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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上海已经有申请好廉租房的那是否可以将原来的房子卖掉

只要房产证和土地证齐全,可以自由交易。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在上海已经有申请好廉租房的那是否可以将原来的房子卖掉

2,上海用公积金租房条件

本市廉租住房:一般只有本市户口的人可以租用廉租房 经济适用住房:你租的房子的性质属于经济适用住房就成. 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你要是租的商品房,那你到地税局去交房产税,这样就算你是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 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比如你家庭收入是10000,那10000的20%就是2000,如果你租的房子超出了每个月2000块的线,那就可以申请 不过租房子用公积金,必须提供租房发票,租房发票是需要交税金的哦. 总之取公积金,都是要"先消费,后申请"

上海用公积金租房条件

3,上海租房合同没到期转让房需要给房东缴纳转让费

房东有权收取转让费。因为承租方将租赁的房屋转让,必须经房东书面同意,否则,房东有权拒绝转让,并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按照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上海租房合同没到期转让房需要给房东缴纳转让费

4,上海市公租房政策有哪些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申请条件一、上海公租房去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请。二、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细则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已与上海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三、申请上海市筹公租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上海常住户口,且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租房的。

5,上海廉租房最新政策

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② 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 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④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①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②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③ 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④ 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廉租住房的申请。 申请家庭应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时应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作出诚信承诺,提交相应材料。
上海市廉租房最新政策 以往只有低保家庭可以申请的廉租房,如今受益面将扩大到低收入家庭。记者从浦东新区住房公积金运用中心廉租办了解到,浦东南码头、潍坊社区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的家庭,若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今年上半年就可享受到廉租房待遇,每月最低可获480元租金补贴。目前这项新政策已开始在浦东这两个社区和卢湾区的五里桥、打浦桥街道试点。预计到07年下半年,将有更多低收入家庭随着试点推开而受益。 据悉,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得到每平方米48元的租金补贴,计算标准是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对于原来有住房的家庭,按原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与7平方米的差额面积计发补贴,并实行面积保底标准:每户补差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按10平方米计算。根据摸底调查,目前浦东南码头、潍坊社区符合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1000户以上。 申请条件 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含500元),家庭无机动车辆、出租房屋、3万元以上的金融资产和其他价值较高财产; 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家庭成员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按政策回沪(插队落户、支内等)的家庭成员,可不受此限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须具备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6,承 租 房 可 以 卖 么

1、拆迁得到的房子,没有买下来,没有产权,是承租房。 这样可以卖掉么? 有的可以卖,有的必须买为产权房后才可以卖,关键要看你们当地的政策,建议这个问题到房地局咨询一下。2、如果把承租房买下再卖掉,那么在买下来到卖掉之间,有没有时间限制?也就是必须在买下X年后才能卖掉?还是要看当地政府的政策,因为各地对公房、拆迁房的规定都不同,还是建议到房地局咨询一下。3.如果承租房可以卖,那么手续、过程方面比卖产权房多了什么步骤?因为公房承租人和出租人是租赁关系,那么如果你把承租方出售后,购买人要和承租人重新签订承租协议,换发承租凭证。4、卖承租房和卖产权房,之间可以获得的钱的差距有多大?(卖承租房得到钱比卖产权房得到的钱,损失有多少?) 很难说,如果把承租方买为私房,给国家补交的款项是一定的,而如果你把私房出售,所卖的价款按照市场价是不一定的。
一、已经租赁出去的房屋,根据实际情况,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规定即为“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但这一规定并不是说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售房,出租人就无权售房;而是出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间出售房屋,购房者依然要尊重原房主与租房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让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三、《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四、如果租赁双方在对房屋进行租赁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则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违约条款,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宣告合同解除后即可进行房屋的交易。
1、拆迁得到的房子,没有买下来,没有产权,是承租房。 这样可以卖掉么? 不可以。因为是承租房,房屋的所有权不是本人,所以没有产权的房屋是无权卖掉的。2、如果把承租房买下再卖掉,那么在买下来到卖掉之间,有没有时间限制?也就是必须在买下X年后才能卖掉?时间上没有限制。只要房子所有权是你的,你随时都有权卖。3、如果承租房可以卖,那么手续、过程方面比卖产权房多了什么步骤? 承租房不可以卖。4、卖承租房和卖产权房,之间可以获得的钱的差距有多大?(卖承租房得到钱比卖产权房得到的钱,损失有多少?) 承租房不可以卖。差价无法比较。
1、拆迁得到的房子,没有买下来,没有产权,是承租房。 这样可以卖掉么? 不可以。第一、你不享有所有权,不能处分房屋,也不会有人买;第二、没有产权,过不了户,也卖不出去的。2、如果把承租房买下再卖掉,那么在买下来到卖掉之间,有没有时间限制?也就是必须在买下X年后才能卖掉? 时间上没有限制,但是06年出的国八条规定,买房2年内再卖,要加收20%的营业税,当时出台是为了打击炒房者的,结合你的问题,一样,要付出很大代价。3、如果承租房可以卖,那么手续、过程方面比卖产权房多了什么步骤? 承租房不可以卖。但是你可以转租出去,但是要征求出租人的同意,否则有可能被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已经租赁出去的房屋,根据实际情况,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规定即为“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但这一规定并不是说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售房,出租人就无权售房;而是出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间出售房屋,购房者依然要尊重原房主与租房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让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三、《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四、如果租赁双方在对房屋进行租赁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则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违约条款,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宣告合同解除后即可进行房屋的交易。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即买卖不破租赁。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又称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指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由新所有权人法定承受该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要件包括:房屋承租权转让或交换的定义:房屋承租权转让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承租人的地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房屋承租权交换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承租的房屋与第三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并各自履行交换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房屋承租权转让或交换的条件:律师要提示当事人,房屋承租权转让或者交换,承租人须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律师要合理提示委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扩展资料:房屋承租权转让或者房屋承租权交换的办理程序是:(一)承租人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二)承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者房屋承租权的交换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或者“房屋承租权交换合同”;(三)出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者房屋承租权的交换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房屋承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四)双方当事人在“租赁主体变更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合同的变更登记备案,领取登记备案证明:(1)房屋承租权受让人或者房屋承租权的交换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2)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或者房屋承租权交换合同;(3)房屋租赁主体变更合同;(4)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证明。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房屋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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