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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材料单价

这种合同一般用于工期较短的工程。这样材料涨跌幅度一般不会太大。不过签订合同时可以适当上调风险费率,上调合同单价。如果施工周期较长的话施工单位风险太大。对建设方基本不会影响,因为从这几年的情况来看,施工材料是直线上涨。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材料单价

2,建筑工程总包合同

  年来,加强工程总包会计控制已成为我国建筑工程企业的当务之急。建筑工程总包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我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总包合同 范文 ,感谢您的欣赏。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浙江恒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恒大名城工程。 工程地点: 定海东山隧道西南侧。 工程内容: 本工程由恒大名城1#-22#楼、物业、配电房、门卫、净菜超市、幼儿园、地下室工程组成,采用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53603平方米。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基坑支护的基础(包括桩基)及上部建筑、结构、水电安装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7年11月 5 日。(具体按开工 报告 日子为准) 竣工日期: 2008年11月 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8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捌仟柒佰陆拾捌万肆仟贰佰 元(人民币)。¥: 87684200.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协议书 ;   2、中标 通知书 ;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 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年月日: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 建筑工程总 承包合同 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 程 量:   4.合同价款:   第二条、施工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开工日期自乙方正式施工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严格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对以下因素造成的竣工日期或施工节点延误,经甲方代表及监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以现场签证为准);   4.甲方提供的工程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而引起的工程返工、停工、缓建;   5.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6.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7.因甲方手续原因导致的中途停工、缓建、停建或导致相关部门处罚影响施工进度;   8.因甲方对材料认质、认厂造成的工期延误。   9.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98%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合同计价方式   1. 计算依据:乙方按照施工范围内(施工依据为:甲方提供的且经 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洽商、技术核定量单、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和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审定后,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并按下述计价方式进行预、决算。   2 .计价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综合单价=总产值;   3.合同外用工单价、技工 元每工日;普工 元每工日。   4.分包工程部分,由甲方确定分包单位及合同内容,纳入乙方现场管理范围,乙方负责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及施工资料归档工作。明确各方主体具体责任义务,   5.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政府部门颁布新的文件,则执行新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款,由乙方垫资施工,按乙方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项。本项目工程款项以转帐方式按以下节点、比例及数额支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   3.甲方工程款项必须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否则乙方视甲方未支付该笔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履行合同条款。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资料由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4. 乙方声明:乙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等,若无乙方书面具体授权,不得以乙方、乙方项目部、乙方项目部工作人员名义向甲方或其他单位、个人借款、购货、租赁;或向甲方、其他单位及个人作出保证、承诺、出具收条,否则乙方一律不予承认,其法律责任由行为者个人承担。   5. 乙方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收到工程款后,应优先用于发放员工工资。至 春节 等必须支付民工工资的时点,如乙方资金确有困难,甲方可临时支付部分工程款用于发放员工工资。   6.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局认可的同等金额计税发票。   7. 本合同综合价格为固定价格不因市场的价格而增减。   第七条、材料采购与供应   1.图纸所含工程材料均由乙方采购, 其中钢材必须使用大型企业的产品。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及正确施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第八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1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向乙方出示承建该项目的相关手续,向乙方提供复印件一份。   1.2 负责确认水准点、坐标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监理工程师、乙方三方现场共同核实交验,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及地下管线资料。   1.3 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二套,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1.4 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1.5监督乙方施工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1.6 根据工程管理实际情况,提出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构成建议和相关管理要求。   1.7 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8 按本协议要求进行工程决算。   1.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1.10协调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   2.乙方权利义务   2.1 服从甲方施工现场场地的分配调度,严格服从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2 做好施工现场各项布臵。   2.3 开工前向甲方提交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   2.4 负责整理图纸会审的资料。   2.5 组建现场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施工、协调分包队伍及其他有关事宜。   2.6 积极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资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最晚应提前一天通知质监站、甲方、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2.7 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做到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并做好环境保护和扬尘控制工作。严防各类伤亡事故,如因乙方责任发生伤亡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8 做好本工程的安全保卫和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第九条、图纸及设计变更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审核完整、加盖审图章的施工图纸3套。   2.图纸保密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图纸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于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其他任何用途。   3.设计变更:乙方应遵循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施工,否则必须经原设计和审查部门批准并经甲方认定。   第十条、工程变更、洽商、签证办理及相关业务结算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变更、洽商、签证,按以下办法处理。   1.工程变更   1.1工程变更,由设计单位或甲方项目部以工程技术通知单形式出具。   1.2本工程所发生的变更必须经甲方审核、备案后方能发放执行并作为结算依据。   2、工程洽商   2.1工程洽商,由提议方填写工程洽商审批单进行审批。   2.2乙方应认真阅读施工图纸,并就图纸中出现的问题在施工前7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洽商。否则造成的工期延期及停工补偿申请甲方将不予批准,均由乙方承担。   2.3由乙方提出的洽商,由乙方起草后交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办理。   2.4甲方项目经理负责工程洽商审核。   2.5本工程所发生的洽商必须经甲方审核、备案后方能发放执行并作为结算依据。   3.签证   3.1签证,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变更引起的拆除及返工、承包范围以外施工等需要在发生当时确定工程量、用工工日、机械台班使用量及结算方式的事项认证,均按签证方式进行审批。   3.2工程洽商、签证涉及到的零用工单价执行当地市场价格。   3.3签证发生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现场预算代表、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落实签证情况并记录。完成现场签证内容后,甲方施工代表、现场预算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对签证内容给予验收,并在7日内完成签证单的审批程序并双方备案。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办理确认。   4、甲方签证生效: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的洽商、签证等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和签认。 单项签证涉及变更金额增加1000元(含)以上的,以甲方盖章为准,不盖章无效;1000元以下的不计入; 但1000元以下变更增加金额累计超过贰万元以上部分,直接费加税金据实计入结算。   5.乙方签认生效: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部专用章)。   6.以上变更、洽商、签证事项如有发生,乙方应按其内容实施完成。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工程结算   7.1 工程新发生的材料在使用前双方共同认价,作为结算依据。   7.2 每月20日前,甲方、乙方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洽商,核清预算量并签字确认后办理补充合同,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7.3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乙方将本工程签署的所有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变更签证补充合同、等相关结算资料一式二份报甲方进行结算审核,甲方自接到完善的工程结算资料后两个月内审核完毕。   7.4 双方在决算中的分歧以工程预算管理部门的解释为准。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 措施 ,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 安全 教育 ,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

3,建设工合同的概念是什么建设工程合同包含哪些部分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制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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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怎样起草总承包合同

只要把握以下几点就可以: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略.......
1、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那么是不是说,只有发包人才有权利支解建设工程,以分包的方式分给几个承包人? 但是建设工程合同可采用以下两种承包方式 2、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合同 其中,分承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就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任务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这个难道 不违背合同法的规定吗?这也算是分包吧? 3、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是有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就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部分的完成与第三人签定的合同,这里的第三人亦即分承包人。

5,房屋建筑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的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研究决定将“XXXXXX新建住房”的建筑工程交给乙方承包施工。现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合同书,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XXXXXXX。 (2)结构类型:XXXXXXXXXX。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建设方的实际面积为准)。 2、承包形式 (1)大清包:包工包料、该工程以乙方带资包工包料、甲方分期付款的形式(按图纸施工)承包给乙方。乙方一经承包,不得转包。 (2)承包内容:以正负零以上,所有的工程项目,按图纸设计施工,包括架空层,外贴磁砖,屋面天沟、防水,塑钢窗护栏、散水、下水道,门前道路硬化,落水管及空调管。 (3)水、电进户,有线、空调线、煤气管道进户门(防盗门)。 3、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及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优良。乙方要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如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需返工、及材料浪费,乙方承担费用。每道工序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房屋造价:为元/㎡的包干价。(实做平方) 5、材料供应:本工程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保管和使用,严禁以劣充优,偷工减料,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6、安全第一,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所有进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禁盲目指挥、冒险蛮干。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意外及工伤事故,所有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7、工程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工。(因天气原因或节假日,工期顺延) 8、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第二层开始付款。每层付款元,主体完工付30%工程款。屋面、防水、外墙、涂料、内粉完工付50%工程款。水、电、内装、门、窗、楼道扶手、外落水完工付70%工程款。各种附属工程完工(下水道道路硬化)付80%工程款。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住房钥匙,付总工程款的付90%工程款。后期10%工程款做为保质金,一年内付清。 9、质量保证:在一年内因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用户解决质量问题,如不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在保质金中扣除维修费用。 10、甲、乙双方提出变更,共同协商。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电话:身份: 乙方:电话:身份证:

6,工程总承包合同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 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组成以及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包括合同工期的确定、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暂停施且、竣工验收; 质量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标准、检查和返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重新检验、工程试车、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材料设备供应; 费用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包括施工合同价款、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价款的确定、竣工结算。 专业工程分包含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分包合同价款及支付、禁止转包或再分包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分以下几个部分: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条件对合同中常用的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词语进行解释,赋予它们明确的含义。  对合同文件的组成、顺序、合同使使用的标准,也应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总承包的内容。  合同对总承包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包括从工程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具体应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试车考核等内容。具体的承包内容由当事人约定,约定设计-施工的总承包、投资-设计-施工的总承包等。  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应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合同的主要内容,规定应当详细、准确。发包方一般应当承担以下义务:1 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2 向承包方提供现场3 协助承包方申请有关许可、执照和批准4 如果发包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后,没有承包人的同意,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重新开始实施该工程。  承包人一般应当承担以下义务:1,完成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工程以及相关的工作;2,提供履约保证3,负责工程的协调与恰当实施4,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终止合同。  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应当明确规定交工的时间,同时也应对个阶段的工作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五、合同价款。这一部分的内容应规定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结算方式,以及价款的支付期限等。  六、工程质量与验收。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对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验收时间及确认方式。工程质量检验的重点应当是竣工检验,通过竣工检验后发包人可以接受工程。合同也可以约定竣工后的检验。  七、合同的变更。工程建设的特点决定了合同在履行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事先没有估计到的情况。一般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间,发包人代表可以通过发布或者要求承包人递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如果承包人认为这种变更是有价值的,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向发包人代表提交此类建议书。批准权在发包人。  八、风险、责任和保险。承包人应当保障和保护发包人、发包人代表以及雇员免遭由工程导致的一切索赔、损害和开支。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也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对保险的办理、保险事故的护理等都应做出明确的规定。  九、工程保修。合同按国家的规定写明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  十、对设计、分包方的规定。承包人进行并负责工程的设计,设计应当由合格的设计人员进行。承包人还应当编制足够详细的施工文件,编制和提交竣工图纸、操作和维修手册。承包人应对所有分包方遵守合同的全部规定负责,任何分包方、分包方的代理人或者雇员的行为或者违约,完全视为承包人自己的行为或者违约,并负全部责任。  十一、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合同应明确索赔的程序和争议的处理方式。对争议的处理,一般应以仲裁作为解决的最终方式。  十二、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合同款的责任、超越合同规定干预承包人工作的责任等;也包括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完成工作的责任等。

7,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怎么写

重点包括方包方和承包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 四、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 五、质量等级:___________ 六、工程工期: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下列第项方式承包。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第三条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二、由于工程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价格按相关定额进行增减,按实结算。 三、工程结算依据 第四条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签证协议后方可变更。 第五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后,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而使用则视为合格工程。 第六条保修条件及期限 保修期______个月,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因甲方使用不当及人为损坏,不在无偿保修范围内) 第七条双方责任 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份,地质勘察报告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确保乙方施工中的工作、生活环境,协助乙方协调当地群众关系。 乙方: 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合同工期顺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1天,按工程造价万分之付违约金。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规定的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乙方应文明施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条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施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记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年、月、日

8,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建设合同主要内容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国家对其合同文本的使用有较强的指导性,建设部等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作为指导各建设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参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方面,目前适用的示范文本主要为建设部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合同),该版本是在1991年颁布的版本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同时也参考了国际上最为通行的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内容,在合同内容与形式上都相当完善。中国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基本都采纳了这一示范合同文本。  在形式上,示范合同分为三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协议书是对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达成合意的书面确认,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的范围等基本内容。通用条款则是对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详细规定,可适用于各种不同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对固定性。专用条款则是合同双方针对特定工程项目所作特别约定,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留下必要的空间。示范合同内容相当丰富,下面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1、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承包人应具备与合同工程相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2、工程名称和范围(标的物条款)  该条款主要用于明确合同所指向的建设工程的内容和范围。项目名称、施工现场的位置、施工界区等都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施工准备条款该部分条款主要对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的工作进行约定,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土地平整、道路通畅及水电设施应予完成;具备必要的施工合法性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文件即为施工许可证,依建筑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能开工,当然还包括其他如临时用地、爆破作业等其他许可文件;施工场地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及工程设计图纸的交付,发包人并应对其提供的资料和图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承包人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驻场代表确认后,承包人应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驻场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合同应明确工程开工与竣工日期,并对工期延误及相关责任问题进行约定。5、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承包人应对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作出承诺。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合同应约定工程质量需符合何种标准,以及当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的鉴定机构及其程序。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或驻场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则承包人应予拆除和重新施工,使之达到约定标准。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程序及双方责任,合同也应作出约定。  6、价款及其支付在建设工程合同实务中,价款问题产生的纠纷最为常见。建设工程尤其是大型工程的造价金额通常较大,合同履行期相对较长,其中可变因素较多,因此在客观上也确实存在价款难以确定或其确定过程较复杂的情况。建设部2001年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了三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价,即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可调价,即合同约定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其中一种计价方式。  在工程款的支付方面,通常工程款可分为三部分: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预付款是指开工前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款项用于承包人开工前期的准备工作,该部分款项应于开工后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中扣除。进度款则指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逐笔支付的款项。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揽合同性质,势不能要求承包人承担垫付工程款的义务,因此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特点。结算款是指工程竣工后,双方对工程总价进行结算所确认的工程款,对发包人已付工程款与结算款的差额部分,发包人应予支付。  7、材料及设备供应建设工程涉及到大量的材料与设备,因此合同应就材料与设备供应主体、供应范围、供应日期、验收程序及标准、保管责任等问题进行约定。材料和设备既可由发包人提供,也可由承包人提供,提供方应对材料与设备的合格性承担责任,另一方有权对其进行检验并提出质量异议。  8、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应对验收和决算的程序进行明确约定。在预计竣工日期之前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准备验收,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及时组织有关各方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与承包人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修改意见,验收合格或经修改后合格的,承包人应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不组织验收的,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竣工验收后,双方应按合同约定或法定程序进行结算。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对工程竣工结算的程序规定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①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②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③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可以在提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承包方协商;④发包方在协商期内未与承包方协商或者经协商未能与承包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⑤发包方应当在协商期满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上述事项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发承包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方与承包方确认即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如当事人约定采取固定价格的方式,则在结算环节当不易发生纠纷。但是,对大型工程项目而言,以固定价格方式计价并不现实,因为期间可变因素太多,如由此导致的造价差距太大,一方当事人可以情事变更原则要求变更合同。此外,因发包人原因如设计变更等调整合同造价的情况也难以避免。需要注意的是,发包人并没有权利对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随意调整。除合同约定的内容外,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或其代理人已确认的部分工程价格,发包人应予认可。即便双方委托或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价格鉴定机构进行造价鉴定,其也不能脱离合同条款及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生成的合同文件的约定。因此,对承包人而言,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书面证据的保全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9、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发包人可能存在的主要违约事由为不依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此外还存在着不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及资料、不按期组织各类验收等情形,合同应对各种可能的违约情形的违约责任进行规定,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和解除合同。承包人可能存在的主要违约事由是未按期完工及完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定及约定的质量标准,及与之相对应的不能提供必要的工程竣工资料。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为修理或重作、赔偿损失、解除合同。合同应对履行过程中的索赔程序进行约定,一旦出现索赔事由,守约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提供相关证据,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答复和处理。10、承包人保修责任承包人通常以签订质量保修书的形式明确其保修责任。承包人的保修责任为法定责任,建筑法对此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并授权国务院对具体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作出规定。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⑤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双方可在合同约定比前述最低保修期限较长的保修期,但不得短于法定最低保修期限。保修期间,由于承包人实施保修行为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予赔偿。  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  相较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合同的内容相对简单,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多。在内容方面,其当事人条款、标的物条款与前述施工合同并无不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为明确勘察或设计要求,提供必要的勘察或设计资料,按期支付酬金。勘察人或设计人的主要义务为按合同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勘察成果资料和设计资料具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酬金方面,勘察与设计合同通常是以固定价格的方式进行约定,如发包人对勘察或设计要求提出变更,则相应调整酬金数额。支付方式则通常是按勘察或设计工作完成的阶段分期付款。
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可是建设工程合同应该主要包含哪些内容呢?本文为您详细解读。 一、合同的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三、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发包人应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时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发包合同有约定的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保修金等款项。发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责任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四、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五、合同解除 承发包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履行。非法定事由或合同有关的约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承发包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1、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2、 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3 、承发包合同解除后工程款的结算 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已完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但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且无法修复,发包人可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4、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行使解除权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 (3)没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5)合同解除后,还应当履行通知、协助、移交、保密等后契约义务。 六、合同无效 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1)承包人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具有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名义的; (3)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 2 、应注意下列情形: (1)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根据工程验收是否合格,将导致不同的处理果: 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发包人可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2)建设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及承包人按照过错程度承担承包人返工、修理、停工、窝工损失以及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发包人的损失。 (3)对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取得的利益、出借法定资质的 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签订合同取得的利益,由人民法院采取民事制裁措施予以收缴。 七、无效合同的效力补正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应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 八、垫资条款的效力及处理原则 承、发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不要求发包人先支付工程款或支付部分工程款,而是利用自有资金先进场进行施工,待工程施工到一定阶段或者工程全部完工后,由发包人支付垫付工程款的条款,应当认定有效。 应注意下列情形: (1)承、发包双方有无约定垫资本金及利息,将导致不同的处理结果: ①仅对垫资本金有约定,对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不得请求发包人支付利息; ②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2)承、发包双方可以约定垫资的利息计算标准,但双方约定的垫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无效。 九、违约责任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约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价款的会产生违约的法律后果。 承包人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延期的工期竣工等情况时会产生的违约的法律后果。 十、不可抗力的情形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是指承、发包双方在签约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后,承包方应迅速采取保护措施以尽力减少损失,并在最短期限内通知发包方损失情况。如因承包方未及时采取有关的保护措施或未履行尽快的通知义务,致使损失扩大的,承包方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在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证明。 知识总结: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要注意其中包含的条款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不合理的条款都有可能会造成合同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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