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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是多少年

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信息来源: | 信息编发:县政府办公室 | 本文已被点击〖 〗次。

2,如果领了结婚证在别的省地方还能登记吗

不能的
不能在另外的地方再登记结婚,都登记入档了,能查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不行的

3,婚姻登记档案能保管多久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指出,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婚姻登记性质分为类、撤销婚姻类、离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类四类。   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在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档案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有关情况及相应的撤销婚姻类档案的档号。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还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婚姻登记档案能保管多久

4,你好我的意思是是本人去调结婚证档案可以调吗一个人去可以吗

可以,带好身份证,调自已的
你可以本人凭身份证,申请查询本人婚姻档案情况。不能查询他人的婚姻状况,涉嫌个人隐私保护、《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己开放的档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或许可以。

5,婚姻登记档案保管期限有多长

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呢?华律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民政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施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指出,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婚姻登记性质分为类、撤销婚姻类、离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类四类。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在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档案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有关情况及相应的撤销婚姻类档案的档号。《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还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延伸阅读:结婚登记需要些什么手续结婚登记程序结婚登记手续
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信息来源: | 信息编发:县政府办公室 | 本文已被点击〖 〗次。

6,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呢需要两人都去吗

补办结婚证的程序和一般办理结婚证的程序是一样的,具体如下:一、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二、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楼上的说法是错的,一定要双方去,不可以委托他人。
两个人的户口本和钱还有就是喜糖,完了
要夫妻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同时到场申请补办。当然各地要的手续略有不同,你可以申请当时办理的民政局,打个电话问清楚,省的一次没办完还要折腾第二次。可能还会收工本费,先问清楚得好。
1.补办结婚登记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符合结婚要件:自愿、年龄、非亲属、无病等。2.内地居民带的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3.若是遗失结婚证应告诉工作人员是那一年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4.补办结婚登记应该双方同时到场。若是已经登记过只是要求补发结婚证一方去也可以,不去的须办理委托书公证。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 办理补发婚姻登记证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五)当事人委托办理时提交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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