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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等级划分条件是什么

医院的种类: 一、按医疗技术水平划分 1 三级医院 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 2 二级医院 主要指一般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 3 一级医院 主要指农村乡、镇卫生和城市街道医院 二、按收治范围划分 1 综合性医院 2 专科医院 三、按服务对象划分 军队医院、企业医院等;有其特定任务及特定服务对象 四、按所有制划分 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医院

医疗机构等级划分条件是什么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 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一)临床科室: 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 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 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 (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 (一)诊疗设备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二)辅助检查设备 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三)预防保健设备 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四)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 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 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 七、规章制度 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此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部分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由医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原医院规模等情况,给予一定过渡期,逐步调整功能和规模,达到本标准要求。 附件2: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 三、科室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四、人员 (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四)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工作相应的其他设备。 七、规章制度 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此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部分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参考自卫生部、国家中医院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工作职能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功能 (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予以技术指导。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四)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五)提供急救服务。 (六)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七)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八)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九)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 (十)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十一)提供康复服务。 (十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十三)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十四)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十五)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十六)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十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功能 (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协助社区管理部门实施健康促进。 (二)开展免疫接种、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提供院外急救服务。 (五)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六)提供双向转诊服务。 (七)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八)提供康复服务。 (九)开展健康教育与心理卫生咨询工作。 (十)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服务。 (十一)提供个人与家庭的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十二)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十三)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参考自《卫生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3,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 X光机离心机 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 B超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洗衣机器械柜 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 X光机B超 多普勒成象仪动态心电图机 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 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 支气管镜食道镜 胃镜十二指肠镜 乙状结肠镜结肠镜 直肠镜腹腔镜 膀胱镜宫腔镜 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 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 裂隙灯牙科治疗椅 涡轮机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显微镜 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酶标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 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 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 冲洗车电冰箱 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 器械柜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 蒸馏器紫外线灯 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 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 X光机离心机 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 B超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洗衣机器械柜 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 X光机B超 多普勒成象仪动态心电图机 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 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 支气管镜食道镜 胃镜十二指肠镜 乙状结肠镜结肠镜 直肠镜腹腔镜 膀胱镜宫腔镜 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 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 裂隙灯牙科治疗椅 涡轮机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显微镜 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酶标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 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 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 冲洗车电冰箱 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 器械柜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 蒸馏器紫外线灯 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 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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