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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逻辑悖论

逻辑悖论是:伯特纳德·罗素提出的理发师悖论 伯特纳德·罗素提出这个悖论,为的是把他发现的关于集合的一个著名悖论用故事通俗地表述出来。某些集合看起来是它自己的元素。例如,所有不是苹果的东西的集合、它本身就不是苹果,所以它必然是此集合自身的元素。现在来考虑一个由一切不是它本身的元素的集合组成的集合。这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元素吗?无论你作何回都感觉是自相矛盾。

什么是逻辑悖论

2,逻辑学中的经典悖论有哪些

只有两个。飞矢不动,也就是连续和间断的矛盾。飞矢如果动的话,它就不占据一定的空间,显然不可能;那么它就占据一定空间,如果这样,就在一定空间是不动的了。说谎者悖论。我在说谎。
1.真命题被一切命题真值蕴涵;2.假命题真值蕴涵一切命题。在逻辑学上叫做“真值蕴涵的悖论”
对现代逻辑学和数学影响最大的是罗素悖论:全体不属于自身的集合的集合是否属于自身?它属于自身当且仅当不属于自身。这曾直接导致了集合论作为数学的基础理论的合理性遭到质疑。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是Zermelo和Fraenkel提出的公理化方案,即目前通行的公理集合论。

逻辑学中的经典悖论有哪些

3,逻辑悖论

逻辑悖论 最著名的逻辑悖论是伯特纳德·罗素提出的理发师悖论。 一个理发师的招牌上写着: 告示:城里所有不自己刮脸的男人都由我给他们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 谁给这位理发师刮脸呢? 如果他自己刮脸,那他就属于自己刮脸的那类人。但是,他的招牌说明他不给这类人刮脸,因此他不能自己来刮。如果另外一个人来给他刮脸,那他就是不自己刮脸的人。但是,他的招牌说他要给所有这类人刮脸。因此其他任何人也不能给他刮脸。看来,没有任何人能给这位理发师刮脸了! 伯特纳德·罗素提出这个悖论,为的是把他发现的关于集合的一个著名悖论用故事通俗地表述出来。某些集合看起来是它自己的元素。例如,所有不是苹果的东西的集合、它本身就不是苹果,所以它必然是此集合自身的元素。现在来考虑一个由一切不是它本身的元案的集合组成的集合。这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元素吗?无论你作何回答,你都自相矛盾

逻辑悖论

4,逻辑悖论及经典或有趣的论例

集合论悖论  “R是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的集合。”  人们同样会问:“R包含不包含R自身?”如果不包含,由R的定义,R应属于R。如果R包含自身的话,R又不属于R。  继罗素的集合论悖论发现了数学基础有问题以后,1931年歌德尔(Kurt Godel ,1906-1978,捷克人)提出了一个“不完全定理”,打破了十九世纪末数学家“所有的数学体系都可以由逻辑推导出来”的理想。这个定理指出:任何公设系统都不是完备的,其中必然存在着既不能被肯定也不能被否定的命题。例如,欧氏几何中的“平行线公理”,对它的否定产生了几种非欧几何;罗素悖论也表明集合论公理体系不完备。书目悖论  一个图书馆编纂了一本书名词典,它列出这个图书馆里所有不列出自己书名的书。那么它列不列出自己的书名?  这个悖论与理发师悖论基本一致。苏格拉底悖论  有“西方孔子”之称的雅典人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70-前399)是古希腊的大哲学家,曾经与普洛特哥拉斯、哥吉斯等著名诡辩家相对。他建立“定义”以对付诡辩派混淆的修辞,从而勘落了百家的杂说。但是他的道德观念不为希腊人所容,竟在七十岁的时候被当作诡辩杂说的代表。在普洛特哥拉斯被驱逐、书被焚十二年以后,苏格拉底也被处以死刑,但是他的学说得到了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继承。  苏格拉底有一句名言:“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什么都不知道。”  这是一个悖论,我们无法从这句话中推论出苏格拉底是否对这件事本身也不知道。古代中国也有一个类似的例子:“言尽悖”  这是《庄子?齐物论》里庄子说的。后期墨家反驳道:如果“言尽悖”,庄子的这个言难道就不悖吗?我们常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我们不知道这句话本身是不是“绝对的真理”。“荒谬的真实”  有字典给悖论下定义,说它是“荒谬的真实”,而这种矛盾修饰本身也是一种“压缩的悖论”。悖论(paradox)来自希腊语“para+dokein”,意思是“多想一想”。
最著名的逻辑悖论是伯特纳德·罗素提出的理发师悖论。  一个男理发师的招牌上写着:  告示:城里所有不自己刮脸的男人都由我给他们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  谁给这位理发师刮脸呢?  如果他自己刮脸,那他就属于自己刮脸的那类人。但是,他的招牌说明他不给这类人刮脸,因此他不能自己来刮。如果另外一个人来给他刮脸,那他就是不自己刮脸的人。但是,他的招牌说他要给所有这类人刮脸。因此其他任何人也不能给他刮脸

5,什么是悖论

悖论 (paradox,也称逆论,反论),是指一种导致矛盾的命题。悖论的定义可以这样表述:由一个被承认是真的命题为前提,设为B,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后,得出一个与前提互为矛盾命题的结论非B;反之,以非B为前提,亦可推得B。那么命题B就是一个悖论。当然非B也是一个悖论。悖论有点像魔术中的变戏法,它使人们在看完之后,几乎没有—个不惊讶得马上就想知道:“这套戏法是怎么搞成的?”当把技巧告诉他时,他就会不知不觉地被引进深奥而有趣的数学世界之中。正因为如此,悖论就成了一种十分有价值的教学手段。悖论是属于领域广阔、定义严格的数学分支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分支以“趣味数学”知名于世。这就是说它带有强烈的游戏色彩。然而,切莫以为大数学家都看不起“趣味数学”问题。欧拉就是通过对bridge-crossing之谜的分析打下了拓扑学的基础。莱布尼茨也写到过他在独自玩插棍游戏(一种在小方格中插小木条的游戏)时分析问题的乐趣。希尔伯特证明了切割几何图形中的许多重要定理。冯·纽曼奠基了博弈论。最受大众欢迎的计算机游戏—生命是英国著名数学家康威发明的。爱因斯坦也收藏了整整一书架关于数学游戏和数学谜的书。悖论(paradox)来自希腊语“para+dokein”,意思是“多想一想”。这个词的意义比较丰富,它包括一切与人的直觉和日常经验相矛盾的数学结论,那些结论会使我们惊异无比。 悖论是自相矛盾的命题。即如果承认这个命题成立,就可推出它的否定命题成立;反之,如果承认这个命题的否定命题成立,又可推出这个命题成立 如果承认它是真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假的;如果承认它是假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真的。 古今中外有不少著名的悖论,它们震撼了逻辑和数学的基础,激发了人们求知和精密的思考,吸引了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和爱好者的注意力。解决悖论难题需要创造性的思考,悖论的解决又往往可以给人带来全新的观念。 最早的悖论被认为是古希腊的"说谎者悖论".原理同时假定两个或更多不能同时成立的前提,是一切悖论问题的共同特征。形式悖论有三种主要形式。1.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肯定错了,但实际上却是对的(佯谬)。2.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肯定是对的,但实际上却错了(似是而非的理论)。3.一系列推理看起来好像无懈可击,可是却导致逻辑上自相矛盾。类型悖论主要有逻辑悖论、概率悖论、几何悖论、统计悖论和时间悖论等。
悖论指在逻辑上可以推导出互相矛盾之结论,但表面上又能自圆其说的命题或理论体系。悖论的出现往往是因为人们对某些概念的理解认识不够深刻正确所致。 悖论的成因极为复杂且深刻, 对它们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数学、逻辑学、语义学等等理论学科的发展,因此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最经典的悖论包括罗素悖论、说谎者悖论、康托悖论等等。 悖论的定义可以这样表述:由一个被承认是真的命题为前提,设为b,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后,得出一个与前提互为矛盾命题的结论非b;反之,以非b为前提,亦可推得b。那么命题b就是一个悖论。当然非b也是一个悖论。我们可以按照某些制定或约定的公理规则去判定或证明某一命题的真假,但是我们按照制定或约定的公理规则去判定或证明有些命题的真假时,有时却出现发生了无法解决的悖论问题,这种情况说明了什么问题?
十分详细的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2464.html?wtp=tt
举个例子,镇上只有一个理发师,一天,他说了一句话:在这个镇上,我只给那些不能自己理发的人理发.这就是一个悖论,对于他自己,他如果不给自己理发,那按他的说法,他就要给自己理发;如果他给自己理了,那按他的说法,给自己理发的人他不给这个人理发.这就是个很典型的悖论!
你好!悖论:请参详——http://baike.baidu.com/view/2464.html?wtp=tt经典的悖论:历史上著名的悖论 NO.1 说谎者悖论(1iar paradox or Epimenides paradox) 最古老的语义悖论。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伊壁孟德 所创的四个悖论之一。是关于“我正在撒谎”的悖论。具体为:如果他的确正在撒谎,那么这句话是真的,所以伊壁孟德不在撤谎,如果他不在撒谎,那么这句话是假的,因而伊壁孟德正在撒谎。 NO.2 伊勒克特拉悖论(Eletra paradox) 逻辑史上最早的内涵悖论。由古希腊斯多亚学派提出。它的基本内容是:伊勒克特拉有位哥哥奥列斯特回家了.尽管伊勒支持拉知道奥列斯特是她的哥哥.但她并不认识站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 写成一个推理.即: 伊勒克持拉不知道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人是她的哥哥。 伊勒克持拉知道奥列期特是她的哥哥。 站在她面前的人是奥列期特。 所以,伊勒克持拉既知道并且又不知道这个人是她的 哥哥。 NO.3 在某个城市中有一位理发师,他的广告词是这样写的:“本人的理发技艺十分高超,誉满全城。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我对各位表示热诚欢迎!”来找他刮脸的人络绎不绝,自然都是那些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可是,有一天,这位理发师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胡子长了,他本能地抓起了剃刀,你们看他能不能给他自己刮脸呢?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他就属于“不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要给自己刮脸,而如果他给自己刮脸呢?他又属于“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不该给自己刮脸。 理发师悖论与罗素悖论是等价的: 因为,如果把每个人看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的元素被定义成这个人刮脸的对象。那么,理发师宣称,他的元素,都是村里不属于自身的那些集合,并且村里所有不属于自身的集合都属于他。那么他是否属于他自己?这样就由理发师悖论得到了罗素悖论。反过来的变换也是成立的。NO.4 唐·吉诃德悖论 M:小说《唐·吉诃德》里描写过一个国家.它有一条奇怪的法律:每一个旅游者都要回答一个问题。 问,你来这里做什么? M:如果旅游者回答对了。一切都好办。如果回答错了,他就要被绞死。 M:一天,有个旅游者回答—— 旅游者:我来这里是要被绞死。 M:这时,卫兵也和鳄鱼一样慌了神,如果他们不把这人绞死,他就说错了,就得受绞刑。可是,如果他们绞死他,他就说对了,就不应该绞死他。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6,辩论中几种常见的逻辑谬论

在一篇文章的脚注中作者详细地列举了律师们在辩论中使用的几种常见的逻辑谬论。[1] 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它们并不陌生,但我们在言语中却不经意也会用到他们。更应该引起我们警惕的是好像在刚刚过去的博士生论坛上,从发言者的口中我们也能够听到这些谬论。而我认为这正是我们在进行学术辩论时所应该尽力避免的错误。现将它们列出,以使我们在写作和发言时加以留意。谬论之一,诉诸同情感或其它情感(appeal to pity or other emotions),这一谬论企图不是通过提供证据而是唤起同情或其他情感来说服别人。谬论之二,混合问题(the fallacy of complex question/ compound question)。当对一问题的肯定或否定的回答都暗中肯定了一个关于此问题的可争议的前提假设,这一问题就是混合的。这种谬论经常被用于以下情形中:1,要求对方仅用一个问题回答同时提出的两个或多个问题;2,用提出一个问题的方式来回避回答另外一个问题;3, 所提出的问题中存在一个虚假的假设;4,所作的论断构成了一个复杂问题却要求简要的回答。谬论之三,间接答辩法(the fallacy of special pleading)。这种谬论试图是用双重标准:一个是适用于我们自己(因为我们特殊)而另一个(更严格的那个)适用于其他任何人。间接答辩法是含偏见且不一致的。它把某人自己放在了特权位置而不把适用于自己的标准同样地适用于其他人。谬论之四,转移注意力的话(the red herring fallacy)。在此种谬论发生的情形中,辩论者通过把主题转变为一个与原主题有联系但又不同于原主题的新主题。在结束时,他或她或者是得出了关于不同论题的结论或者仅仅某一结论已经得出。此谬论有各种各样的名称,比如不切题的结论(irrelevant conclusion)、忽视论题(ignoring the issue)、混淆论题(befogging the issue)和转移论题(diversion)。谬论之五,灾难性的急剧下滑(the fallacy of the slippery slope)。在此种谬论发生的情形中,辩论的结论被搁置于一个所谓的连锁反应之上然而我们并没有足够的理由去相信连锁反应真的会发生。含有灾难性的急剧下滑这一谬论的辩论试图以这样的理由来劝阻某一将要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理由是此种作为或不作为一旦成就它就会导致一连串事件的发生,而这些事件无法被阻止并且最终必定会致使危险的(或不被期望的或灾难性的)的结果。谬论之六,假想的敌人。在此种谬论发生的情形中,某人对被歪曲的或者被粗糙地作简单化处理后的相反论辩加以驳斥而不是反驳真正的论辩,并进而宣称自己已经击败了论敌。谬论之七,人身攻击(Fallacies of personal attack)。在此种谬论发生的情形中,论者从对问题本身的讨论转到把焦点集中于对辩论对手本人自身。此种谬论的三种常见的变种是根源谬论(genetic fallacy),从个人偏好出发(ad hominem)和井中投毒(the fallacy of poisoning the well)。根源谬论适用于当某人试图通过质疑一结论的原始资料或根源来证明其错误的情形中。从个人偏好出发的辩论同根源谬论联系相当紧密,涉及到试图通过对对手的品质而非其辩论本身的攻击来驳倒他。井中投毒是用先发制人的方法来阻碍反对意见,即用肯定性的言语刻画那些可能赞同发言者自己的立场的人的品格特征或者用否定性的言语刻画那些可能反对发言者自己的立场的人的品格特征。谬论之八,诉诸于恐惧、敬畏或武力。此种谬论通过对对手的辩论获得成功后所可能发生的事件的后果加以夸张而试图引起人们的恐惧心理。它也被称为the argumentum ad terrorem, the argument to the club, and the argumentum ad baculum.谬论之九,诉诸于权威或声望。当我们试图引用那些名人的话来论证一个与其没有关联的观点时我们便陷入了此一谬论之中。引文来源 正来学堂
“不要被人用空虚的话骗倒。”这项忠告是将近2000年前发出的,今天依然像以前一样真实。一般人很易受富于说服性的言论所攻击——空虚的话。原因时常是,人未能将真理和谬论分辨清楚。研究逻辑的人使用“谬论”一词去形容任何偏离健全推理的说法。简言之,谬论乃是误导人或不健全的论据,其中的结论与先前的说法——或前提——并不相符。不过,谬论也许颇富于说服力,因为它们往往极力诉诸人的感情——而非人的理智。避免受骗的要诀是要认清谬论所采的方法。因此,让我们看看五种常见的谬论,目的是要加强我们的推理能力。谬论第1号人身攻击。这种谬论企图反证或低贬一项完全正确的论据或言论,方法是对发出言论的人作不相干的人身攻击。举一个例子: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说:“如果有人说不相信进化论,他若非愚昧无知,就是神志不清。”别人所说的话若是我们所不愿听的,诋之为“愚蠢”、“疯狂”或“无知”是多么容易的事。攻击别人的另一种类似策略是作出不易察觉的间接诽谤,典型的例子是:“如果你真的了解事实,就不会有这种观点了。”或“你相信这件事,只是因为别人叫你相信而已。”可是,人身攻击不论是不易察觉抑或十分明显的,也许能够吓倒或说服人,但却从不能证明别人所说的话不对。因此要提防这种谬论!谬论第2号诉诸权威。这种虚声恫吓往往乞灵于所谓专家或知名人士的言论来助阵。当然,若要寻求忠告,求教于比我们所知较多的人是自然的做法,但并非所有诉诸权威之举都是基于健全推理的。诉诸权威的一个例证载于约翰福音7:32-49。我们在那里读到,有些差役奉派去捉拿耶稣基督。可是,他们深受他的教训所感动,结果非但没有捉拿他,反而回报上司说:“从来没有人像他那样讲话的。”耶稣的仇敌答道:“你们也被误导了吗?我们的首领或法利赛派中,哪有信从他的呢?”请留意他们并没有试图反驳耶稣的教训。相反,犹太教的领袖诉诸自己的权威;他以摩西律法的“专家”自居,认为他们因此便有理由不理会耶稣所说的话。我们也应该明白,即使真正的专家也可能像别人一样怀有偏见。比如说,邓恩和杜辛斯基(Dunn & Dobzhansky)在《遗传,人种和社会》一书中承认:“科学家也和其他的人一样,时常屈服于诱惑之下,要去证明一些独有的见解或强调一些成见。”谬论第3号加入大众。这个谬论用来吸引人的是大众感情、偏见和信仰。人们通常喜欢附和大众。一想到要发言反对流行意见,我们便时有退缩的倾向。认为大众的意见自然正确的趋势被加入大众的谬论所利用而成为颇有力的影响工具。流行的意见未必是可靠的真理标记。古往今来,曾有各种主张受过大众接纳,但到头来却证明是错误的。不过,加入大众的谬论却持续下去。谬论第4号非此即彼。这种谬论把可供选择的广泛范围减至只有两项。例如,一个人也许听说:你若不接受输血便要死。这种论调有什么缺点呢?它排除了其他有效的可能选择。事实表明有许多疗法可供选择而大多数外科手术都能以不用输血便克奏肤功。高明的医生往往能以失血最少的方法完成手术。另一个选择是使用不含血的液体,称为血浆扩张剂。此外,不少人曾经接受输血而死去。也有许多人拒绝接受输血而仍然活着。非此即彼的推理其实漏洞极大。因此,若有人向你提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要问问自己,真的只有两项选择吗?可能还有其他的选择吗?谬论第5号过分简化。这样的谬论蓄意不理会有关的因素,把复杂的问题加以过分简化。当然,简化一个复杂的问题并没有什么不对,优良的教师时常如此行。但有时事情被人简化到歪曲真理的程度。过分简化也在上帝的话语圣经方面造成了许多误解。例如请考虑一下使徒行传16:30,31的记载。当时狱卒提出一个关于得救的问题。保罗答道:“你和你一家要相信主耶稣,就能得救。”许多人从这句话下结论,认为仅在精神上接纳耶稣便是得救所需的全部条件了!这是过分简化的想法。诚然,相信耶稣为我们的救赎者是不可或缺的。但我们同时也必须相信耶稣的教训和命令,对圣经真理获得全面的了解。这从保罗和西拉后来“向狱吏和他一家传讲耶和华的话语。”一事可以见之。(使徒行传16:32)得救也牵涉到顺服。保罗后来清楚表明这点,因为他论及耶稣说:“所有服从他的人可以得到永恒的拯救。”——希伯来书5:9。古代有句箴言说:“缺乏经验的,凡话都信;精明的人,步步留心。”(箴言14:15)因此不要掉进谬论的陷阱之中。要学会分辨对言论的正当攻击还是对人身的卑鄙攻击。乞灵于“权威人士”,怂恿人附和大众,非此即彼的选择或粗略的过分简化——不要被这些谬论所愚,尤其是牵涉到宗教真理这么重要的事。要考查一切事实,正如圣经所说,“事事都要验证。”——帖撒罗尼迦前书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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