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别人欠我的钱是写借条还是写欠条好

如果是借钱不还就写借条,形成的是借贷关系,如果起诉的时候案由就是民间借贷贷纠纷。如果是因为商品买卖欠货款,那就是欠条,如果起诉的时候案由就是合同纠纷。当然,你们也可以协商把欠的货款作为借款,书写借条,约定好本金利息还款期限。总之写借条,诉讼时好过欠条。

别人欠我的钱是写借条还是写欠条好

2,请问我想借给我朋友6万现在是用借款协议好呢还是借条好呢还是

用一个就行,先签订借款协议,然后等把钱给他的时候让他签个收到条。
都可以,只要能证明你借了六万块给他。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最好是两个都用。借款协议可以把有关事项约定得很明确,比如借款的期限、用途、利息、担保、违约责任等。借条就是借据,是正式的债权作证,是债权人向债务人支付借款的书面证明,也是借款合同履行的证据。如果只有借款合同而没有借据,一旦发生纠纷,债权人无法证明借款合同已经履行,那可就出大问题了。
如果你对协议不熟悉的话,你最好就用简单的借条或收条好,以防出现含糊不清的字眼发生争执。写借条一定要写今借到,不能只写个“借”字。也可以写收条,写今收到。不管是借条还是收条都要借款人自己亲笔书写,签字也要要求写跟他身份证上相同的姓名,不能写别名。比如:借条(居中)今借到张三 借给我人民币贰万壹仟伍佰(21500.00元)元整,经双方协商约定于2019年12月30日前还清。收到人:李四(盖章)(靠右)2011年2月17日(靠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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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钱给别人是写借款合同还是写借条哪个比较好

要素充足的借条,就相当于一种借款合同,因此,借款合同和借条都可以作为借贷关系的法律凭证,需要注意的是,在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写清楚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借款人,并且注明还款时间,双方签字盖手印儿,盖章。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条的主要条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另外,您可以使用百度有钱花借钱,不用打欠条。打开有钱花App后,点击立即借款→查看额度 →申请借款 → 资金到账。最多4步完成借款,最快3分钟到账。
一样的,没有区别。借条也是一种借款合同。所以写“合同为据”就是指以“借款合同为据”,写“借条为据”也是指以“借款合同为据”。
这个唉,兄弟买个教训,要么就直接给他要,你也是血汗钱啊,这个不能随便给别人的对吧!

借钱给别人是写借款合同还是写借条哪个比较好

4,借款合同和借条有没有什么区别

首先,民间借贷其实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种。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区别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而之所以有人认为民间借贷与借款合同有所区别,是因为一般而言民间借贷约定相对比较简单,例如一张借条,就一行字而已;一般金融机构的放贷合同都比较详细和规范,因而导致认为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是不同的两回事。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因没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因此不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但适用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但当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而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3年。借款合同亦然。
借款协议和借条的区别: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二、 “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你好;不是的;借款合同,是合同,不等于已经履行给付款项了;都写了,如果时间、用途、利息等等吻合,等于借款合同已经履行,不等于借款2次。

5,借款合同和借条有何差别

一、借条与借款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二、 借条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条,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条,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三、借据与借款合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按照民间使用借条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条,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债权人持有借条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借款。 借款合同,由于该合同的“持有”同合同义务履行不发生必然联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够用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即使“持有”的时间已经在合同的约定还款时间之后,意图凭该“持有”合同去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而构成违约事实,也是站不住脚的。
借款合同和借条的区别:  借款协议同借据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借款协议、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并且,一般来说,在诚信原则指导下,债权债务关系也将实际成立和存在。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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