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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劳动法中员工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问题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回答如下:针对第一点:有补偿,但不叫补偿金叫工龄买断的钱。工龄买断后就没有退休金了,要另外买社保,买了社保后根据社保规定领取养老金。第二点:不管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但要给予员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的三年期合同到了,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单位要补偿13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第三点:如果工龄只有五年,合同到期后,单位不与你签定劳动合同,单位要给你五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通知你续签合同,你本人不与单位续签,单位不用给予你经济补偿金。第四点:单位也要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拿到经济补偿金后,员工与企业就等于解除了劳动合同。不存在有劳务关系。员工可以自行另找工作。

新劳动法中员工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问题

2,合同到期解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大体环境下,所有的产业为了能够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面临的都是转型升级,随着大规模裁员和企业下岗歇业的这些现象非常的多,经济压力下的 劳动关系 实际上是显得有些不由自主的。不过, 合同到期 解除赔偿的标准是应该了解到的,到期解除赔偿必须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就多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 。 一、合同到期解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主要规定了 劳动合同 解除或终止的 工龄 经济补偿金 问题,新法与现行 法规 相比,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上有了突破。高薪劳动者补偿标准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对一般劳动者则按实际工资补偿,且无十二年的限制。这体现了对一般劳动者的倾斜保护,避免在经济补偿金标准上出现过分悬殊。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前提。 2、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唯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途径就是,通知劳动者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 而用人单位一旦没有履行上述续约的通知义务,就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可自行 辞职 ,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般劳动合同到期肯定最低也是一年的,所以在离职的时候最后一个月能够拿到两个月的工资。所以说,在劳动关系方面公司不管是因为什么样的做法需要向我们支付 赔偿金 的,自己对照着国家的法律规定都能计算的出来,对这部分自己该得的利益一定要和公司索要的。

合同到期解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3,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应该支付七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如果有证据,可以要求支付.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起计算,以前若有补偿的,则按当时的规定办。 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4,劳动合同到期企业解除合同有陪偿金吗标准是多少

有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般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现在合同期满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单位应该给我什么样的补偿 搜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根据你反映的情况:1、你现在和单位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单位不得和你解除劳动合同。3、如果单位非法解除,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10个月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相关法律吃规定,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并非自动解除,而是需要顺延到医疗期满。劳动者可以获得1、医疗期工资,2、经济补偿金;3、医疗补助费1、医疗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2、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3、医疗补助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合同到期后单位单方面解除合约得到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搜

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按半年计算。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你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有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会有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 单位和你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2. 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3. 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三、虽然你已在单位工作了3年,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从2008年1月1日算起。 因为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在2008年之前的劳动法规是没有经济补偿的。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才对此项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经济补偿的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你的劳动合同于今年7月到期,正好属于六个月以上。所以,你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链接: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6/29/content_6693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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