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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事故责任书

交通事故中一般会有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一方
交警可以根据车辆的撞击痕迹和证人证言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书急急急

是在顺德发生的吧?重大交通事故的话要到顺德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才能复印其事故认定书,如当事人死亡的,应携带与死者合法的关系证明到事故处理中队办理复印事故认定书的手续。
就你所述,把问题说明白,才能为你解答。
是可以补办的!

3,交通事故责任书

就按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恒定,60%、40%或70%、30%。都可以,有的也有80%,20%,或者其它标准,法官裁定
那就是他的责任最大,你也有责任
那也不一定,纵然法官有自由裁量权那也得看双方的证据是怎么样的;
一般情况下是:60%、40%或70%、30%。

交通事故责任书

4,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写

行驶时一旦发生事故,大多数人还是选择报警处理,事故不严重的话可以私了,私了不成交警会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这个时候是要写交通事故责任书的,那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写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写: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5,安全事故责任书

那不可能,交警必须出具书面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简易程序的也是有效的,必要的话,还要下达正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认定书的,可以找交警要,交警必须给,这个是他的职责所在。有了书面认定书才能按照执行。有些是交警在现场说的事故责任划分,最后都要到交警队拿到书面认定书。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甲方:××××× 乙方:××××××××× 为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组织机构的职能作用,真正“谁主管,谁”,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消防安全与责任,特签订本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一、责任:以本人为安全责任者的管理人员为集体承包责任制。二、责任期限:从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三、乙方职责:1、《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及《生产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心防火安全委员 会的监督、检查、等工作。2、中心防火委员会组织中心员工参加防火安全活动,防火规章制度; 3、中心消防管理技术工作,消防法律法规中心消防管理制度; 4、在中心及所属基层中,经常防火检查,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向本和*消防监督机关汇报,并督促整改; 5、对中心全体员工消防宣传教育、教育工作,制定可行的防火安全制度; 6、中心义务消防队的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 7、对的火灾事故,要组织义务消防队和职工扑救,并*消防人员检查火灾的原因,意见。 8、中心全年不火灾。 四、考核及奖惩 1、本责任状的责任任务列入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年度考核的依据。 2、中心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年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的、个人表彰奖励,并中心评先评优的依据。 3、对违反本责任状所规定的,中心防火安全委员会将依照规定对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 本责任书期内安全责任者人事变动,继任者无条件。 甲方:××××× 甲方代表: : 乙方:××××××××× 乙方代表: 楼主您好 请您看这份可以吗? 如果不满意 请你完善您的问题 请详细说明您是需要 哪个部门的 消防安全责任书 这一份可以算是 通用版本吧 希望解答了您的疑惑

6,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写

1、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2、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少?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4、调解的开始期限如何确定? 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5、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怎么办?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6、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其他*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最多应为几人?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7、调解应由几名警察主持?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8、调解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事故的时间应当提前公布。 9、调解是否允许旁听? 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10、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11、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6)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12、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怎么办?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13、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交警可以根据车辆的撞击痕迹和证人证言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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