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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公积金怎样提取

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有哪些?看看您符合提取的哪一项条件,然后到下面的网页看看具体需要准备什么资料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②离休、退休。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④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⑤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非本市户口在本市务工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出境定居的职工。⑥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⑦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⑧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http://www.gjj.gov.cn/indexManagement.htmls?method=toZswdUtil&url=zswd_zq.jsp&columnId=CLUM20090713162324&pColumnId=CLUM20090713162042

2,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职工有下列10种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4、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5、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8、离休、退休;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当日即可办好。
买房才能去
你可以到你所在区的住房公积金房管中心查询。 当然,现在好多房管中心是由社保局代管的。 如果住房公积金没有房管中心的话,你可以到社保局查询即可!
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有买房活装修的发票,到公积金审批中心领取表格填写好,建行好像也有表格,然后到单位盖章,有些单位会计比较好的可能就会替你办了,有些需要你自己去办,一般是钱会先打到你单位的账户上,然后才能提取。

3,济南住房公积金在哪提取

一般在建行提取,但是需要先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经十路和历山路路口往东50米,路北。去时需要持房产证、购房发票和单位盖章的提取证明。
关于进一步规范非济南户口职工离开本市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济住中字〔2012〕13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防止和纠正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和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济南市住房经济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非本市户口职工在本市务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如下:一、提取销户的条件申请办理此项业务的职工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非济南行政区户口;2、已与单位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手续并离开本市;3、已办理了本人社保转移手续。二、申请材料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本人的社保转移单原件及复印件;5、济南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住房公积金销户支款凭证。三、提取程序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行政公章)、《住房公积金销户支款凭证》(加盖预留印鉴),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申请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即审批;需要调查核实资料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4,济南怎样提取公积金

审批服务大厅地址: 济南市经十路17165号 具体证件看你是哪一种支取情况了: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受理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支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 年以上,男性满 50 岁,女性满 45 岁。 (五) 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六) 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七)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八)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当年的物业服务费。 符合以上第(二)、(三)、(四)、(五)、(八)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销户手续。 符合以上第(一)、(六)、 ( 七 ) 、(九)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支取金额起点为百元。其中: 1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有住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次住房,只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2 、职工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还款满一年可以支取一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或实际偿还完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停止支取住房公积金。 3 、同时符合第(一)、第(六)项支取条件的,按第(六)项支取条件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1 、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2 、申请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按照《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规定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内容查阅 “ 济南市政府信息公众网 ” 住房公积金网页。 4 、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 “ 济南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 。三、办理程序: 1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填写支取申请审批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行政公章,财务部门出具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由单位指定专人,持支取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 、 符合支取条件的,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职工凭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及 “ 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 去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3 、 单位撤消、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封存,符合支取条件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 、 市属五县(市、区)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凭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先到当地受委托银行进行初步审核,然后通过银行将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交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支取。 四、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实际当场就可以确定批准与否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1眼睛会不经意的去留意你 2语言会维护你 3和朋友在一起提到的最多是你

5,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第一步:支取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二) 离休、退休;(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五) 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六) 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七)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八)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当年的物业服务费; 第二步:支取额度及所需材料 支取额度(一)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有住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次住房,只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二)职工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还款满一年可以支取一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或实际偿还完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停止支取住房公积金。 (三)符合支取条件第(二)、(三)、(四)、(五)、(八)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销户手续。 (四)符合支取条件第(一)、(六)、(七)、(九)项支取条件的,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存储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可以同时支取其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本人父母和子女)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支取金额为百元的整数倍。 (五)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鲁政发[1994]1号)的有关规定,超出家庭收入12%以上部分的租金可以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2%的部分。(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的,可以每年支取一次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不得超过家庭当年实际缴纳的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 所需材料(一)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支取人的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直系亲属的,还应同时出具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支取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原件复印件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镇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提供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复印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支取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局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复印件。(二)职工离休、退休的,需提供离休证、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批准其离、退休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的,需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省市户口职工,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六)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和上年度(12个月)还款证明(银行还款对帐单或个人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七)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需提供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无收入的需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的有关证明)。(八)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需提供医院、当地*部门、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的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经公证的遗嘱证明等。如对该继承权或受遗增权发生争议的,还需提供*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物业服务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附加:单位集资购、建房职工需支取住房公积金,暂时无法取得房产证或者正式购房发票的,首先由单位向管理中心写出申请,提供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集资建房的文件和职工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及预交购房定金票据的原件复印件,由单位集中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待以后取得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发票后,由单位在30日内将有关购房证明文件提供给管理中心。已经为职工集资购、建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的单位,不得凭以后取得的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发票再为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否则,一经发现,管理中心有权对单位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回提取款项本息。说明: 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住房公积金销户支取凭证》 注: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可到本单位领取,或在本网站下载,一式三份,一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 一份转交经办银行留存;一份退单位留存。 2、支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3、《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住房公积金销户支取凭证》可到开户银行柜台领取。第 三 步: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资料与审核 (一) 审核相关的申请支取资料.(二) 审批同意后,凭《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或《住房公积金销户凭证》到开户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6,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扩展资料: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和配偶及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职工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本细则实施后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部分)。职工每提前还贷一次,可至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一次提取,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过该次提前还贷的金额。2、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本市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配偶和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3、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如有逾期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必须在还清拖欠的本息后才能办理提取。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公积金提取参考资料来源: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提取条件
一、职工个人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按规定由职工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加以核实后,附有关提取证明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然后职工个人凭审批意见到受委托银行各网点办理提取手续。提取人数较多的,由所在单位统一集中办理审批手续。 二、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要符合如下要求:(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1、购买住房。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自住的公有住房、私产房等,职工个人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凭证。2、建造住房。根据1983年5月25日国务院批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批准建造住房,职工个人需提供规划用地许可证、报建批文。3、翻建住房。根据1985年1月1日原城建环保部批准试行的《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4、大修住房。(文件同上)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的房屋,同时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不含装修费用)以上。翻建、大修住房,职工个人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发出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除上述这四种行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外,其它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公积金使用。(二)退离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及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四)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户口簿和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予迁移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护照及签证。(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抵押合同和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及还款证明。(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继承人或受赠人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或*判决书、身份关系证明、合法关系或遗赠证明。
一般是在建行提取,也可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提取条件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这是属于异地提取公积金,住建部给出了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其中包括异地提取的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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