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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样以例子说明合同效力

看合同是否有效包括很多方面,最基本的要求是,合同内容要合法,合同内容要求平等,双方都是成年人,有自主能力,合同有时效性,合同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或见证人签字盖章。等等吧。只供参考。
我是来看评论的

怎样以例子说明合同效力

2,合同法案例急

1、正确。2、关于甲方要求10吨的传真和乙方的同意是有效的要约和承诺,因此双方关于以协商的原价格购买10吨荔枝的合同成立,应予以履行。后面的挂号信在乙方未表示同意的前提下属于新要约,不属于对原要约的修改,新要约乙方并未作出承诺,所以可视为赠购5吨的合同并未成立。民事诉讼允许当事人和解,经双方的协商后可自由履行,因此法院处理是正确的。PS:让人帮做题请给分:)

合同法案例急

3,分析下面案例是否成为有效合同

形成了有效的合同。首先A公司发送价格表为要约要求,B公司回复电子邮件的行为构成要约;A公司回复另外100台热水将在20天内交付的邮件构成承诺,个人认为不构成新的要约是因为A公司的回复未对要约的实质内容进行变更,因此为承诺。故AB公司之间形成了有效的合同。
无效,原因,赵某,15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其父不认定赵某的行为,合同当然无效。

分析下面案例是否成为有效合同

4,合同法案例子

1、如果要约发出后,只要尚未送达于受约人,要约人可以随时使用更为快捷的方法将其追回。并且《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指出,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只要撤消通知于受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邀约可以撤消。因此,A公司发出的要约可以撤消。2、AB公司之间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3、A公司可以通过以下一些补救措施来减少损失: 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或者替代物。 减少价金。 赔偿损失。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5,合同法的一个案例

1。该合同属于有效合同。该合同符合合同有效地三要件(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 2。乙公司不属于违约,而是在行使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可见,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其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合同在签订时即具有法律效力。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乙公司拒绝付款是在履行抗辩权。有法律依据。

6,简单小案例 合同

1、曹某不是房子所有人、只是暂时代管人,因此,曹某买卖房子而与他人签定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1)合同事后得到房子产权人王某的追认的,就是有效合同;未得到王某追认的,就是无效合同。(2)无效合同给合同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由曹某负责赔偿;如果签无效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明知曹某无权卖房还签合同,合同无效后的损失由曹某和对方分担。2、你所说的情况中:(1)曹某和朱某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看房子产权人王某是否追认。王某不追认合同的,合同无效,朱某的损失由曹某赔偿或由曹某、朱某分担。(2)曹某和钱某的合同:王某已经明确表态不同意,则此合同无效,钱某的损失由曹某赔偿。(3)曹某和张某签的合同:不知道你说的“一个月办理落户”是什么意思,是已经办理了过户、还是曹某承诺一月内过户? 此合同也是效力待定合同,看房主王某是否追认。(4)曹某说服王某将房子卖给自己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因为是曹某和房子产权人王某协商一致合意签定的合同,王某有权卖房、曹某有资格买房。 至于曹某与其他人签定的合同让对方受损失的,由曹某赔偿或由曹某与有过错的对方分担。
王某有权卖。曹某无权卖。对曹的代理行为追认的有效。
无效,因为不是他的发房子
本题关键在于乙要求甲提供卫生检疫证、产地证、磅码单和适合海洋运输的良好包装是否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合同法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个人认为乙的要求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合同未成立,不用赔偿。

7,合同法案例急

1、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因为服装厂行使的是法定的合同解除权。法定的合同解除权的事由之一是迟延履行,按《合同法》第94条第(三)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相对方催告后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对方得解除合同。本案中约定的履行交货义务的期限是4月15日,但纺织厂经服装厂几次催告,并在8月10日之前一直未履行合同,应视为在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因此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2、法院不应支持纺织厂的主张。因为按照《合同法》第96条,法定合同解除权是形成权,形成权是单方意思即可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利,因此服装厂的解除合同的意思(即5月20日的通知)到达纺织厂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形成权的行使不须对方同意。3、服装厂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因为按照《合同法》第97条,合同解除后,解除权人有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本案中服装厂因对方迟延履行而从别的渠道进货造成损失,该损失因纺织厂违约而起,因此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案例: adam是一个未成年人,为了与ann订婚他预定了一个价值昂贵的价值,当然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结果事后,珠宝商却拒绝交货,理由是adam是未成年人不具有订约的能力,所以合同无效。 (a)问双方合同成立了没有?adam能不能要求珠宝商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双方的合同不成立,adam不能要求珠宝商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不成立的原因是合同行为属于民事行为的一种。就合同行为而言,一个有效的合同必须:1. 缔约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 按法律规定需要具备相关形式要件的,符合形式要件。而根据我国法律,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显然买昂贵的戒指属于大宗交易,超出了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所以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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