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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薪假期是否违法 如何操作

我反对无薪假期,也不会给公司提出这样的建议。分享 是一种美德 他让我们共享文明之光 查看原帖>>

无薪假期是否违法 如何操作

2,如何处理无薪假期

如果劳动合同上如果注明每月3000工资 那他就是违约的。当然如果标注的工资低于你现在得到的工资那他就是合法的还有只要他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都是合法的。

如何处理无薪假期

3,无薪休假用年休来抵

1. 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是带薪假期,单位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安排员工休假,因此年休假可以与单位安排放假向抵消。但单位必须支付工资。2. 由于单位原因停工待料安排放假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具体工资支付标准各地规定不同。3.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一般是合同约定的月工资,不知你说的“底薪”是否指这个4. 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申诉时效是1年。
劳动法有规定倒是有规定认了吧除非你辞职要不你一提公司就开你

无薪休假用年休来抵

4,无薪休假到底合法还是不合法

无薪放假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停工或者放假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其劳动报酬的。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停工津贴。
不合法, 属于变相压榨,你可以去仲裁部门仲裁或者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要看你所谓的无薪休假具体是指什么?如果是国家法定假日,休息也应该有薪水。
遇到金融危机这样的事情是很苦恼,但从道理上讲是大家应该去面对的,而不是某企业或某个人的事情,就按照你所描述的那样需要从几个方面去看:1、就看你和企业是如何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里面应该有待遇部分的约定,你可以参照;2、你们单位有没有集体合同,如果有那应该参照,如果没有应该通过员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来确定大家一起面对金融风暴,如果企业垮了我们也就完了。3、如果企业老板或人事部门单独这样做,那他们就是违法的,不能变相欺诈员工的劳动成果,只要你上班了就应该按照要求支付你相应的薪水,4、不管怎么扣,上海市的最低标准是960//月。

5,公司要求每个人每月无薪休假4天工资应发工资应发工资30天4天

肯定是违反劳动法规的。 你公司的做法有如下错误: 1、即使是无薪休假,那工资应为:工资=应发工资-应发工资/21.75天*4天,也不应该是30天,法律依据:劳社部发〔2008〕3号,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劳动法规上没有无薪休假一说,除非你自己写请假条,按照事假处理,那是没有工资的,如果是由于公司的原因而放假,则不应扣发劳动者的工资,你可以看一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上面有明确的事项。 我的意见:现在好多企业都是 家规比国法大,除非你不想在这个企业干了,弄个鱼死网破,否则只能忍气吞声。
怎么都糊涂了?被除数越大扣的钱就越少,怎么还找公司呢?怕钱咬手啊?《劳动法》并未规定企业无薪休假是否违法;但你公司这么做却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你公司这样做就等同于单方面缩短了合同期限,这样做确实不对,但就4天我劝你还是忍了吧!!!借这机会休息一下调整下不更好吗?
被除数不是30,而应该是22.7月平均工作日
真黑!
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问老板,问网友也没有用,网友又不是你老板,真正抓着你钱的是你老板~说到底还是老板看你平时的表现,如果你很勤奋,嘴甜,脚快~那么老板可能会给你比网友说的价格高,也有可能比国家法定还高,要你是很懒............嗯你懂的

6,无薪休假14天 公司的作法合乎劳动法吗

1、无薪休假14天,公司的做法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无薪休假是否符合劳动法首先要看劳动者是否符合带薪休假的条件,且要根据休假性质具体判断。带薪年休假制度首先需要一年以上工龄才可享受,且具体情况不同有不同规定。  一、基本条件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具体情况  第一,年休假与寒暑假。在中国,学校一直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寒假2至3周,暑假5至6周)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因此,条例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二,年休假与病、事假。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在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较长时间休病假、请事假的职工,不应当再享受年休假待遇。我们经与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反复研究,采纳了上述意见,条例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三,年休假与探亲假。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我们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这种意见有道理。据此,条例删去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探亲假冲抵年休假的规定。
区别就在于,有薪休假就是说,你休假期间也有工资.但年假就是放假给你,但这几天是没有工资的.。《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年假。 劳动者必须是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才能享受带薪休年假。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或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虽满一年但不是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都不能享受带薪休年假。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不能必然享受带薪年假.
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休假14天,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并不是劳动者本人的原因造成的,如果用人单位本月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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