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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加班合乎劳动法吗

领导没有安排,你自己心甘情愿就可以
义务当然合乎劳动法,不过前提是自愿。

义务加班合乎劳动法吗

2,义务加班是不是合法的

法律没有规定强制义务加班 ,在某种情况下会提倡义务劳动,但也要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
加班 是有偿的 没义务这一说

义务加班是不是合法的

3,所谓义务加班合法嘛

当然不合法了法定劳动时间为八小时超出部分按百分之一百二的费用支付节假日是平时的三倍
自愿的话没有问题,
不合法

所谓义务加班合法嘛

4,我们上班是八个小时超出八小时能否算是义务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

没有义务加班的说法,加班必须要支付加班费。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不算
没有义务这一说,付出应该有回报
侵犯了,这种可以拒绝的,你可以拿着你的合同去劳动仲裁部分问下。

5,劳动法有规定要求员工义务加班吗

没有,愿不愿义务加班是你自己决定的,不过没有为企业做出贡献的人也没有大的发展。
没有。单位安排员工加班需依法,且需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劳动法明确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周最少休息一天 二、加班必须征得劳动者的意愿,否则不得强行加班,强行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同时涉及到强行限制人生自由(你这种不达量就不允许下班就是的) 三、加班在征得劳动者同意后,需要给付加班工资,平常是双倍工资,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是三倍工资。且加班不得高限度加班(就是说每天不能超过多少小时,而不管劳动者是不是同意,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 综上所述,日资企业是属于违法的。哪怕他是全日资,只要在中国就的遵守中国的法律。 可以直接去当地劳动局投诉。。 如果劳动合同上面没有写你辞职会扣1个月工资,就不会被扣,否则违法 不过你离职要提前1个月的时间给公司说明(都正常无违法违规情况下)。另外,根据这个强制加班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离职,无需提前通知公司(因为是公司主动违反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的)

6,用人单位有没有权利要求员工义务加班

没有权利要求员工义务加班。《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扩展资料近段时间,网上出了个热词:“996”。这是一群程序员用来描述自己工作时间的词汇——每天工作从早9点到晚9点,一周工作6天。今年初,有互联网公司公开宣布实施“996工作制”,结果被劳动监察部门及时制止。而近来,有媒体调查发现,强制加班实际上已经成为互联网行业的“习惯”。“996工作制”意味着劳动者每周要工作72个小时,这超出了劳动法所规定的工作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尽管社会公众对于程序员需要长时间加班早有耳闻,但如此高强度的劳动,还是让人惊讶。在媒体的质疑声中,有些企业辩称这是一种企业文化,“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全情投入、高效产出。在法律上,这样的做法得不到支持。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而“996工作制”的加班时间远远超过了这一规定。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主动行使职权,对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此外,当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形式维护自身权利时,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在举证、法律援助以及执行等方面给予劳动者更多帮助和支持,鼓励他们主动寻求法律的保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加班需要单位和员工协商,征的员工同意后才能加班,并且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象你说的,没支付加班费且未征得员工同意,要求员工加班的,违反劳动法。可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如对此不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和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义务加班,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公司没有义务向员工提供公司资质,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复印件;员工也没有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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