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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己的劳动合同遗失了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遗失了也就遗失了,没什么太大影响。如果是你要仲裁,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的话,需要保留好工资条、社保(公积金)购买记录、工作牌、名片等这些记录,证明你在企业工作过就可以额了
只要你的劳动合同有经过劳动局的那么你可以通过个人的身份证和相关的一些辅助资料查到你所要的信息!

自己的劳动合同遗失了该怎么办

2,自己的一份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啊

以前的劳动合同都需要劳动局鉴证,解除也需要到劳动局办理手续,建议你到当地劳动局查询鉴证档案,应该可以找到。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提示你:如果你是厂方,你可以要求现在重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工人,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签订一份,不过这都是在双方没有进入法定程序对方才会同意的。祝你好运/
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重新出具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的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要求用人单位限期给你出具一份劳动合同。

自己的一份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啊

3,劳动合同书丢了怎么办

找不到劳动合同,怎么办? 1、如果是正规的劳动合同,当地劳动局是有备案的,可以带本人身份证去复印并盖档案查询章,就和原件有一样的效力。 2、如果不是正规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没有备案,那就只能找单位复印了,。 请你采纳,谢谢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是可以补签的。一、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书丢了怎么办

4,求助个人档案袋内劳动合同丢失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应当妥善保存本身持有的劳动合同文本。单位丢失劳动合同文本的,并不需要对劳动者负责。但是,用人单位没有把应由劳动者持有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单位丢失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单位有权保存档案吗?拿着离职证明去人才市场取出来就行。

5,我想问劳动合同不见了怎么补

你好,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合同丢了是可以找单位补办的。
一、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可以向公司说明,要求补签一份就是。因为,签合同的时候,都是两本,一本你本人保管,一本公司保管。

6,劳动合同丢了 怎么办

补签
重新补签一份。如果公司不给签订 ,您可以主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重新签一份啊
只能重新和公司在签订一份新的合同咯 那前面那份合同就作废了

7,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

到订合同的单位要求复印一份,一般单位都答应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凭证,丢了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相关知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六)是劳动纪律。(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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