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是怎样签

劳动者应当着重注意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并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这些必备条款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签订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写您要写的具体合同类型,比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 有个固定的格式,再审查下合同和合同对方协商签订。 谢谢,满意请采纳。

劳动合同是怎样签

2,应该怎样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合同的内容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是相当的,任何显失公平的合同都是可撤销可变更的.
要想保护单位合法利益就是要在合法范围内与被雇佣者签订合同时约定对单位有利的情况,比如员工怠工,辞职等,要想避免的单位的责任来保护自身利益,法律是不予保护的。

应该怎样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

3,打工者如何签劳动合同

单位扣你工资就是违法,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委员会举报企业的违法行为,要求单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法定保险金,发给扣你的工资,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问我,
1、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你请三天假按规定只能扣220元,单位的做法属于恶意克扣的行为。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再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现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扣工资看企业规章制度。个人要遵守。没签劳动合同一个月以上要向劳动监察举报。

打工者如何签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除此之外,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至第11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做了相应的规定。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四、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五、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七、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5,劳动合同是怎样签订

都在时间上说的,应该是双方协商签订,对于工作岗位、时间、薪金、等等问题都应当进行约定,有些地方习惯用制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调整、选择。总之一句话,合同双方的主体是平等的,要注意霸王条款。
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而定,起始时间应从用工之日起算起,试用期包括在内。
1、《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实施,以前的问题需要依据以前的规定办理,与《劳动合同法》无关。而以前的法律规定没有不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问题。 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可见只要单位在1月31日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不涉及双倍工资问题。 3、社保市一定要缴纳的,无论《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这方面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使是试用期也要缴纳社保。你应该要求公司给予补交,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诉,届时公司不仅要补交,还要面临罚款。
最少半年
工作前就该先签。
从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应该是怎么样签约

一般都是用人单位拟定劳动合同的详细内容,用人单位也都是甲方,所以法人先签好字盖好章,再给员工看,同意后再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国企劳动手续都这么办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用工单位定的,所以用人单位首先要确定同意合同上的各项内容,所以甲方需先签字盖章,然后员工确认后再签字。如果是员工定的劳动合同那作为用人单位就可以后签了,因为首先由制定方确认了该合同才能另一方再确认.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您的问题太泛泛了,不过可以提醒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约定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

7,劳动合同怎么签

这样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发展都有很大帮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动力的使用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使劳动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
你可以要求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也就是长期的合同。因为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比如违法规定,技能不合格之类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相关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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