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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纠纷房产继承法

  该房如果是公婆的共同财产,公公去世,一半份额是遗产,无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应由婆婆和所有子女共同继承,一人一份,原则上平分,可能会考虑实际情况适当有所区别。   

家庭纠纷房产继承法

2,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的最新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的最新规定

3,关于继承房产问题

一、你姥姥、姥爷的房子因没有留有书面遗嘱,故按法定继承,由四个女儿继承。二、继承发生后,四个女儿已经达成协议,房产归你妈,其他人收付款5000元,且房产产权在拆迁时已经换成你妈妈的名字,故房子所有权已经归你妈妈,已经完成了继承。三、最后,房屋产权已经归你妈妈所有,其他无权要求再要求继承房屋。放心吧!
你好,姥姥的房产是否已过户给你,如果已过户则比较有利。否则就你所述,该纠纷于你们很不利。第一,字据过于简单,无法证明你所述的几个姨曾放弃房产继承权将房产转让给你的意思。第二,无书面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分配该房产,即你母亲及几个姨都有权参与分配,而你无权继承。建议请律师协助。
您好,这种遗产继承纠纷案是现在最常见的民事纠纷案件。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刻咨询律师,从法律的角度给予您最权威的解答。这样也不会因外行人误导您,耽搁您的正事。 祝您好运!

关于继承房产问题

4,房屋遗产继承法最新规定

房产继承法2021年新规定房产继承法2021年新规定,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房产继承法2021年新规定,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房产继承法2021年新规定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顺序继承人。房产继承法2021年新规定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关于房产的法律继承问题

让你妈写一份赠与协议,明确写明是赠与给你个人的,那就只能算是你个人财产了,离婚时也不用分割
叫你妈写分赠送协议书,指明只是送个你个人,不纳入你的夫妻共同财产就行咯 叫你妈签字盖手印。再保险的方法就是那这分协议书去公证处公证。可以不让你老婆知道
可以友好协商过户到你母亲名下
如果该地皮已经过户到你名下,就没有什么可讲的了,木已成舟。
最新出的婚姻法的解释对这个是按 父母给子女的财产不算为是夫妻共 同财产的。但是这个是早前的事情, 如果你要保险一点的话就是和母亲 私下签一份相关房产过户的协议, 时间要在你房子过户之前(也就是 事后签事前的协议),约定房产的 归属及一些细节——这个你可以自 己弄。以后发生纠纷是就可以拿出 这份东西作为依据。
看谁离婚先

6,关于房屋继承的问题

原则上,房屋所有人死亡时,则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一继承人便是法律上的配偶,如果第一继承人愿意让第二继承人继承,则由第二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是指子女,但法律上没有严格指定非得有血缘关系的子女。若第二继承人想让第三继承人继承的话也是可以的,第三继承人包括的就多了。虽然你爷爷再婚了,哪怕已经签定了协议离婚,法律不会支持。所以,他的第二配偶是第一继承人,如果她已经不在世的话,那么,她的子女也是第二继承人,如果两位老人已经不在的话,法律会支持财产同分,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同分,而有一定比例的分法。但是法律还照顾一个原则,那就是孝者为先,所以,谁对老人孝的多,则会有可能占有更大的分配比例。既然你的爷爷没有遗嘱,那么,法律就会遵照这一原则进行分配。
按照你说的,这样的情况属于遗赠。如果是确定由你继承的话,只要80元的登记费,85元的印花税,200元的工本费。
但是如果原来业主没有亡故,就要收取百分之二十的继承税!!!

7,法律法规关于房屋继承问题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你爷爷奶奶只是承租人,没有房屋所有权,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只能给所有权人,和户口也没有关系。但是并非使用人(承租人)就没有任何权利,法规也有规定。如果拆迁后还建房屋的的话,你作为使用人可以继续租住,当然产权(所有权)和现在一样都不是属于你的。还有,在躲迁期内,也就是说旧房拆除后,安置房竣工入住前的这段时间内,拆迁人应为你提供周转房或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但是安置补助费要远远少于房屋的补偿款。如果不继续租住,解除租赁关系的话,产权人是应当支付一定补偿的,但这数额是非常少的。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给予使用人一定优惠政策,对使用人进行适当补偿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 具体到你们能获得的那部分安置补助费或补偿款归谁,以及将来的安置房谁来居住的问题来说,要看和房屋所有权人发生租赁关系的承租人是谁。如果是你爷爷奶奶,那只有他们可以享受该权利,其他人是无权主张的。如果老人将来过世的话,有遗嘱遵照医嘱,无遗嘱各继承人之间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以法院判决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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