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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情况下劳务合同自动解除

问得太笼统。劳动合同解除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二、合同约定有解除条件,该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三、符合法定情形,合同解除。我理解你说的自动解除应该是第二种情况。

什么情况下劳务合同自动解除

2,什么样的条件可以自行解除合同

1,合同约定的解除事项出现时2,对方根本违约(已经无法履行,或者没有履行必要)3,一般违约或者预期违约,给与了一定期限后仍然不履行的4,不可抗力(意外)
合同到期。

什么样的条件可以自行解除合同

3,施工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台同是比较少见的。如出现下面五种情况,可解除施工合同:(1)国家计划变更,工程停建、缓建;(2)代办工程资金不足;(3)工程材料、设备不配套,一时难以解决;(4)承包方内部情况变化,难以继续承担工程任务;(5)不可抗力。签订施工合同的任务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都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因解除施工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损失的外、其他均由责任负责赔偿。
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三种方式: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即当事人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一方或双方在某种条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这涉及附条件合同问题。所谓附条件合同,就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比如,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如果转出土地的一方没有找到非农工作而回家种地,则流转合同自动解除。法定解除。即当事人依法律的规定通过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行为。如当农户举家迁入城市以后,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原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合同也就依法解除了。协议解除。即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的行为,它实际上是以一个新合同解除旧合同。

施工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4,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况区分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后两种情况不需要。
1、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结清工资并支付补偿金;2、个人主动申请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补偿金;3、个人自动离职,离职时所欠工资及补偿金都没有;4、个人被迫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补偿金,并结清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种,即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三者的区别是从发起方进行的区分,双方协商是最好的一种途径,可以对赔偿等进行协商。单方违约的时候,劳动者离职劳动单位应配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对劳动者进行补偿。
前两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经济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并写进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中。后一种没有经济补偿。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从劳动者工作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二倍的月工资。你这种情况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你不合格,企业不要你了.个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你对企业感觉不合格,你不要企业了.自动离职第3种就是你不上班,也不打招呼直接走了.没什么区别,都是你失业了.不管在哪都要掌握主动权,要解除劳动合同也是你解除他,不是他解除你,好好干吧!

5,什么情况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如下: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扩展资料:员工在上述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情况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具体如下: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如下: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当天通知第二天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当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当天通知第二天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依法行使特别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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