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建设工程中可以不招标的和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况分别是哪些

可以不公开招标的项目包括私人项目,50万以下的政府项目。任何私人项目都可以通过邀请来招标,但政府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不用。
看看招标投标法是最准确的。

建设工程中可以不招标的和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况分别是哪些

2,这样的情形可以不进行招投标吗

关键是看你省分公司是否具备通信工程建设资质,如果有这个资质,那么你就属于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情况,至于你最后交给哪个子公司负责具体施工是另一回事。如果省分公司不具备通信工程建设资质,只有子公司具有通信工程建设资质,那么为了保证项目的合法性,仍需进行招标。

这样的情形可以不进行招投标吗

3,什么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不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什么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不招标

4,哪些建筑工程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三、关于施工招标方面,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有:   1、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2、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3、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化的;   4、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什么叫免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免招标就是指,招标人有权不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参考资料: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和“政策法规”。
符合招标条件就必须走招投标程序,否则,后续手续没办法办理。你如去办免招标手续,相当麻烦,还不如走个过程(招投标程序)。你去办就明白了。

6,建设项目哪种情形可以不参加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怎么审批确实不知道,但是立项批复也会对招不招标也会有批复的,批复上一旦写了让以什么方式招标就必须得按那个来。一般是批复的最后一页,以表格形式说明的。

7,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也就是说,招标人可以决定终止招标,也即取消招标活动,已经经过的招标投标程序都废止,不再继续进行。招标行为仅仅处于要约邀请阶段,对双方约束力弱,招标人决定终止招标程序的,应及时通知投标人,同时退还有关费用和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随意终止招标程序,须有合适的理由,可惜《条例》对此没有规定,给招标人留下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以灵活适应招标活动中的不同需要。结合招标投标实践,一般可终止招标程序的情形主要有:一是发现招标文件有重大错误,招标活动不能继续往下进行,必须终止后重新招标;二是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调整后,原招标项目需要调整相关招标采购内容或技术要求,或者需要取消招标项目不再继续建设时,必须终止招标活动;三是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无力继续维持该项目的投入;四是招标人调整经营方向或生产任务,停止招标项目建设,等等。这些情况下,因招标人的原因或者外部环境政策因素变化导致招标项目必须进行调整后重新招标,或者招标项目取消的,招标人都可决定终止招标。

文章TAG:招投标不招标的情形招投标  投标  招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