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残等级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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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电话是12333。工伤伤残鉴定在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收费的。【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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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伤残鉴定哪里做如何申请

1、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去鉴定;2、这个你可以咨询一下医院的客服问问;3、伤残鉴定是等养好伤之后才能去鉴定的,所以还是先住院养伤。
伤残鉴定是去司法鉴定中心做,现在有很多个体的司法鉴定所都可以做的,需要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才能核定伤残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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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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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不可以,因为律师一般没有资质,不是鉴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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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稳定后,构成残疾的,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你可以打114查询当地人社局的电话问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咨询当地劳动保证部门

7,请问要怎么去鉴定伤残

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在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只要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治疗时的病历卡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向该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该部门工作人员会对伤者受伤过程及有关事宜进行调查核实,在伤者完成全部治疗之后给出工伤鉴定结果,并由医院出示医疗诊断证明书。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业不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伤者必须凭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工伤鉴定。因此,有关部门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在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一式两份,自己手中留一份。这样在出现以外纠纷时,才可以有所依据,通过正当途径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
1、伤残鉴定是去司法鉴定中心做,现在有很多个体的司法鉴定所都可以做的,需要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才能核定伤残级别;2、工伤伤残鉴定的,需要待工伤认定后,本人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不是工伤伤残鉴定的,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即可。做伤残等级鉴定需要材料:1、病历本及住院的大病历本、所有的X片子、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入院小结、被鉴定人身份证。另外,提醒,一定要被鉴定人亲自去鉴定机构。各鉴定机构需要的材料有细微差别,建议电话咨询鉴定机构;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即不要过早鉴定,不要迟迟不鉴定,前者的鉴定报告可能被推翻,后者可能因长时间的恢复训练导致鉴定不上;或等级降低。如果交通事故受伤较为严重,且也准备委托律师来处理的,建议伤残等级也一并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8,工伤鉴定咨询

工作时间之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不属于工伤。
可以让企业去申报试试,估计有些困难。可以对照以下条款。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很遗憾,你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只能通过医疗保险报销药费,当然,我说了不算,只是根据工作经验来说,有什么疑问你还是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人社局吧!2.下面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给你看一下,希望可以帮到你!《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可以
申请工伤当然可以,但需要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认定,他们认定是工伤,才能算工伤,否则就不算。
首先,要治疗,同时申请工伤认定。(一般在劳动局内有工伤科进行认定) 其次,在治愈后,可能还要申请残疾等级鉴定,根据残疾等级来计算赔偿费用。(有解除劳动合同与不解除合同之分。)因此,目前尚不能全面、正确计算赔偿费用,请理解。

9,工伤医疗咨询

甲可以拿到赔偿,甲属于工伤,与用人单位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就是用人单位需负责赔偿甲所有的医药费用以及工伤期间的误工费 如果用人单位和甲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还必须付给甲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现在不用提出申请的,你这样的情况,应该继续治疗,等治疗结束了,再进行伤残评定,之后再来谈赔偿的。如果你的没钱治疗的话,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用人单位先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的。工伤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的。而且工伤治疗和休息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的。现在已经认定工伤了,你可以直接中公司谈,至于包工头的部分,让公司自已去处理。
现在不用提出申请的,你这样的情况,应该继续治疗,等治疗结束了,再进行伤残评定,之后再来谈赔偿的。如果你的没钱治疗的话,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用人单位先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的。工伤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的。而且工伤治疗和休息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的。现在已经认定工伤了,你可以直接中公司谈,至于包工头的部分,让公司自已去处理。
你这个事情,如果走法律途径先到劳动仲裁,再到法院去告。既然工伤认定书出来了官司你是赢定了。但这样不能解决你目前最重要的问题,不能耽误病人的最佳治疗时期,你的目的是:如何让公司继续先垫钱治疗,等到病情稳定后再来谈赔偿的问题。因此,还是要跟公司协商比较好,协商不成。就只有闹了,让劳动部门也介入。那么我们要分析怎么跟公司谈比较好。公司所担心的拖久了对公司不利,所以公司想私了给一笔钱算了。而你的目的是治疗好后再谈赔偿。我觉得这样谈比较好:先了解病人有没有买工伤保险,如果有就比较好办了,你可以告诉公司,现在我们让医院也是使用工伤目录内用药,因此基本上的都是可以报销的,在医疗费上公司不会损失什么费用,只是先垫出来而已,先把病人治好不要把事情扩大化,如果人出了大问题对公司和我们都不好。第二,现在病情没有稳定没有办法做工伤伤残鉴定,也就不知道他是多少级,我们只能以最坏的打算来看,提出的私了价格也很高,因此现在不适合私了。第三,等他的病情稳定后,做了伤残鉴定,他的赔付也是社保出得多,公司出得少,对公司也有利。最后要给公司表个态你们是比较好谈好说话的人,不会漫天要价,先让公司出钱把人救了再说。
起诉也没用 单位也不会给你钱的 直接去单位 闹 去你那的劳动局 看你们那有没有实行政策 社保基金现行支付 现在很多地方都没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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