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下签的赔偿协议能反悔吗

协商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双方基于当时的情况对自己权利义务的处分。受法律保护,除非他能够证明当时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否则不能反悔。当然,他可以基于显失公平申请法院变更,但可能性不大。

私下签的赔偿协议能反悔吗

2,已经和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还能反悔吗

如果没有特殊情形,比如重大误解,对方有欺诈或者胁迫等法定情形,是不能反悔的。
如果是明显的有失公平的补偿,是可以反悔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否则就只有双方协商。

已经和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还能反悔吗

3,人身损害达成赔偿协议能反悔吗

当然能反悔,但反悔的代价是你不守信用,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时,该情节对反悔的人是不利的,因为你出尔反尔,不讲信用。赔偿数额有差距,可以协商处理的,万一协商不倒,再通过司法程序,做到有理有据,何乐而不为?
可以反悔,但是否能反悔成功,这就要看反悔的证据有无力度。如被欺骗或被逼迫签订的赔偿协议,只要有证据,就可以反悔成功。但如果没有确凿证据,一般就很难反悔成功。

人身损害达成赔偿协议能反悔吗

4,签了赔偿协议还能反悔吗家人签的会不会付法律责任

如果不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是其他家人代签的,又没有委托书,其签订的协议就无法律效力,即无效。
关键看你儿子是否有代理权,以谁的名义签的协议。1、无代理权时: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有代理权时:第四百零二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肯定不能。按协定来吧。

5,对已履行的赔偿协议能反悔吗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反悔

1、交通事故,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已经履行,就不能反悔了。2、因为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除非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赔偿协议。3、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诉前已达成赔偿协议的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反悔又以原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当事人坚持诉讼的,应当要求其增加变更、撤销调解协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时,首先应当审查该赔偿协议的效力及是否存在变更、撤销的情形,不存在变更、撤销情形的,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变更、撤销情形的,应当进一步审理并依法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件并不存在变更、撤销情形,实际上赔偿协议难以撤消。

6,事故赔偿协议书履行后可反悔撤销吗

和一般民事合同一样,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也可能出现部分无效、效力待定或可撤销的情况。 协议无效的情形 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应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争议最多的是赔偿协议是否部分无效或可撤销。 按照《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的、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实践中,尤以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要求重新获赔之案件为多。“重大误解”是从意思表示角度说的,即在协议签订时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对事态的判断出现失误,在抱有重大误解的心态下签订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而“显失公平”主要是从损害后果角度讲的。也就是说,被侵害的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远远超过预期损失,并且这种利益差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限度时,其可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该赔偿协议。判断是否属显失公平应考虑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不仅要看签订合同时受害方是否因缺乏经验、技能等,对行为的内容缺乏正当认识能力,还要看协议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的巨大差异。如果损失差距不大,或者当事人订约时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就应有清楚的认识,则不能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反之,则可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处理,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 一看协议签订时是否将可能出现残疾的因素考虑在内。 遭受交通事故并造成身体损害后果,可能构成伤残,应当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考虑的内容,除非受害人当时伤情显著轻微,比如:伤势无需治疗,或治疗中医生也告知轻微受损,医疗费花费极少等。如果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主持调解时,已将受害方的可能出现残疾的因素考虑在内并就今后问题也一并解决的,受害方的诉讼请求就不应得到保护;反之,受害方的诉讼请求就应得到保护。 二看协议约定的赔偿款中是否已从某个角度考虑了将来可能出现新伤情的因素。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侵害人为了避免以后和受害人再发生赔偿纠纷,往往会在签订赔偿协议时放宽赔偿标准,或者另行给付一次性后续赔偿款,以求“今后无涉”。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调解协议,也应当认为受害人已对今后发生任何事情有充分考虑,并愿意接受今后可能发现新伤情得不到另外赔偿的风险。该种协议签订时虽然存在“风险和利益”并存的情况,但当事人一旦达成合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反悔;反之,赔偿协议所遗漏的项目仍应赔偿。 三看协议签订者是否确实存在经验和技能严重缺乏。 如要构成显失公平,签订人必须在主客观方面都有缺憾,也即不能仅仅从协议获赔款和实际应赔款之差异来确定,还要考量签订人是否确实存在经验和技能上的缺陷。这可以从当事人的认知程度、职业技能,以及是否被误导、利用等方面判断。

7,人身损害赔偿当事人达成协议后能反悔吗

我认为不能。我们首先应当正确理解法条,53条的意思是:如果合同中出现下列(一)、(二)情况,该条款无效。那有两点要注意,第一点此规定是条款无效而不是合同无效,条款效力不及于合同全部。第二点(一)、(二)的情况举例来说就是合同中出现“你在我这工作你工伤了我可不负责”或“就算我防护措施不好,你的损失自负”之类的条文,你可以揣摩一下条文针对的是那种社会现象。主要是遏制弱势群体签订不平等合同带来的不利。此条款之立法目的在于限制合同屡行之前排除自己责任的行为,而非出现事故后的处理。再按案例中,甲与乙之间原本是雇佣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这之间影响到责任分摊),那么根据新的侵权责任法,被雇佣人在工作时自己受到的伤害应该按照雇佣方与被雇佣方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摊。再按甲乙之间的协议,我认为应该算是民法中的和解协议,双方你情我愿,并不是《合同法》53条的立法利益所在。而且《合同法》53条调整的事合同签订前的双方关系,而案例中的协议是时候和解,两个东西还是有差别的。所以说不能使用该条款,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假设二,如果甲答应一次性支付后,但是甲在规定期限内仅仅付给了乙5万余元,并未完全履行,那么如何处理?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当事人又反悔并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该调解协议无效。应该讲,《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就是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后有条件反悔的法律依据。具体的条件是:一是必须是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这种协议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当事人订立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建立在民事侵权的基础之上,其目的是为了解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因此,合同之债,就债再达成的调解协议不能反悔。二是协议履行义务主体必须按照协议全面履行。如果协议履行义务主体不履行,赔偿权利人可以反悔。三是协议约定不明的。如如出现了假设的第二种情形,为完全履行,则该赔偿协议无效,可以反悔。  我们还应注意一个问题,反悔的时间问题。从第89条规定来看,法律含义的背后是承认当事人可以对自行达成调解的协议进行反悔,因为,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上签字后至调解书签收前是可以反悔的,那么当事人在自行达成调解的协议上签字后至实际履行前也应该是可以反悔的。  假设三,在赔偿协议中约定,一次性赔偿乙10万元,对其他赔偿项目未作约定,那么如何处理?我认为当事人笼统地达成一次性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没有分项列出各项赔偿金额的,且已经履行完毕的。应当认为是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的处置,只要其处分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权利的滥用,对其行为法律应予认定有效。当事人反悔的,符合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的基本原则,应不予以支持。因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允许当事人有条件的反悔,但应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出现合同法规定的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可能导致无效或效力待定情形的,则应及时行使自己的撤销权来否认此赔偿协议的效力。即自行达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应当允许当事人有条件的反悔.

文章TAG:赔偿协议能反悔吗赔偿  协议  反悔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