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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最近的一部合同法是几几年颁布的

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颁布日期】1994070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既包含有劳动合同的内容,也包含劳动时间等其他内容。

我国最近的一部合同法是几几年颁布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种类主要有几种

中国《合同法》分则部分规定了十五类有名合同基本合同类型,分别是: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合同法》又规定具体合同的类型如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凭样另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都zd属于买卖合同中特殊类型,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是建设合同中的具体类型,这些具体合同类型也属有名合同。《担保法》规定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种类主要有几种

3,合同法是什么

《合同法》是调整民事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它规定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和违约责任等一般性规则,也规定了一些典型的合同。合同法调整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同的种类很多,我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了不少有名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等,此外,现实生活还存在不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无名合同。对于有名合同,其他法律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其他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无名合同,则可以选择适用合同法中规定的与该无名合同有最多相似之处的有名合同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是什么

4,中国合同法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合同法是民法的一部分,属于私法的范畴。、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2、合同法在为经济交易关系提供准则,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一部好的合同法能够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法律性质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两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望采纳
属于私法中的民法。
合同法的法律性质: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两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5,中国合同法如何规定要约和承诺问题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的条件:   a.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所谓“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果没有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受要约人难以做出承诺,即使做出了承诺,也会因为双方的这种合意不具备合同的的主要条款而使合同不能成立。所谓“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否则无法承诺。   b.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 承诺   为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同意要约的一方称要约受领人,或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承诺,其合同即告成立,受要约人就要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对要约内容的扩张、限制或变更的承诺,一般可视为拒绝要约而为新的要约,对方承诺新要约,合同即成立。

6,我国合同法的第七条规定了什么

这一条规定的是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合法原则。
合同法第7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这一条规定的是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合法原则。   第一,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概念和法律原则。它的主要功能,是在市场经济中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和一般道德观念,因而在现代民法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法国法、德国法、日本法等都有规定。我国现行合同法未使用公序良俗的概念,《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则具体指明了“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国内有学者认为此谓“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其地位作用相当于各国民法中的公序良俗。   善良风俗是以道德为核心的概念,是以一定社会应有的道德准则,在我国通常称为“社会公德”。但善良风俗应注意与另一种具有道德规则的诚实信用区别开来。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对市场行为的要求,而善良风俗主要是对人们在亲属、婚姻家庭和两性关系中的行为所提出的要求。 第二,合法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是指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将当事人的意思放在突出地位,以任意性规定为多。

7,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用大白话讲就是,我要先履行合同(发货或者付款)但是我发现你这人我信不过,于是我很不安,于是我不掏钱了
第六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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