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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履行十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因当时没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可示为合同无

有效,10年前的土地承包合同因发包方的原因造成的程序缺陷,不能随意以无效解除。
你好!应该有效.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已经履行十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因当时没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可示为合同无

2,请看这份农村承包土地的合同现在还有效没有效

合同中,前提是那块地为甲方所拥有。甲方因与村委会纠纷,该地产权未明确,无法履行合同,合同作作废处理。乙方可合理追还损失。在第五条中,已给出解决方案。第五条是在该合同中,对甲方违约的处理方案。

请看这份农村承包土地的合同现在还有效没有效

3,我与人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未到期现已无力继续履行合同怎么

不知你所说的土地承包合同是你作为村民和本村签的土地承包合同,还是你作为非本村村民与村集体组织签的土地承包合同?但总的来说,如果你确实无力或不打算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征得发包方同意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或将承包权流转他人。
同问。。。

我与人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未到期现已无力继续履行合同怎么

4,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书村委会已签字而农户未签字该合同书是否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所以,该合同乙方未签字,视为无效合同。但乙方很可能会根据另一条法律规定进行抗辩,即:一方已经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在这六年中,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合同,即视为合同成立。仅供参考。
无效

5,无效的土地承包合同有几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的强制性规定。
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6,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纠纷判决生效双方都有责任村委会申请了强制

村委会有权申请执行,自己不服执行,可以提起异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承包期为30年,林地为30-50年,林地为30-70年,你们家的应该是耕地,多出的20年法律是不予保护的。在承包合同上如盖有村委会的公章,则合同是有效的,你可以要求继续承包土地,也可要求要求村委会赔偿。如只有前任村委主任的签名,则合同的效力收到质疑。

7,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不管是一轮还是二轮土地承包合同认定是否有效,都应该参照当前法律的规定。我国法律中规定: 1、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其次,我国合同法中也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况: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由此看来,对于“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吗”这一问题,其合同的效力认定也是参照我国法律中对合同无效情况的规定。其次,由于二轮土地承包距离目前时间已经非常久远,因此如因合同无效提起诉讼还要考虑诉讼时效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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