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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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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怎么样的

2,在刑事案件当中举证和质证有什么区别

说白了 举证就是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 而质证则是对提出的证据进行辩论 来达到法庭认可自己的证据而否定对方提出的证据的一个过程

在刑事案件当中举证和质证有什么区别

3,unkind的意思

unkind 1. 不仁慈的,不和善的,不客气的 Why are you so unkind to me?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客气? 2. 刻薄的;严酷的 楼主,以后看到un就是它原来的反义词,如honest的反义词是unhonest,诚实的反义词就是不诚实,楼主要触类旁通,举一反三,谢谢.

4,这句法律话怎么理解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胜败在于举证。   这是一句古罗马法谚,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素朴的绝对的正义感,往往却是证据法则最大的杀手。  含有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含义,也就是说胜败在于举证。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古罗马法谚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素朴的绝对的正义感,往往却是证据法则最大的杀手。
——古罗马法谚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素朴的绝对的正义感,往往却是证据法则最大的杀手。

5,侵权纠纷的举证原则是什么

一般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中的“谁主张”是主张事实的存在,而不是主张权利的存在。因为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需要加以证明。主张自己享有或者对方不享有某项权利,必须依据某个事实的存在,有了事实的存在,才能把纸上的权利变为现实的权利,而谁认为这个事实存在,谁就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实。认为这个事实不存在的对方,不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个事实不存在。 理解“谁主张、谁举证”要明确以下三点: 1、对积极事实的存在、发生需要主张之人承担举证责任,如主张对方负有某种义务、自己和对方实施了某种行为以及某种事实或行为的存在等等;对消极的事实(即没有发生的事实)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主张自己没有实施某种行为、对方没有实施某种行为、某种事实没有发生、没有存在。 2、分清举证责任与举证权利,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必须进行举证,否则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承担不利的后果;而享有举证权利则不同,自己可以进行举证,也可以不举证,举证成功则消灭对方的主张,即使举证失败也不需要承担对方主张的责任,对自己也没有不利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不能因此免除对方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自己的主张仍得不到支持、承担不利的后果。 3、关于免责条件的举证。不论是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行为,都有免责的情况,如不可抗力,被告可以举证证明属于是不可抗力是导致的相关侵害的原因,以及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以此来进行免责。这虽然是由被告进行举证,但这既不同于举证权利,又不同于举证责任和举证责任倒置。举证成败与否直接涉及到被告是否能够免责,与被告有着切身的利害关系,其本质还是“谁主张、谁举证”,应定性为免责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适用“谁主张、谁举证”这一原则的前提下,法律特别规定,本应由一方(通常是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而由对方(通常是被告)来承担。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例外和补充。 举证责任倒置主要适用以下情形: (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 (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什么叫举证责任

见《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是指在诉讼中应该由谁来担负提出证据,并用证据来证明事实的责任。因此,举证责任也叫证明责任。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第三人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说,他们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应当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在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有举证责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行政案件中,被告有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的概念及举证责任分担的基本原则   举证责任是法律假定的一种后果,特指承担该责任的当事人必须对自己的主张举出主要的事实根据,以证明其确实存在,否则将承担败诉后果。   举证责任制度是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内容。   举证责任分担是指法律规定当*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时,应判由谁承担败诉后果的问题。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基本原则是: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是行政案件的核心问题,当被告不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时,将承担败诉后果,而原告并不因为举不出证据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而败诉。   被告对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作为被告诉讼代理人的律师,同样不能自行取证。   2.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收集、提供证据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被告在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2)原告或第三人在诉讼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但并不等于说原告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
就是法律上说的举证的义务! 例如:你起诉公司拖欠你工资,公司就有举证责任,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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