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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城镇居民医保咨询电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城镇居民医保是按年度参保缴费享受待遇的,每年办一次(具体时间各地不一样)。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地所在的区社保中心或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建议你直接向当地医保中心咨询,或直接拨打当地社保咨询电话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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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医疗保险问题去哪里咨询

  如遇农村医疗保险问题可选择以下方式:   1、农村医保问题归口部门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简称合管办,办事处一般归属卫生局和社保局管。   2、一般问题可询问村合作医疗医生,稍微复杂的咨询乡卫生院医生。   3、在咨询之前可以事先查询下当地合作医疗网站,并拨打114问询相关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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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咨询电话

居民医疗保险的问题咨询电话:12333. 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目前“12333智询通”已覆盖了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职工福利等10大类政策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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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保在网上怎么查

网上查询:输入自己所在地的社会劳动保障网,在登录界面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者是医保账号,然后点击密码确认,就可以直接进行余额查询;其他查询:一、电话查询:拨打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进行选择,然后根据劳动部门客服人员的要求提供自己的相关资料,就可以得到明确的余额情况了。二、去就近的一些大型医院或者劳动保障部门,拿上本人的医保卡和相关的手续就可以咨询了。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2、最直接的个人社保缴费查询方法是,带上相关个人证件,去当地社保中心窗口查询打印;3、或是在当地社保网站上凭个人帐户及密码查询打印。

5,长春市医保中心电话

长春市医保地址:繁荣东路166号(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会处东行100米)营业时间:8:30~11:30,13:00~16:30。咨询电话:0431-81932999乘车路线:306路、66路、112路、124路、193路、240路、252路、315路。
长春市医保中心电话:0431-81932999长春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 :0431-81932999长春市医保中心地址 在繁荣路与人民大街交汇处,沿着繁荣路向东100米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拓展资料: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参考资料:长春市医保中心官网

6,个人医疗保险怎么查询

个人医保账户的查询:  1、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个人社保查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2、拨打社保电话12333查询;  3、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各社会保险服务网点,在窗口办理个人医保账户查询业务!  个人账户包括当年资金和历年资金。当年资金是指当年度内预设的个人账户资金,历年资金是指历年累计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  个人账户当年资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含急诊,下同)医疗费及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的费用。  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内,按规定应由个人自负或自理的普通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的费用。  自负是指门诊、住院起付标准和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费用;自理是指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以及其他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参保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可按规定使用其个人账户。在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暂停使用。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为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实际结余资金可按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继续使用。  在外地工作或居住1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驻外人员)较多的参保单位,其驻外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委托参保单位管理。参保单位在每年的12月份到市医保经办机构为其驻外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其相关人员次年的个人账户资金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按月拨给参保单位。上述人员在办理驻外终止手续后,其个人账户停止拨付参保单位。
医疗保险不可以退,这是规定,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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