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流量表现金等价物指的是什么

现金流量表现金等价物指的是:有价证券等,很多企业都没有此项,故不必填写。
现金流量表现金等价物指的是:有价证券等,很多企业都没有此项,故不必填写。

现金流量表现金等价物指的是什么

2,现金流量表中现金等价物包括哪些科目

国债、企业债券、银行债券、购买的可赎回基金、购买的可交易的流动性股票等。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高、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短期投资。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现金等价物通常指购买在3个月或更短时间内即到期的或即可转换为现金的投资。

现金流量表中现金等价物包括哪些科目

3,现金等价物

概念: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变化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一般是指从购买之日起,3个月到期的债务投资。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银行存款应剔除不能随时支付的定期存款,定期存款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反映)、 其他货币资金和现金等价物。
短期债券也是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和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风险小的投资 文献来源

现金等价物

4,什么叫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变化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一般是指从购买之日起,3个月到期的债务投资 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1)期限短;   (2)流动性强;   (3)易于转换成已知金额的现金;   (4)价值变动的风险较小。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差不多,即可视同现金,或称“准现金”。一项投资被确认为现金等价物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即: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其中,期限短,通常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或更短时间内即可到期或可转换为现金。需要说明的是,不同企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也可能不同。如经营活动以短期、流动性强的投资为主的企业,可能会将所有项目都视为投资,而不是现金等价物;而不以投资为主要经营活动的企业,可能将其中的部分短期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企业应当根据经营特点等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
简单的说,处现金以外的有价证券
可以用现金来衡量的 能在很短时间内变现的

5,什么是现金等价物包括什么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如企业为保证支付能力,手持必要的现金,为了不使现金闲置,可以购买短期债券,在需要现金时,随时可以变现。  一项投资被确认为现金等价物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其中,期限较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例如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等。
现金等价物,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因此,现金等价物主要指的是“短期投资”科目中,符合现金等价物定义的短期债券投资。例如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等。参考资料:www.baidu.com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变化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通常投资日起三个月到期或清偿之国库券、商业本票、货币市场基金、可转让定期存单、商业本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皆可列为现金等价物。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如企业为保证支付能力,手持必要的现金,为了不使现金闲置,可以购买短期债券,在需要现金时,随时可以变现。

6,现金等价物的概念是

[编辑本段]现金等价物的定义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变化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一般是指从购买之日起,3个月到期的债券   投资 [编辑本段]现金等价物与现金区别  现金是可由企业任意支配使用的纸币、硬币。现金是我国企业会计中的一个总账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列作流动资产,但具有专门用途的现金只能作为基金或投资项目列为非流动资产。   现金等价物是指短期且具高度流动性之短期投资,因其变现容易且交易成本低,因此可视为现金。 [编辑本段]现金等价物的特点  现金等价物则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成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较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的定义包含了判断一项投资是否属于现金等价物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1)期限短;   (2)流动性强;   (3)易于转换成已知金额的现金;   (4)价值变动的风险较小。   其中,期限短、流动性强所强调的是现金等价物的变现能力,而易于转换成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则强调了现金等价物的支付能力的大小。这里所说的期限较短,一般是指从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到期。因此,典型的现金等价物包括自购买之日3个月到期的短期债券,它们必须是能够轻易地转化为已知数额的现金。企业作为短期投资而购入的可流通的股票,尽管期限短,变现的能力也很强,但由于其变现的金额并不确定,其价值变动的风险较大,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编辑本段]现金等价物产生条件  现金等价物是指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短期易变现投资:   1、它们必须可以转化为确定数额的现金。   2、它们的到期日必须很接近,以至于不存在因利率变动而导致它们本身价值变动的重大风险。   因此现金等价物具有随时可转换为定额现金、即将到期、利息变动对其价值影响少等特性。通常投资日起三个月到期或清偿之国库券、商业本票、货币市场基金、可转让定期存单、商业本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皆可列为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如企业为保证支付能力,手持必要的现金,为了不使现金闲置,可以购买短期债券,在需要现金时,随时可以变现。 一项投资被确认为现金等价物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其中,期限较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例如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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