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期的合同是否还有法律效应

有在合同期以后变更之前按照原合同执行你可以跟对方终止或续约
没有
没有

过期的合同是否还有法律效应

2,协议书过期还有法律效应吗

当然没有效力了,
要看你的协议书,有没有约定效力期限。如果有那么当超过期限时,协议即告失效。如果没有约定效力期限,那么此协议直到协议双方共同达成终止协议合意时,协议便失去效力!

协议书过期还有法律效应吗

3,合同过期还生效吗

问题不太清楚~什么叫合同过期?
肯定没效了啊
如果过了合同签约的日期就无效。
不生效
不。合同过期不受法律保护的,
不生效。法律上该合同未履行部分已经失效。
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过期还生效吗

4,合同到期了还能不能起到法律效果

虽然《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但第九十二条同j时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可见第四十六条说的合同失效只是指要求双方履行权利义务行为失效,即双方不再有权利要求对方做出给付行为。但是实际上还是对双方有合同后的法律效果的。比如事后在质量发生争议的,还得用此合同解决争议的条款及质量约定条款;财务上还得用此合同证明其符合会计审计法等。所以并不是到期后合同就完全没有法律效果了。

5,合同到期了合同条款还有效没

这个为限制合同 当你工作属于绝密、掌握公司客户资源、掌握进库价额,离开公司后在同市从事同行业工作,会给公司造成巨大影响,公司为保证不受气影响下签立了以上合同,这样的合适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只要你离开公司(并向公司索取凭证)后满三年后,就不再受此条款约束。 签这样的合同,公司就没给你补签一个离职后的补助报酬么?
没效的,到期了,没有续签的话,他是合法让你搬的,因为这是他的财产合法使用权。他租与不租全是他说的算。比喻是你自己的东西,你想给他还是不给,这就是你自己财产的使用权了。
合同上写着我们离开公司之后,现在合同已满你可以随时干你想干的事。

6,请问以法律规章制度来讲过期的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

一般说来,过期合同即合同期限届满,一般合同就终止了,但是在买卖合同中,违约条款一般不受影响,也就是卖方要保证货物的质量,如果货物卖给买方后,出现质量瑕疵的,买方在法定期限内依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是否有关于客户提货时检查货物后风险转移的规定,若没有就得工厂负责了
没有了
合同到期和法律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概念,一般合同到期后,合同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都有两年的诉讼时效。纵横法律网 陈蓬火律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供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其向对方提供的货物(即合同标的)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提供的货物有问题,那么是违法合同的,对方可以就造成的损失要求进行赔偿,对方可提起侵权之诉或者违约之诉,即使合同已经履行完成。因此工厂是要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的

7,合同到期了还有法律效力么

如果是附期限的合同,合同到期自然失效。1. 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劳动者要在到期后主动提出续签,否则视为续签,这个具有法律效力;2. 假如劳动者没有提出续签,且用人单位也没有与劳动者实际续签,这就是按照合同约定视为续签。过期超一个月后,可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劳动仲裁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3.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附条件合同】4.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5.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效力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6.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有两种类型,即附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
如果是附期限的合同,合同到期自然失效《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附条件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效力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有两种类型,即附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期限的特征: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3、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有效期限和终止期限: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本条规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如"合同成立之日起X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看看有没有什么特殊规定,条款,没有的话就失效了。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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