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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全国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标准不一样的,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2,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标准

如果是江苏省为8004元*20年
要具体分析。 1、责任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只要对方车辆在事故中存在责任,那么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出部分按照责任赔偿。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精神损害抚慰金除了安徽等地其他一般是50000,不知道是哪里的,有的地方追究刑事责任后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另有丧葬费、交通费等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标准

3,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这是我在百度搜索是在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上看到的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复制过来,希望能解决楼主的疑问。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楼主有什么疑可以到他们中心网查看,好像有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

4,车祸死亡赔偿金标准

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事故发生在哪里,无法为您估计数额,只能告诉您大概原则。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题目和内容不一样嘛,害了2和3了。 生活不能自理不等于死亡啊! 建议你申请伤残鉴定和护理鉴定,你按7年来主张伤残赔偿金和护理费。
只有做人身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和需要护理的程度来索赔。

5,交通事故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规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规定: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6,交通事故中造成死亡的应怎么赔偿

责任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只要车辆在事故中存在责任,那么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出部分按照责任赔偿。
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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