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要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担保书)查封财产的清单、担保物;同时还需要担保人面签担保书。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介入,需要帮助联系本律师

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要准备什么材料

2,诉讼财产保全有哪些规定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有哪些规定

3,财产保全的名词解释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4,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如果在案件过程中,您发现债务人正在试图转移、藏匿财产,存心赖帐。这很可能造成您最后嬴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这时候,您掌握了确实的证据后,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财产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哪些条件呢?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其申请。 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 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十五日内起诉,过期不起诉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申请财产保全您应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申请费用。*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提供的数额应与保全的财产数额相等。人民*接受申请后,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该立即开始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在审判实践中,不乏这样的例子: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最后是败诉方,他的申请是错误的,这时候,申请人应该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由此可见,申请财产保全一定要慎重考虑,妥善行事,否则,要为此付出代价。

5,请问诉中财产保全申请时间有限制吗呵呵我晚上看书对比了一下

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 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6,怎样向申请财产诉讼保全

据你所述,交通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已出来了,责任在对方。现在你要做的是,待病人出院后,如果有伤残,那么你先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要求伤残鉴定,待伤残报告出来后,直接向事故发生地或对方所在地的*起诉(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共同列为被告);你最好委托律师为你办理所有过程。
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的保护性措施。是指遇有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的决定,而对有关财产采取的保护措施。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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