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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纠纷上哪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约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纠纷,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合同纠纷上哪里起诉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法院应该是什么的所在地啊

1.一般合同纠纷诉讼(1)被告所在地(2)合同2.保险合同纠纷诉讼(1)一般标的①被告住所地②保险标的物所在地(2)特殊标的(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①被告住所地②登记滴,目的地,事故发生地3.运输合同诉讼(涉及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1)被告所在地(2)运输始发地(3)运输目的地4.由于问题表较广泛,大致的就这些了。
合同约定的由约定的来处理,午约定的按照法律,这个应该是在被告但是要看标的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法院应该是什么的所在地啊

3,合同法 在那条规定在那方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按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是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的。但是不是在合同法内规定,而是在民事诉讼法中进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法 在那条规定在那方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诉讼管辖地是怎样的

1、《民事诉讼法》第23条对合同诉讼地的确定作了明确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起诉时,应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而在合同纠纷中,则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哪个法院来管辖,这在法律上称为“约定管辖”或者“选择管辖”。此外,因为合同纠纷可以适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在合同中选择适当的“合同履行地”,实际上也能够起到“选择管辖”的效果。 3、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法院来管辖案件,其意义显然不仅仅是为节省费用。考虑当前不可避免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等一些因素,选择管辖,还可能对案件的最终判决及执行都产生较大的影响。尤其是涉外案件,选择由国内法院管辖还是由外国的法院管辖,其中区别就更加显而易见。

5,合同纠纷法院归属地

有约定吗?比如约定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等?没有约定的话,以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为准.加工承揽合同中,以约定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则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
1.合同约定管辖的,可以在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原被告住所地之一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为在合同履行地管辖,那么根据加工合同的性质,由实际加工承揽地,也就是A地管辖。2.合同没约定管辖的,只有两个地可以管辖,即合同签订地和被告住所地。
合同纠纷诉讼归属地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应向这两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3、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亊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在没有注明合同归属地,就是双方地方都是默认的归属地,找个律师起诉他吧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管辖。故本案中,在A地起诉更为有利。

6,关于合同诉讼管辖地的问题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则如此,但是不同种类合同有区别
你好,如果南京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其中之一的话,约定南京管辖就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不是,那就是违反管辖权的规定的。如果是南京的法院已经做出判决的话,案件的原告或者是被告可以以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为由上诉,江苏省高院是会撤销原判决的;就算是当时人不上诉,江苏省高院也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审判,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而法院。案件会回到五种有管辖权的法院之一。所以没有管辖权而约定管辖的是没有实际作用的。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与争议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人民法院管辖地,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规定民商事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去被告所在地起诉。
可以
合同行为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包括争议处理,所以当事人可以选择约定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约定管辖时,则由法律规定的法院客管辖,即“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当然不属于合同纠纷的也有单独规定。所以,您所求证事项成立,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具体规定可见自由鸟所引用法条。

7,合同纠纷去哪里起诉

78"合同违约产生纠纷后选择到哪里起诉,可以分成两大类情况,一种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这种情况下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保险合同纠纷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再以合同纠纷涉及的金额大小、影响大小、是否涉外选择法院的层级进行管辖。另一种情况是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条款,有可能选择仲裁或者是诉讼,这个时候要特别注意,在争议解决的条款中只能选择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和唯一的争议解决机构,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必须选择符合前述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
合同纠纷,可到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起诉法院没有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还可以约定由原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起诉。
在产生了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这也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此时需要当事人向确定合同起诉地,对于很多人来讲是比较复杂的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3)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4)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因此在确定合同起诉地的时候,当事人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行约定管辖法院。但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话,则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例如,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方面也会有纠纷,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分支机构,本没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却签订了合同,一旦该方法违约但无力承担债务时,必须、也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来承担责任。如果该法人不愿意,则纠纷就会产生。再如,双方口头协商订立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对原先协商的某一条款理解不一致,因口头无书面证明,纠纷遂起等等。合同纠纷案件咨询就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立足中原,定位中国,全球视野。未来尤其在金融、资本市场、私募基金、公司并购重组、房地产、税务等领域将为客户提供顶尖专业的法律服务。也将为中原地区带来更优秀的律师专业化团队,更全面的法律资源整合平台,更强大的律所品牌,更广泛的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助力中原经济区的发展,为河南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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