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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

在具体的事件中可以回答: 发生了侵权关系时--侵权赔偿法律关系 双方有买卖行为时--买卖合同关系 还有不当得利法律关系、无因管理法律关系、违约赔偿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

2,民事法律的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指由民事法律法规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不知道你想问什么?

民事法律的关系

3,民法中最常见的几种民事法律关系如所有权债权能运用权利义务

其实民法中常见的法律关系有很多,针对不同的权利义务有不同的法律关系。 比如说债权中,债权人有向债务人索要标的的权利,也有遵守约定期限的义务,债务人则有抗辩的权利,也有还款的义务。 在所有权当中,权利人享有排他性的权利也就是说除了所有人以外其他人不得干涉的权利,而义务人则享有不干涉的义务。 其实针对不同案情才能明确的分析出不同的法律关系,才能进一步明晰双方的权利义务。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o(∩_∩)o

民法中最常见的几种民事法律关系如所有权债权能运用权利义务

4,民事法律关系具体有哪些 最好能列举一些常见的法律关系出来谢谢

1、人格权关系,比如姓名权,生命权,健康权,婚姻自主权,肖像权。2、身份权关系,比如配偶权,亲权。3、物权关系,比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4、债权关系,最明显不过的就是合同。5、继承权关系,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6、知识产权关系,比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最近刚刚发生的 汪峰与旭日阳刚之间因为《春天里》这首歌而发生的矛盾就属于知识产权关系中的著作权关系。
是的。

5,哪些是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

你好,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凡符合这个定义的都属于,其重点在该主体有无意思表示,这是区别事实行为的重要特征。而意思表示,则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之意思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做这个行为是否按其主观意愿并表达出这种意愿。常见的有要约、承诺、赠与等。希望能帮助你~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行为,只要合法,都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6,民事法律关系都包括什么关系啊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关系:   第一、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的不同所作的分类。财产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财产流转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因人格利益和身份关系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绝对关系和相对关系。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范围所做的分类。绝对关系是指义务主体范围不确定的那些民事法律关系。相对关系则是义务主体范围可确定的那类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实现其民事权利的不同方式所做的分类。物权关系是指物权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人一般不需要义务人的帮助即可实现其权利。债权关系是指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人只有得到债务人的帮助才能实现其权利。

7,民事法律关系

由于个人习惯,所以在第一题中,基本已将案情及处理结果、原因写明,故在第二题、第三题中,关于分析部分些的较少。望理解。第一题:民事法律关系本题目中涉及以下法律关系:1. 张三和李四达成的保管合同法律关系,及本案中李四因家中有急事将牛交予张三保管的债权债务关系。2. 张三和王五的合同行为。张三为无权处分人,就合同效力来看,依据《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如果除无权处分外,合同不存在其他瑕疵,合同有效。至于是否发生物权变动之效力,则要看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本案中,张三向王五说明情况,王五系恶意第三人,二人系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利,且不符合善意取得之条件,故,不论合同还是物权行为,均不发生效力。3. 李四向张三主张侵权责任的侵权之债关系。由于张三的行为侵犯了李四的所有权,且由于张三并非请求之时的无权占有人,故李四不能依据《物权法》第34条之规定向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只能依据侵权法之规定,主张侵权损害赔偿。4. 若该牛还在王五手中,王五系请求之时的无权占有人(因该人得到该牛的占有之时并无法律上正当之权利来源,故为无权占有人,且系恶意的无权占有人),李四可向其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若该牛于李四请求之时已灭失抑或王五丧失对该牛之占有,由于张三与王五系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为共同侵权,故应对李四承担连带责任,王五在此种情况下,亦可向王五主张损害赔偿责任。第二题李四可向张三、王五主张损害赔偿责任,理由:张三与王五系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为共同侵权,故应对李四承担连带责任,李四可向二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第三题1. 若牛还在王五占有之中,依据《物权法》第34条之规定,由王五返还该牛于李四。2. 若该牛灭失,则由张三、王五向李四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 若该牛已灭失,根据占有原理及《物权法》第244条之规定,由王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王五系恶意占有人,在无权占有的情形下,恶意占有人对该动产货不动产的损毁、灭失不论是否有过错,均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是:具有平等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关于人身、财产的关系的总称。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所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必然发生各种社会关系,如买卖、租赁、借贷、委托、承揽等等。 第一、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的不同所作的分类。财产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财产流转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因人格利益和身份关系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绝对关系和相对关系。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范围所做的分类。绝对关系是指义务主体范围不确定的那些民事法律关系。相对关系则是义务主体范围可确定的那类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实现其民事权利的不同方式所做的分类。物权关系是指物权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人一般不需要义务人的帮助即可实现其权利。债权关系是指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人只有得到债务人的帮助才能实现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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