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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样才能判断是否财产转移

如果确定付了合理的价款,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话,那房子就没有问题。
不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在他人的贷款未到期前进行财产分割,对你的房产没有威胁的。

怎样才能判断是否财产转移

2,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

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

3,离婚案件如何认定转移财产

离婚案件中的转移财产是指将本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转移至其他有自己控制的个人或者公司名下的行为,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总体而言,转移财产的行为包括两类,一类是使夫妻共同财产减少的积极转移,一类是是夫妻共同债务增加的消极转移:(一)积极转移财产的情形有: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私自出售房屋;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二)消极转移的情形一般有:1、制作虚假的欠条;2、虚报开支;3、在*打虚假债务官司;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4,财产转移如何界定

她偷着把房子卖掉是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她将卖房款挥霍一空,而她又声称没工作的话,法律拿她没办法,也只能少分给她财产。
律师:您好。有个问题需向你请教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我于九八年结婚。我妻子于2000年买了个房子。又于2004年擅自将房子卖掉(未经我同意)。我认为她私自把房子卖掉是转移共同财产。属于无效行为。可她以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为由,声称自己将房子卖掉是合法的。请问,她卖房到底是不是转移共同财产??我是否可以对抗买房者?买房者是否善意应该如何界定?

5,怎么才算转移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离婚时,离婚诉讼中肯定是,离婚诉讼前分情况,由法官酌情判决目前是婚内被骗经你同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你尽快诉讼离婚或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财产转移是指(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2) 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界定依据: 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是如何处理的呢?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即: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拒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6,怎样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转移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都可以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双方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内所取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谁主张,谁举证。没有证据,难以定论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注:以下的内容都必须是处于婚姻存续期间) 我国《婚姻法》《最高国民*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规定: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 (四)继承的遗产(但遗嘱规定只有夫妻一方可以拥有财产的除外); (五)受赠的财产(赠与人明确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的除外);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 (七)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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