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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经营户是否需要交税

个体经营户要交税。 个体商户定额的不建账。国税要交增值税,地税要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增值税(或营业税)*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或营业税)*3%企业所得税要看企业成立的时间,来确定交给国税局或地税局。 年中或年末,按销售总额*0.13%交堤围防护费个体商户主要是根据经营的种类、经营面积、路段而核定的定额。开票额超出定额的,就按超出的报税。不超出,就按定额的报税。
请向当地地税局管理员咨询,或打税务热线电话12366。
要。。要交营业税。

个体经营户是否需要交税

2,注册了一家个体户是否跟公司一样需要做账和报税

个体工商户所必要申报的税种,不管你有无收入,经营,记账《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户也得建立账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账本一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也得经过各部门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各位创业大大,不管你是近期想注册的, 还是已经注册下来的,都务必好好记账报税,关于记账报税这项是最不能节省的!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户也得建立账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账本一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也得经过各部门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还有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文中说明了,可以聘请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为建账以及办理账务事宜。

注册了一家个体户是否跟公司一样需要做账和报税

3,个体工商户需要报税吗

需要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所确定的申报纳税期限,按时申报纳税税款,并报送有关纳税资料。说到个体工商户,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街边的小饭馆、水果店、蛋糕店等等,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大多都属于个体工商户。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过,由此就认为个体工商户就不用交税,那就大错特错了。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所确定的申报纳税期限,按时申报纳税税款,并报送有关纳税资料。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经税务部门批准,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委托银行等方式申报纳税。定期定额户依照税务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视为已申报。具有一定情形的定期定额户,可以申请将纳税期限合并为继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个体工商户需要报税吗

4,个体工商户需要报税吗

个体工商缴税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关于是否需要交税,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因为个体地税要求是不一样,一般地区都有优惠政策,各地有区别,以当地为准。 1、查账征收的 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后,到税务局办理税费种认定,国税增值税,地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如果是核定发票领购金额的话,销售额低于三万是免征增值税的同样地税城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免了,季度销售额三十万以下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话要看地方,不同地方起征点定的可能不一样,记住按时申报,无论有没有税款都要进行申报,否则行为逾期申报被处罚了就得不偿失了,简单的说,开多少票就缴多少税,当然,低于3万面增值税一样可行。 2、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做了定额,如果定额三万以下,每月可免税开发票三万元;如果定额三万以上,或当月开发票超过三万元,取定额和开发票金额两项之间高的那一个,收百分之三的税,地税要收百分之一点多至两点多不等的增值税附加税。

5,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税吗

不需要,现在的工商费已经免了
要缴税,国税和地税你可以申请定税。如果你不怎么清楚可以打当地税务局的电话去咨询。
先不管要不要领发票,首先去找专管员核定一个税额,然后如果要领发票的话呢当然是要交税的了,不领的话呢就每个月申报一下,就不用交税的..
一)个体工商户应*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开基本户可以不办理) 3、国税登记证 4、地税登记证 5、章一套(公、财、私) 全套手续办理完毕大概需要15个工作日 (二)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拟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申请人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5.经营场所证明: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组成形式”栏时,选择个人经营的,在“个人经营”一栏内划“∨”。选择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在“家庭经营”一栏内签字。 7.申请书中“住所”是指申请人的现住址。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住所”、“经营场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8.领取执照人为申请人。 (四)个体工商户税收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个体工商户为定额税由税务专管员根据以上情况核定。
不要了,现在国家政策已经变了,连农业税也免了。

6,个体营业执照需要报税吗

个体征税一般分为两种,一每个月固定税款。二根据开发票的情况来征税,一般营业执照下来以后,去地税做个备案,看把你家归到哪个管户的手里,你可以依照地址去管户那问问,一定不能忽视这块,如果将来注销,会很麻烦的
个体户很多都是固定每月到税务缴纳定额税。如果税务局给你核定的不用交税,就不需要。如果核定有税,每月就要去报税。
你好,公司合理避税50%可搜“捷税宝”现在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就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就要依法申报纳税。现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税或增值税交税起征点是3万元。超过起征点的,要全额缴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局解答:小微企业免增值税营业税政策 1.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2.对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如何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范围?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对于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3.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如何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答: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既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又属于营业税纳税人,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纳税人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分别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4.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中有关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选择权,便于小微企业自由选择不同的商务对象,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5.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的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为最大限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6.本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58号)中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6栏“免税销售额”的填报内容进行了细化,新增了“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三项,由纳税人根据其所享受的免税政策分项填报。在“税款计算”栏目中,新增了“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次,由纳税人根据当期免税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现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四、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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