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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没有盖章具有法律效益吗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如果合同约定需要当事人盖章才生效,合同没有盖章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合同自订立时生效。

合同没有盖章具有法律效益吗

2,只有签字没有盖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的。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没有公司盖章该合同不生效之类的。

只有签字没有盖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3,合同不盖章有效吗

单位法人对外签订合同的,从形式要件是要加盖单位法人的公章,合同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但是,在未加盖单位法人公章而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对单位法人是否生效呢一般认为,如在合同上签字的人为法人的合法法定代表人,其在合同上签字,有证据证明合同的权利确实由公司享有,义务确由公司履行时,该合同亦可认定归于单位法人。

合同不盖章有效吗

4,合同没有盖章有效吗

1、没有盖章的合同如果有当事人签字有效,即没有当事人盖章也没有当事人签字无效。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2、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5,签合同没有盖公章具备法律效力吗

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有限公司,而那个“老板”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且该合同的内容可以体现出是对方“老板”的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那么合同即使没有盖公章同样发生法律效力,是你与对方公司之间的合同。因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意思机关,其代表公司的签字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是对方老板的个人行为,那么合同也是有效的,只不过合同对方当事人不是公司,而是那个“老板”个人。
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也可以
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签定的合同,对方应虽没有签字盖章,但如果甲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而乙方接受的,该合同也成立.

6,合同不盖公章有效吗

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2.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1.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 指合同发生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2.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 指合同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须特别要件具备才能生效的条件,并不具有普遍性。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某些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则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生效。因此,在与单位间的经济交往中,为更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还是尽可能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比较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手印也可以
合同条款不与法律想抵触,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双方签字的合同照样有效。是单位与单位合同,代表人必须持法人委托书方才有效。
既然合同注明了需有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没有单位公章就肯定无效,

7,签定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有效吗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这里有一个问题,即您的问题:只签字了而一方需要盖章而没有盖章,此时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不过从法理上说,此时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符合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只是由于客观原因没有盖章,所以该合同理论上是成立的.  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不是一回事.根本区别是: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有效,而有效的合同必然已经成立.换句话说:合同有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仅成立而没有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这里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我不知道您的合同的具体内容,不知道它是否属于应当帮里批准\登记的那种合同,因此无法准确回答.要知道,租房子也不是随便的.因为有些房子要出租也要经过批准或登记,比如政府\军队的房子.  假定它是不必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那么合同成立并生效.如果您想修改它,只能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了.但在合同变更之前,依照原合同执行.如果乙方不按原合同执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假定它是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的,那么此时它尽管成立了,但没有生效.您只要另行协商就可以了,不必履行合同义务.但,即使是不生效,也不等于您没有责任.由于前一个合同成立了,而您又要求修改,如果您不与对方签定合同,您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附:<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这里:(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决定了,对方可以要求你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此复  王世龙律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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