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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里的囚犯都干嘛

学习,劳动,,基本是这两样的,,,楼主玩得开心!!
都在接受改造。

2,*犯人怎么解决性需求

现在*都实行人性化管理,每月都允许夫妻探视并可以同宿。
自由都没了,还要需求?
最好的方法,就是他(她)自己的那双手。
听过一个笑话,是吴宗宪在电视节目上跟一个嘉宾调侃,说道某某某被关进*多少多少年了,宪哥笑曰:那他手上一的老茧一定很厚了……

*犯人怎么解决性需求

3,*中的刑事罪犯都干什么他们应该是最辛苦的吧

*里的政策主要是以改造为主,所以基本上是实行教育加实践的模式,基本上就和读书一样,需要先进行军训,然后训练,最后进入一些*指定的地方工作。
*制作的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送达机关是人民*或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四条 *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应当自收到*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

*中的刑事罪犯都干什么他们应该是最辛苦的吧

4,*犯人可以打电话吗

59"关于进*多久可以打电话的问题,这个是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的。根据个人的经验,一般罪犯交与*执行后,快的办完相关手续后马上就可以与家人通话,有的可能会等待半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有的每周都可以往家里打电话进行问候,为使服刑人员更好的改造,各地*都开通了“亲情电话”,有的一般一个月可以打一到两次电话。*主管部门也会根据罪犯的变现情况,适当奖励或扣减其与家人亲情通话的机会。“亲情电话”固定设置为家人电话,服刑人员只能拨打这个绑定的号码给亲人,不能给其它人打电话。家人原则上无法给服刑人员拨打电话,也不能由*管理人员转接电话。
您好!正在服刑的*犯人,法律是不允许犯人给家属打电话的。但是家属可以来探望犯人!
为使服刑人员更好的改造,各地*都开通了“亲情电话”,基本每周都可以往家里打电话进行问候。  “亲情电话”固定设置为家人电话,服刑人员只能拨打这个绑定的号码给亲人,不能给其它人打电话。家人也无法给服刑人员拨打电话。
我国《*法》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检查。*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在实践中,各*现在都有亲情电话,正式下队?就可以按规定时间打亲情电话。现在不知你说的转*是什么意思,如果是从看守所转入*,都有两个月的集训期,集训期间是不能与外界联络的。集训期满后正式下队,五日内与家属发出通知书,内容包括:服刑*,接见时间等。
当然可以,法律上有规定允许的!

5,*的犯人一天生活是怎么样的

*现在都是实行“5+1+1”模式,即罪犯每周5天劳动教育、1天课堂学习教育、1天休息。罪犯在*里通过学习、劳动等进行改造,他们是真正起得比鸡早,干得比驴多的人,一天三餐,有菜有部分肉,过年过节还加餐,*经常会搞活动,什么演出啊,娱乐比赛之类的,改造表现好的,可以打打桌球,乒乓球,看DVD等,刺头闹事一般拉去禁闭,所以在里面还是老实的好。 *没这么黑暗,谁进去过谁知道,犯了罪还想好吃好喝的供着,政府答应人民还不答应呢,楼下的别在那唱反调,5+1+1是定死了的,我不知道别的*怎么样,我们这就很正规。打犯人的事很少,但是如果有犯人胆敢不把警察放在眼里,敢公然挑战国家司法机关的威严,这种人打死也活该。有一些人就是很贱,人间JP,换作你你打不打。当然,不会打伤打残,出了事谁也跑不了。现在的*还是很文明的,不文明的都是里面的犯人。还是那句话,谁进去过的谁知道,别睁眼说瞎话。
干活,学习,日常,除了天还是那个天,自己却不再是那个自己了,我虽然没进去过,但我看过*风云!电影很不错,是*的写实!
楼上的“5+1+1”模式你不是在做梦吧?一周7天每天劳动而且是12小时以上。早上6点起床,6点半劳动。吃饭大约十分钟,吃了马上劳动。星期1.3.5晚上学习教育所以晚上7点收工,没有学习的时候7点半收工。休息???365天过年有3天休息。剩下的362天出满勤。一天三餐有菜到是真的,不过菜都是菜汤,汤上面还飘着树叶,梅干菜的话里面全是泥。肉一个星期一次,一个监区20斤,360多人,给警官送了钱的就有肉吃,没送钱的就吃汤吧。一个监区给警官送了钱的大概也有3。4十人。总之劳改劳改一天到晚就是劳动改造。干活干不快就被打。没给警官送钱的不要去招惹送过钱的,逃跑无前途,劳动有出路。除了劳动就是劳动。
去体验下就知道了啊,不同的犯人待遇肯定不一样,死刑犯绝对坐在那里等死。

6,犯人在*怎么生活

具体在生活上的表现就是,每天在规定间内,在规定的地点做规定的事,每天所有的人都要按时的吃饭,睡觉,偶尔也会有一些娱乐方式或者是所谓的放风,这些都必须在规定的地方。对于有限制的地区绝对不能去,去了之后自然有严重的后果。*生活很大程度像一个封闭的工厂,每一位服刑人员就是一个工人,但是这个工厂不同之处在于,工人是不能出规定区域的。基本时间安排每个*会有差别,大致上,一周一般会安排5天工作,一天学习,一天休息,早上5.30起床,吃早饭出工,上午四个小时工作,下午四个小时工作,中午有休息,晚上一般休息,9.30睡觉。衣服,大部分*是不允许自带衣物的,会统一配发衣服和基本生活用品,对于有自己带入的东西,基本都会打上*的标志,然后只能穿在里面。基本就是从宿舍到车间,要不就到操场,休息天可以选择出去或者待在监舍内,打打球什么的,还有电子阅览室,看教育片。总的来说,只要规范管理的*,生活就是规律的集体生活。
现在*的生活还是不错的,过得开心不开心就看个人的想法了;一般在里面被打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要干的活是根据每个*来的,有效*有电子厂、服装厂等加工为主的小工厂等,和我们上班也差不多;*立功就可以减刑一般是指:不一定非要立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也可以减刑。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条件的界定标准比较模糊,所以*管理人员和*的人在减刑适用上的权利比较大~ 一、减刑的条件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确有悔改表观”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提请减刑的程序 1、对有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主管部门审核,*长批准后,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依法裁定。 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提由书面建议,报请省(市)*管理局审核同意后;请高级人民*依法裁定。 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的结果应当在罪犯中公开。
*现在都是实行5+1+1模式,即罪犯每周5天劳动教育,1天课堂学习教育1天休息。罪犯在*里通过学习、劳动等进行改造,一天三餐,有菜有部分肉,过年过节还加餐,*经常会搞活动,什么演出啊,娱乐比赛之类的,改造表现好的,可以打打桌球,乒乓球,看DVD等。第一步先要进过度号,意思是让你先适应看守所的环境,过一般15天做把你掉到固定号。每个号房一般关30人,号房里面有20个平方,号房高8米,里面有两个大吊扇,墙角还有长虹彩色电视机。早上6点起床,起床信号是音乐《回家》可以去听看看起床后刷牙洗脸,一般十五分钟。中午10点半吃饭,下午3点半防风 晚上5点半吃饭。然后洗澡,6点半干部点名,7点看电,9点半打铺睡觉。然后双人值班。号房里面的灯一天24小时不熄灭,在押人员必须穿统一马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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