1、由本人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提出用地申请;2、由村民小组组织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就村民提出的用地申请进行讨论;3、村民小组集体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审查,并张榜公布;4、公布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6、农村居民建住房不得占用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上报市人民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宅基地手续如何办

4,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如何审批

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县政府审批)。 审批依据: 所需资料:申报条件: 1、必须是户口所在地的本村村民; 2、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 4、必须符合"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5、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规定的标准; 6、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7、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8、在风景区、河道、公路及其他规划控制有特别规定的区域还必须征求相关部门同意。需提供材料: 1、农村村民建房申请书; 2、在册人口(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规划部门的"一书一证"。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标准见文。收费依据:[1992]价费字597号、皖价费字[1993]131号、皖价房[2002]47号 分管负责人:

5,农村宅基地的申请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一)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二)淮北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20平方米;(三)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一)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二)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四)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6,自建房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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