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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强险赔偿的最大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的保单上写得很清楚: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 4.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 5.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 6.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

交强险赔偿的最大限额是多少

2,什么是交强险的责任限额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全国统一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什么是交强险的责任限额

3,交强险各项赔款的上限都是多少

现行机动车交强险限额为122000元(摩托车等五小车辆除外)。 其中人身伤亡限额110000,医疗费10000,无责赔偿(财产)限额2000
有责:死亡11万,医疗费1万,财产损失:2000元
11万第三方,1.1万死亡残疾,2000财产损失,1万医疗费用, 无责任死亡陪1.1wan,医疗1k
人身伤亡限额110000,医疗费10000,无责赔偿(财产)限额2000

交强险各项赔款的上限都是多少

4,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是多少

2008年1月11日保监会已经发布公告,交强险的各项赔偿限额明细如下,并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开始实施。赔偿限额对照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赔偿限额08版条款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上述责任限额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

5,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到底是如何界定的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超过交强险的限额,若有商业险由商业险补充,没有商业险,自行承担。
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额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1000元等。
在交强险范围内,可由交强险全额支付赔偿款。超过限额的部分,要通过责任划分来分配责任双方应承担的赔偿份额。 打个比方:交强险限额为100000元,但实际损失为150000元,而交强险只负责最高100000元的赔偿,但超出的50000元总得有人去承担,此时就得对事故方进行责任划分,分配承担的赔偿份额。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

分两种情况: 一、2008年2月1日以前的事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二、2008年2月1日以后的事故: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上述责任限额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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