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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一般含义与基本特征是什么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的基本特征是: 一、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的外部表现。主要是指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基本内容或者目的的协议。 二、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也就是合同的内容中必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三、合同属于人的行为。合同涉及的一般是财产性权利的内容而不包括人身权利。其是基于人的意思行为。 四、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合同是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力的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

合同的一般含义与基本特征是什么

2,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是什么意思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呈对应状态,即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对价给付债务,又称对待给付义务,即基于利益的交换而形成的双方给付互为依赖的义务关系,俗称“你与则我与,你不与则我亦不与”的义务对待关系。当事人承担义务的目的在于获取对方给付义务。义务的对待关系又被称为义务的对价关系。
有偿合同一般为双务合同,无偿合同一般为单务合同。但也有例外,如无偿保管合同即为双务合同。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其意义在于确定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尽的注意义务的程度以及违约责任的大小。一般雨言,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义务人只对故意及重大过失负责,其注意义务低于有偿合同义务人。

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是什么意思

3,留置权成立条件有哪些留置权可以约定排除吗

留置权的适用,当事人可以依法进行约定,所以,当事人可以约定对留置权进行排除。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四条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条件:(一)债权人须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二)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必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产生 (三)债务人的债务须已届履行期 (四)须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留置权的取得条件、适用范围、担保范围和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实现、消灭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约定,这是留置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区别之一。15100309
留置权的适用,当事人可以依法进行约定,所以,当事人可以约定对留置权进行排除。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四条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留置权成立条件有哪些留置权可以约定排除吗

4,行使不安抗辩权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辫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七)合同法68条之规定.
1合法抗辩事由 2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

5,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都有什么区别最好举个例子谢谢

抵押权一般指不动产来用的,比如房子你还在住着,但是到期不还钱,那房子就得拍卖。质押权一般指动产,比如你管某某借了钱,把自己手机给对方押着,类似于典当。留置权,是指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比如汽车修理厂修理一辆车,修好后车主却不给维修费,那修理厂有权留置这辆车,直到车主付费。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举例:比如说a向银行贷款,把自己的房产证抵押给银行,但是房子还自己住着,不交给银行。如果还不起贷款的话,银行才有权把这套房子卖掉,用卖来的钱折抵贷款。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举例:a向b借三千元钱,b不放心,怕a还不起,于是a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交给b,用来抵押,如果到期还不起钱的话,笔记本电脑就给b了。抵押的东西交给人家,这是质押。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说,a给b修鞋,b说没带钱不给修理费,a可以把鞋子扣留下,要求b去取钱给了以后才还他鞋,这就是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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