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如果邓玉娇案没被曝光判决会否不一样

肯定会不一样,你对这个社会的险恶还不了解吗?

2,邓玉娇的案件将会怎样处理

不管大众如何同情他或者道德多么倾向他 但是他毕竟触犯了法律 法律是公正的
希望有个公正的判决
看最后的事实啊,相信网友们的关怀会公正的啊
前天看新闻, 好像再做精神鉴定。 如果做出精神不好,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和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邓玉娇的案件将会怎样处理

3,网友们邓 玉 娇一案你观注了吗

一直关注中。希望邓玉娇以后的生活能过的更好! 事件过后,希望她心里的创伤能慢慢的平复!
QQ都关注了,今天上线都出现了消息,感觉判得还行。那样的官员的确应该死!不为民为自己享受,拿工资还欺负百姓
她是谁啊?
被关注的不会,乱判。
新闻放了 看了下 结果还行
关注了

4,请问什么叫免除邓玉娇处罚 难道不应该当庭无罪释放吗

一、在当时的情况下,刺了一刀应该足以引起侵害人以及其他人的注意,其他人应该足以制止侵害人的行为。所以本案的判决应该是客观的。二、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就是:被侵害人在采取了必要防卫措施后,如果能够阻止侵害人的侵害行为,那就是正当防卫;如果在侵害人已经没有可能再继续侵害被侵害人,而被侵害人还继续采取防卫行为的话,那就是防卫过当。三、在实践中,防卫过当一般都是免予处罚的。四、判决防卫过当通俗的讲,也是给双方一点面子,其实不影响实际的结果的。
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其行为构成犯罪,因其情节轻微免除处罚.首先是肯定是构成犯罪,只是不需要处罚而已. 我国刑法规定,因情节轻微可以免以处罚.
你好, 虽然我和你同感,但是我认为法律是理智的,是客观公正的。毕竟她杀了人。这个结果已经不错。

5,邓玉娇案的故意伤害和防卫过当

首先,我们必须搞明白: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其次,从巴东警方的新闻通告中,我们可以判断是3个大男人强迫一个正在洗衣服的邓玉娇提供,在3个大男人看来价值人民币4000元的所谓的“异性洗浴服务”。从一般常识看,这种“异性洗浴服务”就是3个大男人希望邓玉娇提供的性服务。 第三、邓玉娇在之前和这三个男人并无不共戴天之仇恨,不存在杀人的故意。 第四、面对邓玉娇多次义正词严地拒绝*,3个大男人便恼羞成怒,用4000元人民币扇打邓玉娇头部和肩部、甚至两次把邓玉娇推坐或者按坐在沙发上的事实,这时如果没有见义勇为的外部援助,邓玉娇被强奸或者轮奸的犯罪事实将无法避免。邓玉娇为了防止强奸或者轮奸的不法侵害,愤而利用水果刀杀死杀伤色狼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关于正当防卫的情节。 结论:邓玉娇为了阻止自己遭受3个色狼的强奸或者轮奸的不法侵害,而杀死一人杀伤一人的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邓玉娇无罪。

6,对邓玉娇案的看法 要从性别的角度 1000字 谢谢 加分的会

这个事情要是从性别上看,邓是捡了个便宜,知道为什么吗?如果是个男的(也许那样就不会发生这个事情了,我只说是如果),双方发生冲突的事很难说清楚谁先动手,这个男的一定是死刑,因为没什么理由可以让一个小老百姓扳倒一个青天大老爷。反过来说,事实上,邓作为一个女性,发生这样的事情,一个该死的被杀了,另外一个,肯定是同谋。但是就是因为邓的性别问题,使这个事情十分敏感,因为一个女人不可能主动去招惹两个男人,即使是去招惹了,也不可能动刀,何况是把水果刀。失去了老百姓主动作案的可能,就要考虑被动作案,也就是说,邓去勾引这两个大老爷,还是没有道理,没听说过谁去勾引人的时候会带这么个家伙;或者说是邓被勾引走了,那也没有必要带家伙。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两个大老爷主动去找邓。如果当时俩大老爷都挂了,也许惧怕老百姓的众口铄金,就会说是俩大老爷酒后失态,被某某误认成流氓,然后就一个故意杀人罪,邓就进去了。但是问题就出在,就挂了一个,还有一个活着。那么这个大老爷就必须既保护自己,又保护邓。如果把邓抓进去了,就必须给出一个理由,理由就是她杀了一个大老爷,而这个大老爷是因为调戏她,或者说是出语冒犯她,被杀,防卫过当或者是故意杀人。那么这就等于承认了死者耍流氓的事实,自己和死者在一起,如果没有制止同伴耍流氓的话,自己也有罪。只有保护了邓的情况下,才能保护得了自己,所以,唯一的选择就是邓有精神病,这样一来,大家都相安无事。让邓做个背黑锅的,来保护自己的大老爷乌纱。所以,综合来说,邓变故,因为自己是个女的;最后能幸免于难,也因为自己是个女的。但是她不会就这么下去,早晚她还会有事,谁让她杀了一个大老爷,尤其是在她得“精神病”之前杀的。

文章TAG:邓玉娇案  如果邓玉娇案没被曝光判决会否不一样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