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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反悔吗因为我在公司工作了19年且离5年

已签协议 就生效了
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先与公司协商解决,不然 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公司不执行裁决的,那么上诉法院解决。

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反悔吗因为我在公司工作了19年且离5年

2,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反悔吗因为我在公司工作了15年以上且离

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先与公司协商解决,不然 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公司不执行裁决的,那么上诉法院解决。
已签协议 就生效了

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反悔吗因为我在公司工作了15年以上且离

3,填写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可以反悔吗急求急求

可以反悔的,合同中双方的意思表示,申请在对方同意你之前,可以反悔。但要有证据证明公司已经收到了你的反悔申请之前,公司没有同意。
你好!合同嘛!只要双方协商,同意,没有什么不可以。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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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反悔如何处理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反悔,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只要不存在欺诈或胁迫情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即使反悔,也无法再主张索赔。
应该将解除合同书的具体时间抓好 还有所需的证据 然后仲裁 仲裁解决不了 只能诉讼了

5,劳动者与单位达成解除合同协议但事后反悔怎么办

法律依据: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30、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标准自行达成的协议,如约定的给付标准低于法定标准,劳动者领取后,又在仲裁时效内主张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应予以支持。但如果用人单位在协议中已明确告知劳动者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的标准,劳动者明确表示放弃权利,对其主张则不应予以支持。 二、《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京仲委字[2002]12号) 2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约定了经济补偿标准,劳动者对约定的补偿金数额反悔而提出申诉,如何处理? 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达成支付补偿金数额的协议,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如双方约定的补偿数额不低于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或劳动者在约定时明确表示放弃部分受偿权利的,仲裁委员会应确认协议内容有效。否则,劳动者对原约定的补偿金数额反悔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支持。
你这个是典型的定金合同,交付定金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所签协议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违约者应向对方赔偿与定金数额相等的赔偿金,如果合同条款中同时并存违约责任条款的,利益受损方可选择执行定金赔偿或者违约责任赔偿这两个方式之一。也就是说,如果卖千里马的如果不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按色、按品种、保证质量的提供给你相应车辆,你可要求对方赔偿定金5000,或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对你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拒绝,你可以走法院诉讼程序,对方完全法盲而事实清楚,你必胜无疑。

6,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和公司签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现在公司反悔了,当事人可以要求按协议执行。协议也是一种合同,遵守我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可以协商变更,但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就没办法了。
一般无法反悔,但如果用人单位同意,还是可以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作废的。

7,如何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同意,由劳动者提出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同意,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制度中最关系双方利益的行为, 目前,劳动合同方面发生的大量争议,大多是由于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有的企业片面强调其用人“自主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不少劳动者误解“择业自由”,任意跳槽,甚至不辞而别,影响企业劳动力的正常流动。 因此,我国将劳动者的保护重点放在合同解除上。了解并切实执行有关劳动合同解除上的规定和制度,有助于理顺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正当权益。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为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二、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条件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理解如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内部调整可能该岗位不存在等,劳动者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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