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是什么

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本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当家作主。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成整个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我们国家之所以建立并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国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这一根本性质决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50年来的历程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50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这个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这个制度受到破坏,人民当家作主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由人治走向法治,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要实现依法治国,由人治走向法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必由之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政体就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治国,也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治国。国家事务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而不是个人意志决定,这是中国实现法治的重要标志。

2,人大产生的一府两院是指什么

“一府两院”指的是人民政府、人民*和人民检察院。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机构按照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活动。“一府两院”中“一府”是指人民政府,“两院”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机构按照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活动。在中央部门中,“府”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两院”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府两院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大负责,受其监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设立监察委员会作为专门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与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平行,“一府两院”变为“一府一委两院”。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不可替代的。人大监督的实质,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从制度上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人大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等方面,内容非常丰富,任务相当繁重,是大有可为的。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既有监督,又有支持;既要依法监督,又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人大依法搞好监督,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一府两院”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的工作,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的集中体现。

人大产生的一府两院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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