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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执行公务

首先要跟你说清楚,并不是一切妨碍公务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妨碍公务罪。如果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妨碍公务的行为只属于违反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可能受到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什么叫执行公务

2,执行公务是什么意思

执行公务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其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执行公务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其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公务 ,公事,关于公家或集体的事务。 狭义是指国家机关的事务性工作;广义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事务性工作。

执行公务是什么意思

3,对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该如何处罚

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包括: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对此类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此外,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4,执行公务的人应具备那些条件不是国家公务人员能否执行公务 搜

有授权就行。
在行政法上,对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和非执行公务的行为加以区分十分必要,实践中通常综合考虑下述四种因素:  (1)时间因素。公务员在上班时间实施的行为,通常可以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公务员在下班以后实施的行为则一般视为个人行为;  (2)岗位因素。公务员在其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行为通常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公务员离开工作场所实施的行为则多视为个人行为;  (3)职责因素。公务员在非上班时间和非工作场所实施的行为如与其职责有关,通常亦可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如其行为既非在上班时间或工作场所实施,又不能证明相应行为与其职责有关,则应认为该行为是个人行为;  (4)命令因素。公务员依行政首长命令、指示或委托实施的行为通常可以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如果其行为既无首长命令、批示、指示或委托依据,又非在上班时间、工作场所实施或能证明与其职责有关,则应认为该行为是个人行为。  上述4个方面的因素或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并不存在绝对的、惟一的标准。

5,警察叫公民执行公务算是执法吗

近年来,具有执法者身份的人与普通公民发生的冲突中是否是“执行公务”的纠纷日渐其多。一般情况下,执法部门都是一口咬定对方“妨碍执行公务”,尽管他们没有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手续。但一旦当事执法人员最后被确定为违法犯罪,执法部门又会说那是“个人行为”,不为“执行公务”。总之,是不是“执行公务”,总是由执法部门根据他们的“需要”下结论——这不是太不公平了吗?国家公务人员是不是在“执行公务”,恐怕不可能有一个刚性而又可操作的标准。但有几个基本的指标,应该是比较重要的。拿警察来说,其行为的性质是不是属于职务的范围,其行动的区域是不是在他的辖区内,其是否动用了警械,行动人之间是否存在工作上的关系,其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等等,都是判断的重要依据。当然,上述指标并不是“非此即彼”,实际情况中,也不一定每一条都能对上号,但如果大多数指标符合或者不符合,就基本上可以作出判断。
当然啊 。执法人,亦称法律执行者,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的人员。
公务员法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可以自己去查阅。

6,如何区分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和非执行公务的行为

在行政法上,对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和非执行公务的行为加以区分十分必要,实践中通常综合考虑下述四种因素: (1)时间因素。公务员在上班时间实施的行为,通常可以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公务员在下班以后实施的行为则一般视为个人行为; (2)岗位因素。公务员在其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行为通常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公务员离开工作场所实施的行为则多视为个人行为; (3)职责因素。公务员在非上班时间和非工作场所实施的行为如与其职责有关,通常亦可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如其行为既非在上班时间或工作场所实施,又不能证明相应行为与其职责有关,则应认为该行为是个人行为; (4)命令因素。公务员依行政首长命令、指示或委托实施的行为通常可以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如果其行为既无首长命令、批示、指示或委托依据,又非在上班时间、工作场所实施或能证明与其职责有关,则应认为该行为是个人行为。 上述4个方面的因素或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并不存在绝对的、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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