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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案管辖权异议方面地三个问题

有的。法院应当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如果不服这个裁定,在裁定送达后的10日内可以上诉。在这个期间,也就是这25天内法院不得进行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民事诉讼案管辖权异议方面地三个问题

2,关于管辖权异议问题

您的例子是个好的司考题,是个脑筋急转弯啊,可以在北京起诉的,因为民诉的时间记算是当天不算从第二天计算啊,2007年7月17日才离开北京得2008年7月18日才到期,北京是在2008年7月18日以前都应算是居住地啊,
具体问题如果甲已经离开北京,是无法在北京起诉的。

关于管辖权异议问题

3,关于管辖权异议

婚姻管辖一般被告住所地,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应该在经常居住地。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
具体情况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一样侵权纠纷,原告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从你简单的问题中看出来,可能侵权行为发生地是在甲生活的城市。这样乙是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的。

关于管辖权异议

4,请问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上级人民法院需要多长上级才能裁定

法律规定是15天,但是法院很少能够按照这个日期作出民事裁定的额。 5、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对于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院应该审查后作出是否成立的民事裁定,双方均可以提出上诉。管辖权异议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该移送管辖就移送,驳回管辖权异议就继续审理。

5,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你可以在收到裁定后十日内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之管辖权异议   注意: 1.管辖权异议的主体一般是案件的被告. 2.管辖权异议的内容是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提出不同意见,可以是针对地域管辖、也可以针对级别管辖提出。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4.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停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先审理有没有管辖权,他的管辖权异议是否有道理,如果认为无道理,裁定驳回。如果有道理,裁定移送给依法有管辖权的法院。不管如何裁定,当事人都可以上诉。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6,民事诉讼法的管辖权异议

行政诉讼中原告之所以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是因为管辖权异议包括没有管辖权和不是适宜管辖,当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时,发现法院不适宜管辖(行政诉讼存在特殊性,行政机关和当地法院关系微妙),原告救济的办法只有提出管辖权异议,不能像民诉那样撤诉,因为行政诉讼撤诉后就不能以同一事实再起诉行政诉讼第三人和民诉第三人有本质区别,行政诉讼第三人也是可能是权利受害方,例如行政机关许可A公司建设工厂,影响居民B的生活,(A公司是相对人,B是相关人),那么B作为原告起诉时,A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A公司作为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受益者,具有实体权利,起诉行为影响其权利,行政诉讼法把当事人的范围扩大到“第三人“,就是为了保护这种特殊当事人的权益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就是指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的双方原告撤诉后还可以起诉,不必管辖权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自己参加诉讼,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当然可以另行起诉,不必赋予其异议权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是争议双方,也不一定承担责任,他的作用只是辅助原告或被告,以原告或被告的主张为转移,所以也没有异议权

7,民事诉讼的管辖权异议问题

你好,对于上述问题,和你讨论如下:一、如果管辖异议成立,移送管辖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时:1、原被告双方均未要求将案件移送具体的哪一个法院,或者原告对被告要求移送管辖的法院没有意见的,则受理法院应依据便于审理的原则进行移送;2、原告与被告要求移送管辖法院意见不一的,因民事诉讼的启动权在于原告,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在原告而非被告,故应尊重原告的选择将案件移送原告要求移送的有管辖权的法院;3、对法院就管辖异议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有权上诉,以得到救济和纠正。因此,并未剥夺原告的选择权。二、管辖异议是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一般是被告提出,民诉法127条规定得很清楚,对于管辖异议,成立,移送;不成立,驳回(异议的申请)。而驳回起诉是因当事人(原告)没有实体上的诉权或程序意义上的诉权、无权起诉,或者起诉不符合条件。我想了半天也不明白管辖异议成立除了移送外为什么还可以驳回原告起诉?有人也曾提出过这种观点,但仅是学术讨论而已,却从无此法律规定。因此我的结论是要么书上讲的是错误的,要么是你看错了或理解错了。。。。。。或者就是我错了。。。。。。

文章TAG:民事管辖权异议很少成功民事  管辖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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