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谁有GJ20020212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免费下载地址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4-07 06: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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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有GJ20020212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免费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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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咨询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咨询合同范本(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咨询合同1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经济咨询签订本合同书,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咨询目的 (一)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投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二)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进度款监控,合理使用投资资金,节约成本。 第二条 咨询内容 按下面第(二)项办理: 编制(审查)招,投标工程项目的标底,标价。 审核工程结算书。 编制工程项目投资评价可行性报告。 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进度款监控。 第三条 咨询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四条 咨询服务期限 乙方完成咨询服务的期限,按下面第( )项执行: (一)合同签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内完成,但不包括与当事人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二)合同签定之日起 工作天内完成 ,之后 工作天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合同签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内完成初步咨询服务成果,甲方如有疑问和异议在乙方提交初步咨询服务成果起 工作天内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问和异议起 工作天内复核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但不包括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第五条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按以下第( )项执行: (一)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二)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三)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但不少于总造价的 ‰)计收。 (四)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和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之和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五)按工程钢筋实际用量的税前工程造价 ‰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六)按工程预(结)算税前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第六条 其他 (一)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等)需解除; 3.甲,乙双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咨询项目完成并结清咨询服务费后自然失效。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 年 月 日 工程咨询合同2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一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xx年11月26日开始实施,至20xx年12月15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咨询合同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的技术咨询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高新二路(外环线柘树湾路)隙地绿化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 2、技术咨询的主要内容:合同项目包括工程建议书的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需求预测、工程方案、环境保护、实施进度、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和效益分析、必要的社会效益评价及研究结论等 3、乙方编制项目建议书必须满足甲方报批要求,且通过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 二、履行方式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收齐技术咨询所需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各四份。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资料和工作条件: 1、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2、建设项目区域内1:500地形图; 3、建设项目拆迁数据; 4、其他有关的资料。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有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复制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本项目所有资料。 甲方应对本项目的技术咨询成果保密,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复制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本项目的技术咨询结果。 五、知识产权 (一)乙方保证,本项目的咨询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或向甲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物品、发明或知识、技术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且乙方使用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物品,工艺、发明需支付的金额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咨询成果时,免受由于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等原因导致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任何侵权或赔偿引起的损害。若因上述原因发生争议或纠纷,由乙方担全部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 、其他未尽事宜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咨询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列明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件,即 附件a___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件b_____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 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_____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件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其他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咨询合同5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罚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甲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行____等单位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咨询合同6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建设工程咨询相关事宜,签定本合作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以下咨询业务; (一)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咨询: 1.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市场调研、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审咨询;土地征用、招拍挂手续办理咨询; 2.勘察设计阶段咨询:勘察设计单位选定、勘察设计合同审核、控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选型及优化比选、施工图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咨询; 3.招标阶段咨询:招标文件审核、招标过程控制咨询;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拟定、审核咨询; 5.项目实施阶段管理咨询; 6.项目后期评价咨询; 7.建设项目其他相关咨询; (二)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2.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3.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4.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签定与索赔; 5.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 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 自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干什么用
4,2022年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专业是为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预算编制单位培养具备工程造价 管理知识 ,能熟练编制工程造价的应用型技术人才。以下是我整理的工程造价咨询 委托合同 ,欢迎参考阅读。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 范文 1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委托单位:咨询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说明 一、 本合同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 原《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基础上,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修编完成。 二、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 协议书 、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在 实际使用时,合同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中部分条款内容进行增、删或者调整。 三、 未经编制单位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销为目进行复制、 抄袭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任何条款内容。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 _ 咨询人: 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委托人、咨询人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工程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咨询工作内容: 一: 建设项目可性研究投资估算: □编制(审核) □项目经济评价 二: □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审核) □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审核) □建设工程结算编制(审核) 三: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审核) □施工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四: 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五: □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 □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六: □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编制(审核) 七: □其他: 三、咨询酬金: 本项咨询服务酬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一咨询酬金结算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以咨询工程总造价为基数,费率为 ; □2、以工程造价核减额为基数,费率为 ; □3、以钢筋抽量吨数为基数,费率为 元/吨; □4、固定酬金; □5、其他; 四、本合同咨询业务有效期: 本合同约定的咨询工作自收到委托人的全部有效资料后开始实施, 天内咨询人向 委托人提交完成的咨询工 作文 件。 五、质量要求: 六、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七、咨询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八、委托人向咨询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另一份送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留存。 委托人: 咨询人: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备案意见: 备案机构: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本合同时间以“天”为计算单位。事件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具体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咨询人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实施咨询工作。当委托人有要求时,应向委托人提供与本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咨询工作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 工作计划 等。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服务,保质、按时完 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第六条 委托人及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问题并要求进行核对时,咨询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或核对 第七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工作,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全部资料。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项委托的工作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按时向咨询人支付咨询酬金。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三条 在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范围内,咨询人具有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履行咨询工作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要求委托人补充 资料。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问题并进行核对。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十四条 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咨询人的工作受到延误或增加了额外工作内容,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顺延延误的工作时间并支付额外增加工作内容的酬金。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五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掌握证据证明或咨询人主管单位认定属实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应当认真履行咨询合同中约定的咨询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咨询工作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咨询人单方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一般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咨询酬金总额(除云税金)。 第十七条 咨询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当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如果该赔偿导致委托人不必要的各种费用支出,咨询人则应补偿。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的全部产资料,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应赔偿咨询人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如果该赔偿或其他要求导致咨询人不必要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则应补偿。 咨询酬金 第二十二条 咨询酬金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 方法 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超过约定时间不支付咨询酬金,委托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咨询人支付应付酬金的贷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如果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 通知书 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 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后3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五条 支付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咨询工作时,委托人向咨询发出未尽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通知发出21日后向咨询人发出终止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的通知,合同限行终止,咨询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 委托人和咨询人履行完毕本合同全部义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咨询工作文件,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咨询酬金后,除本合同保密条款继续生效,本合同即告终止。 其 他 第三十一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 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三十二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本咨询工作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本咨询工作范围以外,经委托人同意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咨询人在本咨询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委托人采纳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第三十四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本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对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 咨询人指派 造价工程师负责本项目咨询业务,其主要职责: 第六条 咨询人应在 日内对委托人及第三人书面提交的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或要求核对做出书面答复或核对. 第七条 本合同需要咨询人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时限: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 提供资料时间 。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条 委托人授权的本咨询业务代表,姓名 ,其主要职责: 第十四条 因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咨询人增加了额外工作内容的酬金支付: 额外工作内容: 酬金计算方法及支付: 第十七条 咨询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 第十八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补偿委托人因此导致委托人如下各项费用支出: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补偿因此导致咨询人如下各项费用支出“ 第二十二 委托人应按以下方式支付咨询人的咨询酬金: 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咨询人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酬金 元,剩余酬金待咨询工作全部完成后 天内一次付清。 第二十五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讨付。 第二十七条 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咨询工作时,咨询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及委托人支付咨询酬金的方式: 第二十八条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责任方按如下方法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咨询人在咨询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委托人采纳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奖励办法如下: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部分 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日期: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范文2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_-0212)制定的。 第二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 报告 。 2.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4.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 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 转让合同 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范文3 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情况概述 工程名称:-----基础工程结算 工程地点:重庆市----组团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 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工程结算。 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乙方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 算价按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定额套用、取费计算等全部项目分别按甲方要 求进行编审。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析 表。 第三条 审核时间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 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 特别规定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第七条 审核收费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 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审定金额)×2.0%。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70%,余下30%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30%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30%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其它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委托 合同范本 相关 文章 : ★ 2021委托合同通用版范本五篇 ★ 2021年咨询服务合同范文 ★ 2021业务委托合同正规范本 ★ 工程造价委托合同范本5篇 ★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范文3篇 ★ 2020年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文3篇最新 ★ 2021年工程项目委托合同 ★ 2021年建设工程委托管理合同范文 ★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 ★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模板
5,工程结算审计能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吗
朋友您问工程结算审计能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吗?答:工程必须先订合同------施工阶段------完工结算,只有这样工程结算才能有条有理,有时有的事项可能一时想不通,那也马艳办法,因为合同在开始施工前就签订了; 而本案例举的问题可能有行不通的地方,毕竟事后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没有争议一了百了,如果有争议就无法认定随对虽非,因此说这么办不太适合。
6,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的合同约定问题核减率应承担的风险
“每本成果文件”应该是指需要单独出具审计报告的某一个单项工程,例如“一幢办公楼”、“一座食堂”等;
关于复审误差超过3%时,一般合同约定如下:咨询人应同意委托人在必要时有另择其他中介机构对已审定的工程结算进复审的权利,若误差率大于3%,咨询人同意接受如下处罚:(1)若3%<误差率≤5%时,由咨询人支付复审费用的20%;(2)若5%<误差率≤8%时,除由咨询人支付全部复审费用外,委托人可酌情收回已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用;(3)若误差率>8%时,除由咨询人支付全部复审费用外,委托人应收回已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用,取消其受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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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都有那些
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以上是规章全文
8,造价咨询合同的俩个问题
通用条款正因为是通用的,所以不能修改,但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而且专用条款的效力高于通用条款 。咨询方失误造成委托方损失,一般只能以酬金额为最大赔偿金额。除非恶意所为,如果是恶意的,就要归刑法管辖了,不是配几个钱的问题。不然你以为能赔偿实际损失?他们赔得起吗?所以要慎重选择咨询单位。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 、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 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 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 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 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 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我国并不禁止专业技术性较强和劳务性的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在实践中,很多建设合同的建设单位(发包方)为了将项目款项专用于投资工程,常常出现发包方指定分包,而通过总承包方、分包方、发包方三方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由总承包方委托发包方付款,发包方以约定的项目管理费的方式,达到发包方以合法手段指定分包、肢解分包的目的。指定分包、肢解分包的违法性在理论与实践中的争议从未平息。
9,求最新版本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现有的最新版本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即GJ—2002—0212,前两天刚审了一个造价咨询合同。
版本更新可关注建设部网站
http://www.cin.gov.cn/zqyj/
一般来说工程合同的示范为本的推出,均会事先征求意见。
具体事项可向我咨询 刑事辩护、工程专业律师 刘文广**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供应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
(1)不接受退换货(2)有条件的退换货(3)在商品总价值 %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 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在第 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结算周期付款,铺货期为 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 次,具体对账日期为每月某日。对账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账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账、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账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 税号: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
二○○五年七月制
你记住你是乙方 自己改改就可以用了过客 回答采纳率:8.2% 2009-07-24 17:28 检举
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买卖双方同意按____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买卖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买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卖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__%的违约金。
2.卖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卖方应偿付买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买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卖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卖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卖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卖方负责,如经卖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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