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案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38条职工辞职一个月后还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5-21 15:38:53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38条职工辞职一个月后还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是不能得到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用工单违反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八条的有关条款,在事实清楚并且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与用工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判定劳动合同无效,可以视情节申请赔偿。但申请赔偿时应提供有力的相关法律依据。申请赔偿也应合情、合理、合法。
2,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具体规定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所以,有劳动法第38条情形,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获得赔偿。赔偿一般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企业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个人跟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个人能得到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以及经济赔偿。 经济补偿参考:《劳动合同法》46条、47条 经济赔偿参考:《劳动合同法》48条、87条 劳动合同法链接: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6/29/content_669394.htm
4,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标准
辞职赔偿根据劳动法38规定,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辞职报告提交后一个月可以离职,一般劳动者交了辞职报告以后,应当在一个月之后,辞职到期以后,就可以走人,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递交辞职报告后可以离职的情况有试用期内离职的,员工只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申请,三天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员工过了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离职申请给用人单位,做好离职交接,一个月时间一到,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的程序有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关
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仲裁或人民法院确认。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无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只要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仅可要求单位依法支付补偿金。合同,也称契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包括公民个人和法人)根据法律规范的要求,就发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或者经济法律关系,自愿达成的协议。 经济合同法,就是规定本法的适用范围,订立经济合同的原则和形式,经济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经济合同的管理等有关事宜的法律规范。它只适用于国内的经济合同,不适用于涉外的经济合同。其任务是:保护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家计划的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1981年12月13日经济合同法公布以后,国务院又先后发布的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等这些,都是广义上经济合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http://www.hehu.com/lcgz/zcfg/one1-1.htm
6,在单位满35年的员工辞职会有福利补偿吗按国家劳动法又怎么算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协商解除合同,单位按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纵横法律网 侯健怀律师1、根本原因是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纠正预防行动是: 应依据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加班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1、在单位满3-5年的员工,除了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辞职外,以其它原因辞职的,是无法要求补偿的。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只要单位没有违法用工的情况 ,主动辞职没有补偿单位解雇才有工龄补偿你如果是自己提出解除合同的话,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如果是公司提出协商解除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你无过错)的情况下解除是有经济补偿金的,从08年1月1日起,满1年给予一个月工资,未满半年给予半个月,半年到1年给予一个月。08年之前需要参照当地规定。
7,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38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赔偿
按你的问题一个一个来: 1、何时拿到赔偿要看你采取什么方式解决问题:a)协商解决---这个时间比较快,只要双方就金额达成一致,基本上给付的时间也能确定,但这个方式需要双方做出让步,劳动者需要在金额上作出适当妥协;b)法律途径,先是劳动仲裁,看仲裁结果,双方不服如果金额超过万元的话,均可以诉至法院,这样的法律程序走完,要个一年半载,再说如果单位不配合,到最后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结果未知,所以这个途径时间上会比较长。 2、至于补偿的内容,a)是拖欠的工资部分需要足额支付,当然也有提到说有25%的赔偿费用,但原劳动部的该规定正待修改,所以该部分费用法律上是否支持也不一定;b)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依照法律规定,如果是因为单位拖欠工资个人提出解除的情况,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根据在单位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规定,一年一个月,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工资,这个你可以自己算出来的; 3、至于如果单位不配合,拖着不给钱,那只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了。你好,按照法律,在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当天就应该将拖欠工资补偿款全部结算清楚,否则你们可以拒绝在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签字。至于赔偿的内容除拖欠的工资外,应该还有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计算,还有拖欠工资总额25%的赔偿金,(25%的拖欠工资赔偿金是根据劳动部门的《企业工资计算办法》规定而来的,各地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或有上下浮动,但不会差太多)。 所以你父亲的应得补偿,赔偿款如下: 1,拖欠的4个月工资。 2,拖欠的7个月工资的25%的经济赔偿款。 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上班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依次累加。不满一年,已满6个月的按一年算,未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4,如果有加班,还应补偿加班费,双休2倍,节日3倍。每日八小时以外的加班,按每小时工资的1.5倍计算。 5,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劳动保险的,还应补缴劳动保险(即三金)!、要看是以何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雇劳动者的,则应支付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以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每满一上计发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则计发半个月工资。2、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最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解除的话最好以书面形式),如果没有做到提前三十天,则仍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由未通知方支付另一方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离职当年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8,按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辞职要走哪些程序急急
满意答案钓鱼佬老头20级2011-05-0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规定提出辞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可以立马走人。用人单位不但要按时支付工资还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辞职书(最好写成《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特此通知 追问: 那经济补偿金是什么算的? 回答: 在该单位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追问: 一个月补偿金有多少?还有,我有权力要求他们把我签的合同给我看吗? 回答: 补偿金按你本人的月工资计算,如果单位不给你看劳动合同也不要紧,因为单位收回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但是你放心,仲裁时公司肯定会拿出来的,否则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索取双倍工资,他不是更吃亏了。 追问: 可我不知道合同签的日期是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的!什么写通知给他们啊!还有,他们都做假帐、发工资的时候记住多少钱签个名就可以了没有什么工资条的。从进厂开始星期六、星期天有上班的。我可以要求赔偿吗?还有国家法定休息日也上也加班(之前上班的没有任何补贴)。 回答: 你就写进入公司的时间,至辞职之日。其他赔偿只要你能拿出证据也可以索赔。 追问: 证据是指哪方面的?照片行吗? 回答: 考勤表、加班记录、工作日志等都可以,照片可以作为辅助的。 追问: 再请问一下:辞职通知的用人单位用不用改成厂名?劳动者用不用改成本人? 回答: 可以不用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规定提出辞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可以立马走人。用人单位不但要按时支付工资还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辞职书(最好写成《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 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特此通知
9,因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3款之规定员工以书面形式要求辞
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款之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提前三十日向企业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企业应在30日内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企业受到《辞职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未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劳动者可主动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咨询办理,拒不办理的,劳动者可向工会、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监察大队反应,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50条之规定为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以此条款来辩解投递的《辞职申请书》无效,不能获得法律支持。劳动合同法是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双方都应该尊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鼓励员工和企业在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地再通过另外仲裁、上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劳动合同法》第38条只有2个条款,没有第3款。你说的应该是第38条第1款第3项,是指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如果员工以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应该提前30天通知单位,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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