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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要求签保密协议有风险么

肯定有
客户要签保密协议是很常见的行为,说明你们的合作里涉及到他们的核心机密,只要你不说出去当然就没有风险,这本来也就是一种应有的职业道德。

客户要求签保密协议有风险么

2,请问和企业合作的时候有没有必要写保密协议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咯,在与潜在合作对象进行商业合作的时候尽量建议签订合作保密协议,避免不必要的商业风险。这种要专业的律师才懂,我建议你去找个律师帮你弄或者推荐你之间在一个叫做优优法务的网站上看看,他们有专们的保密协议代写,也都是律师代写的,非常专业,而且价格也比律所便宜多了。

请问和企业合作的时候有没有必要写保密协议

3,法律专业的回答签订保密协定会有什么风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保密协议肯定会有相关违约金和保密范围的约定。 如果之后证实因你公司保管有问题或泄密,要赔偿对方损失。 注意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理、保密范围是否明确。
如果你们将设计泄露或卖给他人,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您的意思是对方要求你们对此图保密对吧?这种保密条款一般情况下不存在什么风险。有的保密条款还要求在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于保密事项相关的工作,但是要付给一定的保密补偿金。只要你们不透露设计图内容给别人就没有什么事。
最好是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文本。用传真形式也可。
如果签订了保密协定那么就要按照协定的约定来办,不能泄露相关的商业秘密,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看你所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否可以承担。泄露商业机密的,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当与你利用其所获得的商业机会相适应。

法律专业的回答签订保密协定会有什么风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4,商业秘密协议问题

纠正你一点,首先一般称“法律效力”,不说“效应”。1. 如果是一种条件,一旦符合了这种条件,那么就产生了约定的效力,例如,两人约定明天如果两人中的一人中福彩的话,那么奖金平分,如果明天真有人中了,那么奖金是应该按照约定平分的,可见只要条款约定清晰,自然可以采用如果这样的字眼,这是毫无疑问的,法律上,称之为附条件或附时间的合同;2.协议可以命名为“保密协议”,其实协议是什么名称一般不会影响协议本身的效力,这个无关紧要, 协议生效的条件是,双方在没有被欺诈或者错误认识的情况下,合法地共同签署,所以双方认可了一个约定不违法的协议,并且签署了,自然有效;3. 有效,实践中存在大量这样的情况,所以,填写的过程不能有任何涂改痕迹,否则发生纠纷的话,将十分复杂。但是第二个问题显然不合适,先签署再填写合同条款,这不是一个合法不合法的问题,而是一个风险问题,例如两人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关于工资的约定留空,签署后老板随便在工资一栏上填个860(符合最低工资标准),那吃亏当然是劳动者,实践中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嫌欺诈,不可取。
1.2都没什么问题,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后面的需要赔偿培训费的条款,公司必须提供培训的证据,并提供课程等相关资料证明他的培训是有价值的情况下才能申请赔偿,如果公司在你工作期间并没有提供相关培训或者你没有去参加培训,该费用无效。合同只签了一年,一年合同期到后走人不算违约,试用期内走也不算,另外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也是有条件的,如公司要求你在离开公司后不得从事原从事的职业或者在同类公司内工作,那你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保密补偿金,一般是平时工资的二分之一左右,签几年就可以拿几年。具体资料可以去翻合同法,各地的合同法可能有细节上的不同要注意。

5,签保蜜协议有风险吗

有,一旦你没有保守秘密,就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1)保密条款约定不完整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为保证劳动合同完整性,约定有原则的保密条款,但对于商业秘密的划分及各种具体的责任约定都不明确,导致保密条款没有实质的操作价值。  (2)保密条款签订范围过广的法律风险。不少企业错误认为保密条款签订范围越广泛,对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越有利,导致不少企业不分部门、不分工作性质要求全体员工签订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然而这样的做法不仅会损害企业的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而且由于企业要求员工承担保密义务应当支付相应的保密费,给企业增加过重的负担。  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的员工包括:①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他们或者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或者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他们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②一般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③市场计划、销售人员。他们是经营决策的实施者,了解企业的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因此企业也会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④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无意地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3)缺乏对应的保密费支付的法律风险。保密条款为员工增加了负担,同时可能因此给员工未来的就业造成影响,一些合同还约定了相应的脱密期限制离职等,因此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员工适当的保密费用为补偿。若缺乏对应的报酬,则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效力将受到质疑,由此产生无法实现保密效果属于严重的法律风险。  为完善保密事项,单纯依靠劳动合同的个别条款难以详细约定,企业应当针对特别需要严格限制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这种划分的合理性、保密协议条款是否完善、保密制度配套等都是法律风险评估过程需要了解和考虑的内容。
有,一旦你没有保守秘密,就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6,商业项目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1、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一款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因此,商业项目的保密协议是有法律效益的。
可以提前与对方先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约定合作不成,对方不能泄密,否则如何赔偿。 但是,操作起来却未必有那么简单,关键的问题尽量还是保密为好。
想法不属于知识产权,法律无法保护你,即使你与他人签订保密协议,第三人 第四人……也可以有与你同样的想法
首先把你的“想法”变成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例如可以把想法写成创意性文字,其中注明创意的关键点,以便与别人的类似创意相区别;如果想法能变成专利项目,则可以申报专利。此后,可以到当地版权保护部门为上述创意性文字进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性质的登记,专利则履行有关申请、接受审查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最后,如果上述“想法”已经成为归你所有并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你可以准备一份保密协议再与别人洽谈合作或转让等事宜。为防止谈判对象侵犯你的知识产权,谈判时可以向对方明确表示后当场录音、录像,万一有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你的意思是不是问员工与公司签订的竞业禁止与保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通常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这些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7,签订保密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邱戈龙知识产权律师认为:一、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象  保密协议保守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  二、保密的范围  1、技术信息。  2、经营管理信息。  3、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  随着商业秘密的范围从技术秘密扩大到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秘密等范畴,对保密的具体范围的确定产生了争议。为此,保密协议应当首先明确员工保密的对象和范围,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三、保密协议内容的一般规定  1、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3、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4、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5、保密期限。四、违约责任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一,确定合伙之前的准备。 1.合作前,清理自身的账目。理清自身账目,为的是将来合作中清晰自己的投入,万一发生争议,能够明确自己的权益。 2.认真审查对方的资本实力。审查合作伙伴的资本实力,同时也是在检验对方的诚信。在合作中,如果对方实力不强但以实力雄厚的面目出现,不但增加了风险,也容易发生争执。 3.拟定合作协议。合伙协议写得越清楚、越明白,对合伙人彼此的保护程度也就越高。 第二,签订合伙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各个合伙人应该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者监督的权利。 第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利润分配与双方的权利义务。说明分享利润和承担损失的方式以及具体事务的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合理支出的计算。 2.投票权和决策权。一般而言,各个合伙人有同等的投票权,这在涉及企业重大事务时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 3.合理的分享利润权。比如说明在合伙者即使生病或者休假也有权利分享利润,但须作出一定的时间限制。这通常也是引发争议的重大问题,需要在合伙协议中列明。 4.撤资的条件和处理办法。比如当合伙人离开公司时,或者合作公司解体时,每个合伙人的资本份额如何估价,如何处理等问题。 5.订立合理的财务制度。最重要的是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对会计准则达成协议或让可靠的会计人员从事这一工作是极其重要的事情。对于不参加实际经营的合伙人,尤其要坚持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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